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杭州市濱江區教育局近日發布《濱江區學校班級微信群公約(試行稿)》,對家長和老師在使用班級微信群時的言行作出規範性約定。約定提出,教師要有強烈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的意識,不得在群裡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分數)、優劣對比、表揚少數等信息。這一消息發布後登上熱搜,受到很多人的關注。
近年來,各地教育局都陸續出臺類似公約,如2018年,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教育局出臺《家校網絡交流平臺「五要五不要」管理規定》。其中就包括作業、成績排名等不要發,學生作業教師要當堂布置,不得在交流群中發布,不得發布學生考試成績,同時批評表揚不發,拉票評比不發。2019年,北京市教委發布通知,要求各區要對中小學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網際網路群組和微信公眾號等網際網路公眾帳號進行全面排查整改。群內不得發布學生成績、排名,不批評或表揚學生,製造焦慮。不得發布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廣告、求助、募捐、拼課等信息。要尊重學生隱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曬娃,不刷屏問候、點讚,不得發紅包。而每一次有教育部門發布類似公約,都會引起社會輿論的關注。
各地教育部門發文規範家長群,有現實必要性。當前,我國中小學都已經規定不得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很顯然,這一規定是包含線下和線上在內的,不能線下沒有公布成績,卻在家長群裡公布。近年來,隨著家長群的組建,有的教師就忘記了這一規定,一點擊就把成績、排名在群裡發布。這不但侵犯學生的隱私,也加劇家長的攀比和焦慮情緒。
有一些家長支持公布成績、排名,認為家長有權了解孩子的學習情況。的確,了解自己孩子的學習情況,是家長的知情權,家長可以和教師直接聯繫,而不是讓教師把所有學生的成績、排名情況發布在群裡。
那麼,在群裡對少數表現優秀的學生進行表揚,又該如何看待?同樣的道理,表揚優秀同學是為了激勵同學進步,但是,在家長群發布這樣的信息,會刺激家長的攀比和焦慮情緒,那些並不那麼優秀的孩子,就有可能被家長責罰。
事實上,當家長群每天都被孩子的學習、進步等信息刷屏時,家校關係就發生了異化,家長成為校外的輔導員、作業批改員,家庭教育本應承擔的對孩子進行生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的職責就難以履行。就家長群而言,它應該成為便於家校溝通信息的工作群,如班主任發布召開家長會的信息,通知家長有關政策規定,除此之外,家長群不應該再發布其他信息,包括交流育兒經驗的信息。
讓學校的歸學校,家庭的歸家庭。建立良好的家校互動,要從家長群這個小小的窗口良性互動開始。(文丨熊丙奇)
(編輯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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