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經濟待遇不高,職業吸引力不強;教師職業地位偏低;中小學中高級崗位比例偏低,對工作年限不夠重視,職稱政策難以有效調動教師積極性;非教學工作負擔過重;鄉村教師隊伍仍是最薄弱環節;教師編制「只減不增」;……
上述內容來自光明日報社《教育家》雜誌2020年6月刊第2期文《教師地位待遇不高,編制「只減不增」,職稱政策不合理……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面臨十大課題》。該文作者為南昌師範學院江西教育評估院院長、教授葉存洪。
作為教育評估院院長,葉存洪先生的上述文章,幾乎全方位分析和指出了教師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系列實際問題,也為如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指出了基本路徑。那就是以問題為導向,順著問題線索找到解決問題的良方——深化改革。
不說別的,就中小學教師收入而言,有一點非常清楚。即教師待遇法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明文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既然是法律規定,那就該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落實教師的待遇。從官方舉措看,從官媒宣傳情況看,從兩會建言看,從基層教師呼籲看,從網絡輿情看,沒有人反對依法兌現教師待遇。但是為何卻遲遲難以落實?
收入水平上不去,教師職業的吸引力也就難以上去。教師職業缺乏社會吸引力,更多優秀青年學子也就不願意選擇教師行業。收入水平上不去,教師社會地位也就難以上去。社會地位上不去,教師的獲得感又從哪裡體現?
這些年,網上不斷出現「教師要漲工資」的傳言。所謂漲工資,應該是在達到法定工資的前提下的「工資增加」。但是事實上,在沒有依法落實教師待遇的情況下,說教師要漲工資,也就缺乏依據。教師應得的工資都沒落實,哪來漲工資一說?
還有,教師職稱年年在改革,可是成效呢?很難說獲得了廣大基層教師的好評。事實上,好評談不到,只有既得利益者才會說好,而絕大部分基礎教師對職稱制度是很不滿意的。這一點,我們只要看看有關職稱申報和評審輿情就清楚了。
此前,有人拿職稱制度激勵教師專業發展說事,不承認中小學教師職稱有問題。比如,有所學校教師不滿職稱指標限制教師申報,校長變臉訓斥:你評不上高級職稱,就抱怨職稱制度不合理, 那你建議人社部改一改?
我們只能說,中小學教師職稱晉升制度的設計初衷,當然是為了激勵教師更好地發展。但是設計思路是一回事,實踐驗證又是一回事。實際上,在大多數一線教師看來,職稱制度走到今天,早已起不到激勵教師發展的作用了。
我們注意到,葉存洪先生在其文章裡直截了當地指出,教師職稱政策難以有效調動教師積極性,中小學中高級崗位比例偏低,教師發展通道不暢。評審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現象。
此前,很多一線教師深感職稱評審不公平,職稱與工資掛鈎不公平,希望取消職稱制度,按教齡正常晉升。此前,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沈巖提出的建議是「取消各類職稱評審」。如今大學教授直指現行的教師職稱制度不合理。
這一切說明,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並非像有些人說的那樣好,那樣作用大。當各個層面的人都不同程度認識到某個制度有問題的時候,相關制度的設計和政策的制定者,是否也該好好反思?反思沒有職稱制度的國家、地區是如何激勵教師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