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廠裡辭退好還是自己辭職好?
我不太清楚問這個問題的朋友用意何在?
是你現在面臨了廠裡要裁員的情況,廠裡讓你們主動辭職嗎?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千萬不要相信廠裡人說的任何話,堅決不要主動辭職。
說一個事例吧,頭條裡有一個小夥伴曾經私信跟我說,他們公司裡要裁員,公司派人和他們談,說公司一定按照正規的流程賠付經濟補償金,不會剋扣大家的工資,把大家安撫得非常好,但最後公司要每個人都寫下一份離職申請書並且籤字。
考慮到公司的態度比較的誠懇,所以要被裁員的人都寫下了離職申請書,並且籤字蓋章。但是不要臉的事情發生了,公司就此認定他們是主動辭職,而法律上對於主動辭職是不會認可賠付經濟補償金的,因此最後公司無責與他們解除了勞動合同,他們也沒有獲得賠償。
這是頭條上小夥伴的真實案例,我們要從別人的失敗中吸取到經驗,別也被這樣的情況坑了,畢竟作為勞動者來說,很多時候是防不勝防。
這裡也奉勸各位朋友注意,千萬要搞清楚辭退和自己辭職的區別,處理不好就是自己吃虧。
廠裡要辭退你,就必須賠付經濟補償金,同時要為你辦理失業保險,這對被辭退暫時沒工作的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收入;而主動辭職的人,這部分收入就不用想了,就會變成上述小夥伴一樣的慘況。而這一切就在於自己不要主動寫下辭職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