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按:本文在《咬文嚼字》1997年第6期發表時,編輯部特為寫了一段「編者按」,茲轉錄如下:
最近報上有兩篇關於「譚」和「談」的文章,引起了語文愛好者的關注。一篇見於《光明日報》(轉載,原出處未考),題為《〈天方夜譚〉為何不用「談」》;一篇見於《周末》,題為《「譚」與「談」通用始於何時》。前者認為唐武宗名李炎,「談」字右半邊為「炎」,唐人因避武宗諱,將「談」改寫成「譚」,以後相沿成習,「談」和「譚」就相通了。後者認為早在西晉時代,「譚」已經可通「談」,並非到唐武宗時代才通用的,由此可見和避諱無關,但作者只是摘引辭書中的書證,未說清譚、談相通的來龍去脈。為此,本刊特請編委金文明先生作了番考證,現將金先生的看法刊登於下,供讀者朋友參考。《光明日報》和《周末》兩文也摘要一併刊出。
「談」、「譚」二字,現有的甲骨文和金文研究著作均未見著錄。《說文》收有「談」字:「談,語也。」語,可作兩種理解,一為動詞,即:說,談說;一為名詞,即:言論,言辭。這兩種意義,都可以從先秦文獻中找到許多例證,茲不贅引。《說文》雖未收「譚」字,但《邑部》有「𨝸」:「𨝸,國也,齊桓公之所滅。」清段玉裁注認為:「𨝸」就是「譚」,「𨝸」和「譚」為古今字。按《詩經·碩人》云:「譚公維私。」陸德明釋文:「譚,國名。」孔穎達疏:「譚,子爵。」《左傳·莊公十一年》:「冬,齊師滅譚。……譚子奔莒。」魯莊公十一年正是齊桓公三年,《左傳》說的「齊師滅譚」,同《說文》說的鄆國為「齊桓公之所滅」,實際上是一回事,因此,段玉裁論定「𨝸」和「譚」為古今字是有充分根據的。《萬姓統譜》卷六十六「譚」姓下說:」譚子之後,國在齊平陵縣,為齊所滅,後以為氏。」說明「譚」的本義是國名,後人以國為氏,又引申出姓氏義。
通過以上論證可知,「談」和「譚」本來是形、義截然有別的兩個字,它們各司其職,互不相干。但是到了戰國時代,情況便開始出現了變化。
「談」和「譚」聲符不同,其上古音也有差別,一屬談部,一屬侵部(李珍華、周長楫《漢字古今音表》擬音,「談」讀dam①,「譚」讀dəm①),但兩者聲紐和韻尾相同,讀音十分接近,具備了通假的條件。如《莊子·則陽》:「彭陽見王果,曰:『夫子何不譚我於王?』」成玄英疏:「譚,猶稱說也。」陸德明釋文:「譚,音談,本亦作『談』。」這是先秦文獻中「譚」通「談」的唯一的用例。純粹是音近通假,與避諱毫無關係。
到了西漢前期,出現了因避諱而改「談」為「譚」的例子。《史記》作者太史公司馬遷的父親叫司馬談,因此司馬遷在寫作時必須避開「談」字而改寫它字。據後人考證,他避改的字有兩個,其一是改「談」為「同」。如《戰國策·趙策》有張孟談,《史記·趙世家》作「張孟同」;漢武帝有宦官趙談(見《漢書·爰盎傳》),《史記·季布傳》作「趙同」,《漢書·司馬遷傳》引《報任少卿書》又作「同子」,顏師古注引蘇林曰:「趙談也,與遷父同諱,故曰同子。」其二是改「談」為「譚」。如《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有新陽侯呂譚,清梁玉繩認為其人本作「呂談」,司馬遷因「避諱改書」才將「談」寫成「譚」的(見《史記志疑》卷二十一)。班固無需避諱,所以在《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又將「譚」回改成「談」。宋孔平仲《孔氏雜說》云:「太史公父名談,故《史記》無『談』字。」這一觀點無疑是可信的。但據《史記索引》統計,今本《史記》中還保留了18個「談」字,尤其是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馬遷兩次寫到其父名諱,竟然都直書為「談」,顯然有悖於情理。我認為這些「談」字應當是後世繕寫者以意回改的結果。
