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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員自爆被副科長強姦 公安稱精液少不予立案
一女職員自曝被副科長強姦 公安稱精液少不立案 海口女職員陳燕(化名)日前爆料稱,在一次建立業務關係的飯局後,被海口市某局副科長杜某利用職務之便強姦了,事後向警方報案並把沾有杜某精液的紙巾提供給了警方。但海口市某公安分局稱精液量太少難鑑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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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軍發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強姦案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9月18日消息,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一事曾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其微博上發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姦案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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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軍發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強姦案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一事曾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其微博上發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姦案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據北青-北京頭條此前報導,梁穎女士曾在8月底發布文章稱遭到羅冠軍強姦,男方還被原工作單位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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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軍公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強姦案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一事曾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其微博上發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姦案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圖源:新浪微博據此前報導,梁穎女士曾在8月底發布文章稱遭到羅冠軍強姦,男方還被原工作單位開除。隨著文章熱傳,不少網友紛紛指責甚至謾罵羅冠軍,安慰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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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穎指控羅冠軍強姦,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一事曾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其微博上發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姦案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據此前報導,梁穎女士曾在8月底發布文章稱遭到羅冠軍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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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軍「強姦案」不予立案
來源:央視網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此事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個人微博上發布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梁穎於2020年5月13日提出控告的被強姦案,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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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軍發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針對強姦案件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最近,羅冠軍強姦梁穎女士一事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在8月底,梁穎曾發布文章控訴羅冠軍強姦,男方還因此被所在的工作單位開除。隨著文章的熱傳,網上許多的網友都開始紛紛徵討羅冠軍,甚至還謾罵其家人,並不停地安慰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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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某軍「強姦案」不予立案!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此事引發大量關注。 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個人微博上發布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梁穎於2020年5月13日提出控告的被強姦案,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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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某軍「強姦案」不予立案!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此事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個人微博上發布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梁穎於2020年5月13日提出控告的被強姦案,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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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軍發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強姦案沒有犯罪事實
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一事曾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L倔強青銅10431 發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姦案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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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生遭4男生拽到男廁強姦 嫌犯未滿14歲未立案
所長每日奇聞小學女生校內遭4名男生侵害:嫌疑人均未滿14歲 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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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紀實——少女4年間多次遭父親強姦
16歲少女打電話向離異的母親哭訴,遭親生父親姦污,蒙受難以啟齒的屈辱4年。母親震驚之下,立刻聯繫親屬趕到晉江,幫助女兒報警。 1月4日,涉嫌強姦女兒的四川遂寧人唐某林被晉江市檢察院批捕。,記者獲悉,受害少女已回到母親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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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四周歲,不夠立案條件,不予立案」
幾天後,受害女同學的父親從警方那裡拿到了不予立案的通知書。4 名男生均未滿 14 周歲,在案發後第二天,4 名涉事男生已被轉到工讀學校(為教育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辦的專門學校)。事發學校的負責人已被撤職,涉事任課教師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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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詐騙損失3000萬 報警11個月後被告知不予立案
一個立案決定要多久?11個月!——深圳七旬老人被詐騙損失3000萬元案件追蹤 一位七旬老人遭詐騙數千萬元報警後,深圳警方從接到報警到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間隔時間長達11個月。詐騙行為是否成立?立案與否標準和期限是否有法律限制?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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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未成年女生失蹤一夜死亡,生前遭人性侵,警方:不予立案
而後她的父親找到了相關人員把數據恢復,發現這名女生在生前竟然遭到了強姦。在同學那裡找到了女兒手機之後,發現女兒生前的手機上面有一段女兒遭性侵的視頻,是在草地上,女兒慘遭了毒手,而張倩的父親在得知之後也找到警方,要求他們立案偵查,但是在今年的7月底,警方給張倩父親發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張倩的父親表示不相信,對此,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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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職員自曝被副科長強姦 公安稱精液少不立案
海口女職員陳燕(化名)日前爆料稱,在一次建立業務關係的飯局後,被海口市某局副科長杜某利用職務之便強姦了,事後向警方報案並把沾有杜某精液的紙巾提供給了警方。但海口市某公安分局稱精液量太少難鑑定,不予立案。杜某稱這件事純屬子虛烏有,對方是想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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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轉錯錢後,男網友提出過分要求,派出所卻不予立案
小林是一個年僅16歲的花季少女,在外打工補貼家用,上個月的時候小林急需用錢,就找朋友借了兩千塊錢。然而在還錢的時候,小林就陷入了一場烏龍事件,小林把錢轉錯了。小林說自己把錢轉到了另一位網友的帳號上,由於該名網友頭像跟自己朋友頭像十分相似,自己意識疏忽就轉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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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醫生舉報副院長強姦,警方緣何立案之後又撤案?
按照常理來說,一個案子立案或者是撤案,都不足為怪,但如果這個案例先立案了經過警方調查後又撤案,那就不免會引發輿論熱議。最近,河南一名女醫生舉報稱,遭醫院一副院長強暴並報警。當地警方經過多方調查,查明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立案後又撤案。這個事情是怎麼回事兒呢,我們還得從頭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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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男生遭同村男子性侵犯 無法定義為強姦
平南縣初中男生小明(化名),報警稱被同村男子梁某持刀拘禁,並遭到強姦。嫌疑人很快被抓獲。警方報捕時發現,男人「強姦」男人之事,因《刑法》中無相關表述而無法追究。5月30日,梁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逮捕。 少年被同村男子「強姦」 5月13日,小明放學後獨自走在路上,被騎摩託車的梁某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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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生校內遭男生侵害!警方不予立案!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在保護誰?
近日,陝西藍田縣一小學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內遭4名男生侵害。經藍田縣公安機關調查後,因4名涉事男學生未滿14周歲,不夠立案條件,不予立案。目前,4人已由公安機關送至西安市工讀學校就讀。同時對該女生加強心理疏導,並選擇合適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