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當中明確要求,餐飲企業不得設最低消費額。昨日記者探訪省會部分餐飲飯店發現,大包間成了設定最低消費額的「重災區」。
調查
一些飯店仍有最低消費
昨日9時許,記者來到位於中山路與育才街交叉口附近的光明漁港先天下店,以預訂14人的包間為由,向飯店工作人員詢問有關情況。收銀臺的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飯店容納12人的包間都有最低消費額限制,每個包間最低消費額為1000元,而容納10人的包間沒有最低消費額限制。
位於談北路的冀菜會館,這裡有20多個包間,在門口訂餐點,一位服務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店有2個包間有最低消費,能容納18人、20人的「超大包間」最低消費分別為800元、1000元。「我們來的人比較多,需要預訂18人這樣的大包間,可以去掉最低消費額限制嗎?」記者問道。該服務人員說,飯店經理要求這樣做的,他們沒有取消的權利。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10餘家省會較為知名的飯店,要求預訂包間,大多數飯店稱沒有最低消費額限制,如保定會館、全聚德、光明漁港裕華店等等。但也有一些飯店存在最低消費額的限制。
市民
設最低消費有「強制」嫌疑
在走訪中,記者還採訪了一些就餐的市民。他們表示,飯店設最低消費額讓人感覺很不舒服,有「強制」消費的嫌疑。市民張先生家住橋東區,他告訴記者,前幾天,他和愛人邀請大學的幾個同學吃飯,在某飯店預訂了一個14人的包間。請客當天,有幾個同學臨時有事兒,只有9人到場,張先生向飯店申請取消最低消費額,結果卻遭拒絕。「為此,我們只好多點了些菜餚,湊夠了1000元的最低消費額。聚餐結束後,盤裡剩下了好多菜沒吃。」張先生說,飯店的這種「強制」做法讓他感到堵心。
對於「餐飲企業不得設最低消費額」的規定,多數市民表示贊成。「沒有了『最低消費』的限制,吃多少點多少,不用再為『消費』而『浪費』了。」市民馬先生說,飯店口碑好了,「回頭客」多了,就算取消「最低消費」也不吃虧。馬先生說,呼籲省會餐飲企業嚴格按照「意見」執行,落實中央的有關文件精神。
工商局
遇此情況可向12315舉報
記者聯繫到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目前,市工商部門還未收到中辦、國辦的相關文件,不過,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中規定,餐飲企業不得設最低消費額,如果消費者在就餐過程中,發現飯店方設最低消費額,可以直接撥打12315舉報,工商部門的執法人員將進行查處。(記者 齊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