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章雖然因人而異,因文而異,因情而異,可長可短,但是我讀文章,喜歡精短凝練的,而且我支持寫文章儘量寫短文。
魯迅先生的雜文,以千字文居多,但卻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不朽名篇,被稱為藝術的精品。何以如此?「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這個道理,我想,能著書撰文的人,未必不明白,可作起文章來,卻自覺不自覺地常常有犯「忌」的事。細作考究,除了短文難作之外,我想還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因為時下的稿費是按字數計算的,文章長了,自然討得便宜,這類人多為職業創作者;二是因無實績,腹中自是無物,只能靠堆積字數來「打腫臉充胖子」,這類人多為公職人員。
提倡寫短文和批評廢話連篇長文的文人不在少數。胡喬木是我們黨內的文章大家,被譽為「黨內一支筆」。上世紀40年代初,胡喬木在延安《解放日報》發表題為《短些,再短些!》的文章,倡導寫短新聞、短通訊。他說:話說得短,說的簡要對我們沾了「長風」的不是易事。他向《解放日報》提議,文章要縮短篇幅,還解釋說,這對讀者作者都有大好處,多數作者也是愛寫短的,寫得愈長看的人就愈少。孫犁曾經批評過矯揉造作的長文:「本來一句話,一個詞就可以說清的意思,他一定連用許多同類的詞,像串糖葫蘆一樣,以證明詞彙豐富,不同凡人。」
社會對短而精的文藝作品的呼聲,近年來也此起彼伏。諸如小小說、小劇本等徵文活動,方興未艾,目的只有一個:剎長風、喚短章。令人遺憾的是,儘管千呼萬喚,好的短文卻仍是鳳毛麟角,那些長而空的平庸之作卻屢見不鮮。明明是一兩千字的短篇題材,卻生拉硬拽,非要拽出一個中長篇來。小說長、散文長,甚至連以短見長的新聞作品也越寫越長。然而,對長而空的作品,讀者大抵是不買帳的。尤其是網絡寫手,如我這樣的自媒體創作者,更應提倡寫短文。
我支持寫短文,並非一概排斥長篇巨著,對於那些具有史詩意義的貨真價實的鴻篇巨著自然應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