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行使離婚媽媽的監護權

2020-12-22 袖裡乾坤上洋畈
受傷的孩子

今日一早收到一個來自山東的,離婚媽媽諮詢信息,看到這些新傷蓋著舊傷疤的圖片,心裡五味雜陳,不是滋味。。

了解完事情真相後,不僅感慨萬千,

——「母愛」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最偉大、最無私的愛!!!

沒有之一。

當事人的聊天記錄
聊天記錄

怎麼說呢?像今天這種的諮詢內容太多了,國內他們幾乎大同小異,基本都是媽媽的「不放心」,才「自投羅網」甘願受累,間接的讓有些沒有責任心的父親

「悠然自得、得過且過」,對於類似於以上這種情況的婚姻家庭關係,筆者想把一些離婚之後,怎樣處理與前公婆、前夫的關係和孩子的撫養,應該注意和可操作方法,和大家聊聊,希望可以幫到大家,謝謝了哈!

被父親毆打陳舊傷口

根據國家《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規定,孩子的父母親,自孩子出生之時起,父母親就是其法定的監護人,不以父母親是否離婚而改變。

所以,育有小孩子的父母,不管你們離不離婚,你們都是孩子法定的監護、撫養人,(包括民政局協議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後,男女雙方根據各自的協議約定和法院判決的義務條款,雙方必須無條件履行各自約定,和法定的撫養義務,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體事項如下:

①孩子的撫養費

②孩子的生活費

③父母親的陪伴照顧和探視義務

④父母親對孩子的教育與輔導義務

⑤監護人代於受領孩子的所有福利和代於行使屬於孩子的所有民事權利。

可見,作為父母親的責任是重大的,同時也是十分辛苦,光榮的。

「離婚」是個比較傷心的話題,每一對離婚父母都有一大堆的理由和訴不完的無奈,目前國內離婚率年年升高,養娃的成本也居高不下,人們都不再像以前那樣,每家每戶都有幾個小孩,現在一般家庭都是一兩個小孩居多,個個都是父母親的心頭肉!寶貝心肝一樣寵著。。

說到這裡,我們分析一下,今天的新媽媽群體,絕大部分都是九零後、零零後,本身就是_被寵者,你讓她突然變成了_寵人者,這本身就是個「趕鴨子上架」的事情,她們自己都沒有長大,哪裡有帶小孩經驗。。?所以天真一點沒有關係,你得學會長大,學會應對各種「自然環境」的能力。

「離婚媽媽」在離婚後,一定要理清思路,不要被一次失敗的婚姻而絆倒,人生允許第一次,只要積極吸取經驗教訓,從頭再來,這一次絕對比那一次好,要知道,離婚不是「大逆不道」,很正常,怎樣「癒合」你的傷口很重要,其次是對孩子的「定位」,自己帶和前夫帶都一樣,孩子不會失去什麼,都是自己的孩子,沒有人會「虐待」孩子,除非是和你有仇,為了讓你難堪,使你著急「心疼」,故意氣你的,這個常出現在「離婚怨氣」異常,男人性格缺陷的情況,不過這種概率很少。

其次要相信對方,學會放下,這樣你就沒有壓力了,對方亦如此,如果你三天兩頭跑過去檢查這個擔心那個,

——什麼衣服新舊啦、穿的松穿得緊了、奶粉泡得太黏稠、太冰太熱等等啦。。這些都是讓對方「畏手畏腳」甚至排斥你,厭煩你的開始。。

關於撫養費和生活費的履行問題,如果對方沒有按協議標準給付到位的話,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要,如果不給,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先予執行」,(針對贍養費和撫養費,緊急救命工資等情形,法院可以執行訴前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申請)強制要求對方支付。

行使探視權!如果對方拒絕讓你探視小孩,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前提是,你的探視行為不會對小孩的成長教育造成影響或者傷害)這是基本常識。

監護人有監督和照顧被監護人的義務,小孩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環境你可以隔一段時間或者不定時的(注意:你的監督行為不能太密集)在遠處觀察既可。。

如果出現意外情況,小孩的醫療費用你們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如果牽涉到傷殘或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問題,作為第二法定監護人,除了開支,原則上由父母親雙方平均分配,(如意外是由某一方監護人引起的,則引起該後果的監護人必須向另一監護人賠償)

以上就是女方在離婚後,可能會遇到的情況,和你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正確擺正心態,放下包裹,才能尋回自我,不依賴、有自信,有能力替你爸媽照顧好你自己,走出陰影,這個就是全新的你,孩子的榜樣。。

建議山東的那個離婚媽媽: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你老公的依賴,是你養起來的」,孩子既然已經判給他撫養,你只要監督和付出你自己的愛就好,不要代他做得太多,這樣會「適得其反」,謝謝!

