中國面積廣大,但鹽資源分布極不均衡,相對集中的鹽業資源使政府控制起來相對方便。大陸國家收稅比較難,對比近代英國與法國,英國的稅收是法國的2倍,但法國逃稅率卻是英國的數倍,因英國是島嶼,政府只要控制了港口,進出口便盡在掌握,法國則不行。
一日三餐不可缺少的就是鹽,所以賣鹽很容易獲得高利潤,同樣重要的鐵卻沒有嚴格的控制,之所以不同在於兩者生產方式的差異性。古代食鹽的生產最簡單的方式是用海水來曬,只要臨海,劃塊地就可以曬鹽,有海水,有太陽就可以了,四川還有鹽井,內陸湖也能生產食鹽。基本上算是無本萬利。
鹽是生活必需品,人一天也離不開食鹽,鹽又是資源品,不象糧油蔬菜肉類等,只要去勞作就能獲得,因此古代的鹽還是戰略物資。閃閃的紅星大家都看過,遊擊隊的緊俏物資也有食鹽。古代的鹽都被國家專售,販私鹽是殺頭的罪,正因為食鹽如此重要,國家才容易掙收鹽商的稅。現在菸酒茶等稅也比較高,但無法同古時食鹽比。
食鹽雖小但作用大,事關國計民生,如果任由私人控制食鹽買賣,很容易造成不良影響,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官方控制的話更易於平抑鹽價,穩定市場,穩定社會!鹽在生活中不可或缺,每個人都需要,長時間不吃食鹽會衍生很多病變,因此對食鹽徵稅稅收基數特別大,所以鹽稅收入巨大,是國家財政收入極重要的一部分!
鹽業雖然收歸國有,增加了國家的收入,但是,鹽價卻漸漸變得高昂。百姓食鹽備受盤剝,私鹽趁勢崛起,使得官鹽滯銷。漢武帝元封元年,朝廷派桑弘羊到各地調節鹽價,稍有起色。雖然,漢宣帝時期,有人強烈批評鹽鐵官營,但是因為事關財政的收入,始終沒有解禁。
從漢武帝鹽鐵轉賣到南北朝,差不多有七百年左右,禁榷制度基本上處在初期,很多措施都不是很完備,有時候實行,有時候又廢除。一直沒有定製。自三國、兩晉一直到南北朝,歷朝政府的鹽業專賣,大多只是局限於部分地區,或者暫時執行。 隋朝建立後,最初嚴禁百姓開採鹽池鹽井,統統由政府專賣食鹽。隋文帝開皇三年,朝廷放鬆管制,允許百姓開始經營鹽業,廢除了官賣,並且還免於徵稅。所以整個隋朝時沒有鹽稅徵收的。
在古人眼裡,鹽簡直成了無所不能的神物,古人對鹽的藥物開發和利用很早。《神農本草經》卷三「下經」即稱,戎鹽「可以療疾」,「主明目,目痛,益氣,堅肌骨,去毒蟲。」除了抗菌、消毒,還認為鹽可「解毒」,如誤中「班茅」毒,用「戎鹽解之」。鹽是古代老百姓的冰箱,是古代強國、稱霸的堅實保障。也是人類生活中的必需品,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