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並且「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這是國家首次明確叫停「在家上學」。(3月3日《工人日報》)
「在家上學」,顧名思義,即不讓孩子到正規學校接受國家九年制義務教育,而改為父母在家專職「陪讀」,或讓孩子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私人教育,這是近年來新興的培養教育孩子的一種模式,有人取得了成功,有人效仿,更多人在觀望。
「在家上學」,主要是出於家長對學校教育理念、方式的不認同,對應試教育不足的憂慮,想避免灌壓式教育影響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從而針對孩子特點因材施教。在其中,可能同時也存在一種逃避心理,害怕孩子在競爭激烈的集體教育模式中敗下陣來,遭受挫折。總之,「在家上學」的背後滿是家長的愛心和期待。
但「在家上學」不具有學校教育的系統性、規模性和專業性,也不具有學校教育的全面性、開放性、社會性,不但教育成本高昂,而且相關條件要求很高,需要家長具有充足的時間、財力、知識儲備,優良的社會價值觀,科學的教學理念,較高的教育水平,以及和諧美滿的婚姻家庭生活等等,缺少其一都會導致孩子成長、成才過程中的短板和缺陷,比如知識儲備嚴重偏科、社會人格不健全,缺少融入集體的社交協作能力等。
不僅於此,「在家上學」即便合理,也缺乏合法性基礎。《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6周歲以上孩子接受國家九年制義務教學,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不可偏廢。雖說家長對孩子接受怎樣的義務教育有選擇權,但「在家上學」也須遵循《義務教育法》的規定:「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規定,不可擅自為之。
基於以上原因,「在家上學」難獲官方認可自在情理之中,而教育部發文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叫停「在家上學」,也依法有據。
「在家上學」或許有非常成功的先例或模板,但各個家庭和孩子的情況各不相同,個案成功經驗不能複製,而教育是一個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工程,需要集合各種優質資源,進行巨大投入,才有望產出合格、優質產品。同時,如果孩子因為「在家上學」而沒有學籍、學歷,今後也將面臨無法參加高考或出國留學的現實尷尬,即便「學富五車」,也難被社會承認。
總體而言,叫停「在家上學」利大於弊,也體現了教育部的良苦用心,擅自讓孩子「在家上學」,則不確定性、風險性很大,並可能對孩子健康成長造成傷害。義務、集體教育運行多年,擁有諸多教育資源和環境的優勢,豐富而成熟的教育模式、經驗和水平不容否定,家長即便認為應試教育存在各種短板弊端,也完全可以在學校教育之外,讓家庭教育給予適當「修補」,而不必對學校教育「全盤否定」,冒著巨大風險,投入巨大成本,卻未必產出期待中的滿意產品。「在家上學」,家長鬚三思。
文/符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