支持原創!內容真實!

相關焦點

  • 離婚後子女監護權如何確定?離婚後怎麼爭取子女監護權?
    但是離婚時夫妻對孩子的撫養權、監護權往往爭執得不可開交,那麼,離婚後子女監護權如何歸屬?離婚後怎麼爭取子女監護權?網友諮詢:我今年15歲了,可是父母要離婚,關於離婚子女撫養費的規定是怎麼樣的?離婚後怎麼爭取子女監護權竇莉律師解析1、對孩子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慮,不能想當然判給父親或者母親,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監護權歸屬,主要是根據孩子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孩子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孩子的意願及態度、
  • 論離婚後父母之撫養權與監護權
    這一規定只涉及離婚後未成年子女隨何方生活,並沒有明確規定出離婚後子女監護權的行使原則,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月26日《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執行民法通則意見》)第21條規定:「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
  • 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有關問題的探討
    三、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行使的原則  (一)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行使的類型  關於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親權的行使原則,從現代國外立法看,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  1、單方行使原則,即離婚時法院確定由父或母一方單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親權。這主要以本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一些資本主義國家修訂後的立法為代表。
  • 離婚糾紛中「棄兒」的監護權歸屬
    在離婚糾紛中,爭奪撫養權是一種普遍現象。然而生活是複雜的,我們發現父母雙方都不時放棄監護權,當雙方當事人拒絕接受情況下的監護權時,法院如何判定「棄兒」的所有權值得深思。一、子女與父母婚姻的關係通常情況下,孩子是基於父母婚姻的存在而出生的,但這種關係並不會因父母婚姻的解除而消除。
  • 夫妻離婚時,子女監護權應為歸誰?如何爭奪監護權
    離婚時,無論男女,都容易發生子女監護權和子女監護權的糾紛,婦女如何獲得子女監護權?一個女人要得到孩子的監護權有什麼策略?我來詳細介紹一下。1什麼樣的情況下,孩子可能是判給女人?這主要是考慮孩子還是幼兒,需要媽媽的母乳餵養,媽媽可以更加體貼和照顧孩子。3、這孩子兩歲多了,婦女已經做了絕育手術。那個人還沒做呢。男女年齡相差不大,所以孩子更容易回到女人身邊。4、這孩子一直和他母親住在一起,離婚後,父親的生活習慣改變了很多,如果判斷他對他的成長影響很大,孩子就會回到妻子身邊。
  • 戶口上沒有女方名字,孩子監護權屬於誰?
    一、離婚後怎樣行使孩子的監護權?朱久兵律師解析關於離婚時子女監護權的行使原則,我國《婚姻法》尚無明文。從現代國外立法看,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1、單方行使原則,即離婚時法院確定由父或母一方單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親權。
  • 離婚時孩子的監護權怎樣確定?北京離婚撫養權糾紛律師-信金國
    一般情況下孩子的監護人是父母,即便夫妻雙方離婚了,二人依然是孩子的監護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子女無論隨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和監護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享有監護權和監護義務,不因離婚而發生改變。
  • 監護權到底是監護哪些內容?監護權的內容又是怎樣規定的?
    對於處於父母保護之下的未成年人來講,法律已詳細規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些未成年人的監護權人就是他的父母。無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親權以及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財產受到他人保護的權利也是監護權。網友諮詢:有撫養權就一定有監護權嗎?
  •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常遇的問題
