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再次徵求意見 食品標識不得標註「零添加...

2021-01-08 金融界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30日訊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消息,為規範食品標識的標註,保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已於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市場監管總局對《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見附件),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上述「徵求意見稿」中顯示,食品標識不得標註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對於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在食品標識上顯著標示「轉基因」字樣。對於未使用轉基因食品原料,不得標註「不含轉基因」「非轉基因」或者類似字樣。

以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產製作模仿動物源性食品的,應當在名稱前冠以「仿」「人造」或者「素」等字樣,並標註該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

食品經營者銷售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產品包裝或者銷售場所明顯位置如實標明食用農產品的名稱、產地或者來源地、供貨者名稱等信息。食用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的,應當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對於保健食品,應當在標識中標明,產品名稱、原料和輔料、功效成分或者標誌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等。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公告中表示,歡迎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關單位及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20年8月26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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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其中規定:①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一般食品標識不得強調適合特定人群;.
  • 食品標識新規:舌尖安全、零添加、特供等詞彙擬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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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nbsp&nbsp&nbsp網友創作的這個段子,形象說明了現在一些食品包裝標識的亂象。&nbsp&nbsp&nbsp&nbsp最近,市場監管總局通過《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食品包裝不得標識「無添加」「零添加」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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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食品標識上應顯著標示「轉基因」字樣,否則無需標註「不含轉基因」「非轉基因」等字樣。此外,「零添加」「特供」「特製」「特需」等詞語也不允許出現在食品標識上。為規範食品標識的標註,《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將一直持續到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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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進超市,食品貨架上很多包裝上都標註著「零添加」、「無添加」的字眼,而且通常都被設計得非常醒目。 7月27日-8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開徵求《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其中在原有相關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食品中不含有或未使用的物質,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
  • 食品包裝將出新規 保質日期文字高度不小於3毫米
    原標題:食品包裝將出新規:食品不得標註特供 零添加字樣為規範食品標識的標註,《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哪些內容不得標註在食品標識上?記者注意到,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對於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使用已經註冊的藥品名稱作為食品名稱的;使用「特供」「特製」「特需」「監製」等詞語介紹食品的,均被「明令禁止」標註。徵求意見將一直持續到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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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判斷食品是不是健康,評價幾種同類商品優劣的時候,通常會被一個詞影響,這就是「零添加」。的確,現在越是保持原汁原味的食品,越是純天然食品就越安全,越健康。在選購食品的時候,「零添加」就成為了選擇商品的重要標準。
  •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依據)為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的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