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教| 治理大學「水課」,需要把實習和社會實踐納入一併治理

2020-12-18 芥末堆

問教 | 治理大學「水課」,需要把實習和社會實踐納入一併治理

作者:騰訊教育 發布時間:

問教 | 治理大學「水課」,需要把實習和社會實踐納入一併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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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大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不少高校都要求學生在假期實習,並憑藉「實習證明」來獲得社會實踐課程分數,這也是學生畢業所必須要修完的學分。可據媒體報導,有同學發現,在網上可以輕易買到所謂的「實習證明」。普通的實習證明價格一般是70元,如果需要電話回訪的話,價格就是100元。

可以說,店家已經充分考慮到學生所需要的「實習服務」,或許學校對於店家提供這樣的實習服務感到無可奈何:為防止學生弄虛作假,學校已經設計了「回訪環節」,要求學生認真對待實習,可店家連這樣的服務也提供,那學校總不可能派人去「實習單位」做實習調查吧?在筆者看來,要治理代辦實習證明問題,關鍵在於學校不能用一紙實習證明來證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作為給學分的重要憑據,應該重視學生具體進行實習、社會實踐的過程,注重過程性評價。

其實,有關大學生的實習、實踐,變為「蓋章實習」——找一個單位蓋一個章證明實習,以及「代辦實習證明」——花錢在網店上購買實習證明,已經不是什麼新聞,幾乎每年媒體對此都有報導。但是,在如何治理這類問題方面,大學的作為卻不多,而是任由這一問題存在。這是因為有的大學連要組織課堂教學、學期考核的必修課,都有一些「水課」,對於學生自主進行的實習和社會實踐來說,就難以指望學校提出高要求了。治理大學的「水課」,應該把學生社會實踐也納入其中。

近年來,為強調對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的重視,很多學校都推出了實踐學分、創業學分,但從具體實踐看,實踐學分、創業學分,有比較大的水分。一些學校把這作為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成果,而並不真正關注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培養。從「教學成果」角度展示實踐教育成果,就會只要求學生提供實習證明或者實踐報告,而至於學生有怎樣的實踐過程,學校則不關心,這就會令學生功利地對待社會實踐,在社會實踐中走過場、搞形式主義。比如,有的學校要求學生要對自己的社會實踐進行報導,如果能獲得主流媒體報導,那是要加分的,因此,學生就想辦法策劃能引起媒體關注的社會實踐活動,而在媒體報導之後,就敷衍對待;還有的則為做PPT、社會實踐報告,而擺拍幾張照片就宣告完成社會實踐。而即便如此,這些還比坐在家裡,上網代辦實習證明好多了,好歹還有一定程度的參與。

要真正重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是需要學校認真對待學生的社會實踐的。是否重視學生社會實踐,也檢驗學生是否真正重視人才培養。首先,學校應該由院系教授委員會,結合本院校、專業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要求,明確實習和社會實踐規範。對學生尋找實習崗位、從事社會實踐活動,要有明確的要求,要對學生開展的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按教學要求進行評估,再同意學生去進行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由於實習、社會實踐是學生「必修」的教學內容,因此,就必須按課程教學要求對待,不但要要求學校組織的統一實習,要符合教學要求(諸如專業對口、達到教學目的),也要以教學規範規範學生的實習和社會實踐。如果有這一質量把關機制,那麼,也可消除近年來頻頻發生的學校違規組織學生,把學生作為廉價的學生工派到專業不對口的崗位進行實習,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問題。

其次,學校要為學生進行實習、社會實踐創造條件,不能完全就由學生自治尋找實習和社會實踐機會。這需要學校和校外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合作,建立校外實習、社會實踐基地,並聘請校外實習、社會實踐指導教師,以讓學生在實習、社會實踐中獲得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提升。通過重視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培養,促進學校實現開放辦學。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騰訊教育」,作者熊丙奇。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芥末堆立場,轉載請聯繫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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