    1、監護權歸屬對方,以後看不到孩子怎麼辦?   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然享有與未成年子女見面接觸的權利,也就是所謂「探視權」,如何與子女面會交往?時間如何?方式如何?地點如何?都可以由父母親加以協議,當然,如果父母協議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來處理。
  • 離婚後如何行使探望權才最「小歡喜」?海澱法官這樣說
    正熱播的家庭劇《小歡喜》中,宋倩和喬衛東離婚約定喬衛東一個月探望一次女兒,他卻總借送東西之名找機會看女兒,甚至與女兒裡應外合,趁前妻買菜時給女兒送早餐,卻被前妻逮到後轟了出去。不少網友覺得宋衛東挺可憐:每月探望一次是不是太苛刻了?法律上咋規定的?今天海澱法院法官就此來評說。
  • 離婚後孩子的探望權怎麼行使,如何規定的?
    父母因離婚,導致未成年子女跟隨一方共同生活,必然產生另一方父或母的探望權行使問題。那麼離婚後孩子的探望權怎麼行使,如何規定的? 網友諮詢: 離婚後孩子的探望權怎麼行使,如何規定的?
  • 淺議監護權變更的民事法律效果
    從我國現有法律規定看,法律注重監護權的設立和消滅,但對監護權和監護職責的變更所作的規定尚少,對於監護權變更後引起的法律效果論及則更少,本文試從監護權變更引起的民事法律效果方面予以論述,希望能對我國監護權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一、監護權變更的表現形式  監護權的變更在目前的實際生活中主要表現為這樣兩種情形:1、因委託監護而發生。
  • 行使探望權一方在訴訟中擅自藏匿子女如何處理
    【分歧】  如何處理本案,存在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周某與李某協議離婚後,周某拒絕李某探望周某某,李某向法院要求採用逗留式探望,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第一、二款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應判決予以支持。
  • 離婚夫妻探視權之戰:單親媽媽不願前夫看娃被列入失信名單
    在最高法院查詢到的「失信」名單上,法院對她的限制理由是,沒有履行離婚協議上關於前夫每月可以探視兩次娃娃的約定。而羅婭妮認為前夫看娃娃「太激動」和「暴力」,給孩子身心造成了傷害,不願意讓前夫探視。這樣的窘境怎麼破,這位單親媽媽感到迷茫。
  • 不是近親屬可以獲得監護權嗎?原來法律這麼規定!
    那麼什麼是監護權呢?監護權,是監護人對其監護對象的人身、財產權利進行監督、管理、保護的權利。父母天然的有權對孩子監護,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近親屬、甚至村委會、居委會、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等在父母不能、或不正確行使監護權時,也可以作為監護人。監護權是法律設置以保護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的權利的。
  • 漫長的離婚訴訟進入尾聲,安吉麗娜朱莉恐將失去孩子的唯一監護權
    回顧2016年,安吉麗娜·朱莉和布拉德·皮特無預警宣告離婚,如此羨煞多人「Brangelina」戀情瞬間破滅,攻佔各大版面,一夕之間八卦醜聞紛紛浮出臺面。然而,這段漫長的離婚程序始終沒有更多新的進展,雙方陷入僵局。
  • 監護權是什麼?一旦確定了就不能變更?
    一、什麼是監護權?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資格。二、哪些人可以行使監護權?
  • 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探望權如何行使
    其實主要是不與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如何與子女聯繫親情的問題。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探望權設置的本意是為了方便另一方與不在身邊子女的親情聯繫,減輕離婚對子女帶來的不利影響。但是實踐中,離婚後雙方的關係很多是水火不容,很多人不僅教唆灌輸子女對另一方的仇視,更有把不讓對方探望子女作為懲罰、報復的手段。這不僅不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反而容易引起新的矛盾。
  • 撫養權就是監護權嗎?北京離婚撫養權糾紛律師-信金國
    離婚時,夫妻雙方總會對子女的撫養權有爭議,也有很多人將撫養權稱為監護權,但其實二者有很大的區別。那到底什麼是撫養權,什麼是監護權,二者的區別又是什麼?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區別,可以用一句話簡單的概括:擁有小孩的監護權並不意味著同時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但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就一定擁有小孩監護權。夫妻離婚後,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會受到影響,因為父母之間婚姻關係的解除不會影響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