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都完善農業用地價格補助)
本報訊 成都市日前出臺的 《關於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行用地價格
補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繼續保留農產品加工業用地項目補助的基礎上,將種養業用地項目和農業服務業用地項目也納入了價格補助範圍。
《意見》擴大了用地項目的補助範圍,明確該補助適用於種養業用地項目、農產品加工業用地項目、農業服務業用地項目以及經市政府認定的其他農業項目。在補助標準方面,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業服務業用地的補助標準由市、縣財政分別按照該項目所用土地的購置價格 (不超過46萬元/畝、40萬元/畝和34萬元/畝)與項目所在區(市)縣工業用地基準價格的差額部分予以全額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規模原則上不超過50畝。
《意見》還拓展了用地性質的補助範圍。在繼續保留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價格補助的基礎上,將使用國有建設用地也納入了補助範圍。另外,在申報條件方面,《意見》設置了門檻:種養業用地項目,面積應在0.5畝(含)以上,投資額50萬元以上 (不含土地購置費用);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業服務業用地項目,面積應在5畝 (含)以上,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平均投資強度不低於100萬元/畝 (不含土地購置費用)。
(本報記者 劉佳)
(原標題:成都完善農業用地價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