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首現維護性福權案例
2008年9月,阿明(化名)因工傷導致性功能喪失,雖然阿明與公司已於2010年4月就工傷保險待遇達成一致,但性功能的喪失,卻無法理賠。今年3月,阿明的妻子阿娟(化名)以性生活權利受損害為由將阿明的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記者從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於今年5月10日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據悉,這是中山市首例妻子狀告用人單位維護其 「性福權」的案件。
案件回顧: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
2008年9月,阿明(化名)在某公司操作離心機,在給管模掛鈎時,被管模撞傷,事故造成阿明骨盆多處骨折、後尿道損傷。經過有關部門的鑑定和檢查,阿明構成五級傷殘,並從此喪失了性功能。2010年4月,阿明與公司就工傷保險待遇一事達成了調解協議,經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公司支付了阿明各項工傷補償款15萬餘元,但性功能的喪失卻並未計入損失之類,而且,性功能的喪失令阿明及其妻子阿娟(化名)陷入了痛苦。
今年3月,為捍衛權利,阿娟將阿明的公司告上法庭,她以無法享有婚內性生活,性生活權利受損害為由,要求阿明的公司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公司回應:已過訴訟時效應駁回
阿娟表示,自己是阿明的妻子,侵權責任法保護其配偶權不受侵犯,由於阿明受傷,導致自己喪失了性生活權利,因此阿明所在的公司負有賠償責任。
公司方面則稱,阿明因工傷造成傷殘的賠付問題,雙方已經通過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達成了調解,阿明也早已獲得了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阿娟沒有權利再次起訴。
另外,阿娟的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的規定,其訴訟請求應該依法駁回。
判決:性福權 存爭議
經審理後,法庭並未支持阿娟的請求。由於阿明受傷導致性功能喪失,並非阿明公司有意侵權所造成,故阿娟要求阿明公司承擔這部分的責任無法律依據;並且在2009年年底的檢查及勞動能力鑑定中,阿娟已知道阿明的性功能喪失,如要提起訴訟,阿娟亦應在2年內提出,但阿娟至2012年才起訴請求賠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
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楊靖華表示:侵權責任法中列舉的公民受保護的權益,其中的確有「婚姻自主權」,但並無「配偶權」。「配偶權」是否受保護,其內容是否包括阿娟說的「性福權」仍存爭議;其次,阿明受傷屬於工傷,用人單位即使無過錯仍要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是法律保護勞動者勞動安全及對受傷勞動者生活保障的體現,並非一般的侵權責任。
廣東任允律師事務所徐建功表示,目前我國並無相關法條對「性福權」做出相應的解釋和規定。一般而言對於由於工傷導致的性功能障礙,都涵蓋在工傷賠付當中,較少有獨立賠付。
最終通過調解,阿娟於6月1日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了案件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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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福權」官司和解收場
「性福權」和精神補償共10萬元
2010年4月25日, 東莞東城28歲的王某和35歲的丈夫劉某在某油庫工地實施混凝土工作時,新安裝的鐵門突然倒下,劉某被壓傷致二級傷殘,經醫院鑑定劉某性功能完全喪失。
妻子王某遂向事故單位索賠。王某表示,丈夫性功能因此喪失,自己的性生活權利受到損害,因此油庫應對此賠償婚內性生活權利損失費20萬元。最終,經東莞第一人民法院調解,劉某夫妻接受該油庫60餘萬元的「打包」賠償。這些錢包括:「性福權」賠償、醫療費和傷殘金等費用,其中「性福權」和丈夫精神補償佔10萬元。
據當時劉某的代理律師、東莞啟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正華表示,法庭的調解支持「性福權」賠償費,其中精神撫慰金就包括了王某的「性福權」賠償。但法院在賠償數額上只做了部分支持,此前妻子王某提出的賠償費是20萬元,法院調解中判賠大約七、八萬元,再加上劉某本人的精神補償,法院一共判賠10萬元精神補償費。 (記者胡迪 通訊員李世寅、石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