漢代以後,「談」和「譚」的分工基本上還是明確的。「譚」通假為「談」的情況雖較前略有增加,但算不上頻繁或常見。作為「談話」或「言辭」的意義,用「談」還是用「譚」帶有隨意性,主要取決於作者的習慣或好尚,並無規律可循,更與避諱無關。例如三國無名氏所作《管輅別傳》有句云:「此老生之常談。」劉義慶《世說新語·規箴》在引用時對「常談」二字完全照錄,但陳壽在寫《三國志·魏志·管輅傳》時卻將「談」改成了「譚」。又如「美談」一詞,最早見於《公羊傳·閔公二年》:「魯人至今以為美談。」《昭明文選》所載東漢、魏、晉、南北朝八位作家的文章,凡用此詞時都作「美談」,唯獨《三國志·吳志·孫鄰傳》寫成「美譚」。更有甚者,在《吳志·張溫傳》中,「譚」字竟先後出現了四次,如:「為之譚論」;「亢臧否之譚」;「玄默者非其譚」;「亦有燕譚之義也」。這四個「譚」字都是「言談」之義,寫作「談」也許意思更顯豁一些,但陳壽就是全部寫成了「譚」。看來他似乎對「譚」字情有獨鍾。然而就《三國志》全書來說,卻又並非一律排斥「談」字,如《魏志·郭嘉傳》:「[劉表]坐談客耳。」《蜀志·秦宓傳》:「[王普]即宓第宴談。」這種「譚」、「談」隨意並用的現象,除了與資料來源及作者的用字習慣有關以外,是沒有多少道理好講的。
下面再舉兩個例子:
《舊唐書·賀知章傳》:「性放曠,善談笑。」
《新唐書·賀知章傳》:「性曠夷,善譚笑。」
兩篇傳記,資料來源只有一個,而用詞卻作了變動。《舊唐書》為五代劉晌等所撰,《新唐書》則出自北宋文章大家歐陽修等的手筆。後者將「談」改為「譚」,作為宋人,總不至於要去避什麼唐武宗的諱吧?如果一定要找原因,無非前者用詞比較通俗,而後者修飾得稍為典雅一些而已。
最後說說書名用字。據我所知,書名中可以用「談」而不用卻特地選用「譚」字的著作,最早當數三國末年蜀人何隨的《譚言》。據《華陽國志·後賢志》載:「何隨,字季業,蜀郡郫人也……著《譚言》十篇,論道德仁讓。」後世凡筆記雜談之類的文言著作,書名中用「談」或用「譚」的都有,完全任作者自選而無所限制,大體是「談」多而「譚」少。從《中國叢書綜錄》所收書目來看,這類書約有150餘種,而書名中用「談」與用「譚」者之比約為7:1。前者如《談助》《閒談錄》《香天談藪》《夢溪筆談》《雲蕉館紀談》等;後者如《譚誤》《枕譚》《記小譚》《古今趣譚》《丞相魏公譚訓》等。有時同一部書經過不同書商的刻印,書名中還出現「談」「譚」兩種不同的字樣,這就更可說明其用字因人而異的隨意性,如宋吳子良撰有《荊溪林下偶談》(見《四庫全書》本),而宛委山堂本《說郛》收錄時題名為《林下偶譚》;明張鳳翼撰有《談輅》(見《叢書集成初編》本),而《五朝小說》本收錄時題名為《譚輅》。
由此可知,舊譯外國文學名著中的《天方夜譚》和《十日談》,一作「譚」,一作「談」,完全由譯者當初隨意而定,讀者諸君大可不必勞神費心去猜測其間是否有什麼深意在焉。
(原載1997-06)
連結一:《天方夜譚》為何不用「談」
膾炙人口的文學名著《一千零一夜》在我國的舊譯名叫《天方夜譚》,即「夜談阿拉伯的故事」之意。「夜譚」是夜間說話、講故事的意思,其實就是夜談。那為什麼不直接寫「夜談」而寫「夜譚」呢?這就得說到我國古代的一種習慣——避諱。
在封建社會裡,說話寫文章時,如果遇到皇帝或尊親的名字或與他們相關連的字,都不能直接說出或寫出,必須用別的字來代替,這就叫避諱。例如說皇帝死,則稱「駕崩」。「談」字所以要避諱,是因為唐朝武宗的名字叫李炎。從他當皇帝那天起,人們說話和寫文章,凡遇有兩個火字相重的字,用其他字來代替。於是就出現了「譚」字代替「談」的怪現象,後來相沿成習,「談」和「譚」就相通了。——摘自《光明日報》1996年4月14日。(黎靜音)
連結二:「譚」與「談」通用始於何時?
《教育導報》刊出一篇小文,講了《天方夜譚》(此為舊譯名,今譯作《一千零一夜》,系阿拉伯文學作品)被譯成中文時「譚」字不用「談」,是因為避諱的緣故。
因為唐武宗的名字叫李炎。從他當皇帝那天起,人們寫文章時,凡遇到「炎」字或含有「炎」字的字,都要避諱,而用其他字代替。於是就出現了以「譚」代「談」的怪現象。
其實此說謬矣!查閱一下《辭海》「譚」字詞條就可知道,早在西晉,「譚」與「談」就已經是同一個意思了,並不是到了唐武宗時代才開始通用的。1989年版《辭海》第459頁「譚」字條目下這樣寫道:「同『談』。《三國志·魏志·管輅傳》:『此老生之常譚。』」《三國志》系西晉人陳壽的名著。西晉之後,經歷了東晉、南北朝、隋朝,到唐朝,再到唐武宗時代,其間已相隔四五百年的時間。由此可見,上述「掌故」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摘自《周末》1996年12月28日。(春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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