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我們國家開展反腐工作以來,隨著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大家可以明顯的感覺到政界較之前相比較明顯"乾淨"了許多,讓我們見證了什麼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說到底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終究都會留有蛛絲馬跡,而有了這些蛛絲馬跡無論你是逃到天涯海角,還是已經退休金盆洗手終究都會被查到,從而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毫不過分的說至今為止還沒有出現完美至極,無懈可擊的犯罪。
對於反腐工作各地政府一直都在緊張有序的進行中,不敢有半點疏忽,我們本著蒼蠅也是肉的原則,將所有涉嫌違法亂紀的公職人員一網打盡,真正的將"反腐廉政"四個字貫徹到根本。
相信大家一定都有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最近這段時間內蒙古的官場堪比"大地震",就在最近這幾天接二連三就落馬了不少官職人員,這不最近這幾天內蒙古副廳級官員邱進寶就因貪汙受賄公開開庭審理。
根據調查顯示邱進寶是內蒙古地區又一個億元廳官,這中間究竟有何隱情?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執法人員調查顯示在邱進寶的名下有將近9036萬餘元不明來路的巨額財產,於本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原副巡視員邱進寶因受賄罪以及巨額財產不明來源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根據指控我們得知,邱進寶曾在2004年到2019年在職期間力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各種人的賄賂,所謂來者不拒,據統計共68位公職人員向其進行行賄,所有賄款賄物折合成人民幣共計4631餘萬元,並且除此之外在該位副廳級官員的名下有高達9036萬餘元的不明來路的巨額財產。
因為在此之前就有嚴重違法亂紀現象,於2019年9月23日就已經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處理,作為一名領導幹部竟然公然阻攔組織審查,並且不知廉恥的藉助自己的職務之便給自家親屬謀取利益。
除此之外邱進寶更過分的一點是利用公款給自家私家車報銷費用、違規錄用人員,甚至超職數配備幹部,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利益和群眾利益受到了重大的損失。
在其任職期間前後共非法收取68人賄賂,在執法部門調查時顯示邱進寶涉案金額共高達1.3667億元。
如此龐大的數字可想而知邱進寶的貪婪程度有多惡劣,身處高位卻不以為然,身為公職人員卻公然與法律做對抗,做盡違法亂紀的事情,給國家造成了積極嚴重的損失,理應嚴懲不貸,從重處罰,因此案案情重大,法庭選擇擇期判刑。
在我看來身為官職人員就應以身作則,將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面對不良誘惑懂得拒絕,並不是接受,其實作為官職人員最基本的一點就是抵擋住萬千誘惑,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那你真的不配為官。
希望屏幕前的各位能夠引以為戒,在做任何決定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考慮好後果是否是自己能夠承擔的,不要讓自己成為下一個邱進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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