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大荔縣一起討薪不成放火致人身亡的案件。大荔縣一名90後小夥到當地一燒餅店討薪未果,用事先從家裡拿的汽油在店內潑灑,導致老闆娘被燒成重傷後不治身亡。最終,這名小夥因犯放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去前想過不往人身上潑汽油
後一時衝動沒管那麼多
陝西省高院「(2020)陝刑終215號」刑事裁定書顯示,被告人劉某某生於1994年。2018年9月,被告人在當地一燒餅店打工,因店主欠其工資未付、多次索要未果,其向大荔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調查時,老闆娘稱其不認識劉某某,也不存在欠薪一事,並拒絕與勞動監察大隊人員溝通,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劉某某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爭議。
2019年1月10日9時許,劉某某攜帶從家裡拿來的一桶5L汽油,騎電動摩託車到燒餅店索要工資時,店主不在,便與老闆娘發生爭執。隨後,劉某某取出汽油,向店內案板和老闆娘身上潑灑,老闆娘上前制止,二人發生撕扯。在從店內撕扯到店門口烤饃爐子附近時,老闆娘身上突然著火,並蔓延至店內,導致店內物品燒毀。
老闆娘身上著火被圍觀群眾撲滅後送醫院治療。2019年1月11日,被告人劉某某到大荔縣公安局投案。
2019年2月18日,老闆娘經醫治無效死亡。經鑑定:其系(汽油)火焰大面積深度燒傷合併重症感染繼發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其受傷後住院40天,花去醫療費734402元。
被告人劉某某供述,他去要錢之前想過如果不給他錢,就往案板和桌子上潑汽油,沒想往人身上潑,後來他一衝動,也沒管那麼多,就給老闆娘身上和案板、桌子上都潑了汽油。他也知道汽油遇火就著的特點,也知道店內的爐子有火,也知道燒餅店南邊是住戶,北邊院子裡是住宅小區,當時沒想那麼多,只想著怎麼能把錢要下。
當時這一信息在朋友圈刷屏
一審以其犯放火罪判無期
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渭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某犯放火罪一案,於2020年6月9日作出(2019)陝05刑初68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明知汽油潑灑在被害人身上及經營燒餅的門店內,可能會引起店內及被害人身上著火,甚至危及公共安全,仍無視他人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在店門口有高溫火爐的情況下,將所帶來的汽油潑灑到被害人身上及門店內,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使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
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殺人罪罪名不當。鑑於被告人劉某某案發後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且被害人及其丈夫對該案的引發亦有一定的責任,故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劉某某對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住宿費等經濟損失應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以被告人劉某某犯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作案工具汽油壺一個予以沒收;被告人劉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喪葬費、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住宿費共計544822.95元。
宣判後,劉某某不服,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院立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決定不開庭審理。陝西省高院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真是一場悲劇
一個為此付出生命
一個換來刑罰和大額賠償
希望討薪的不要衝動
欠薪的好好反思下
千萬別坑給你幹活的
兔子逼急了會咬人
希望相關部門介入的更加及時和徹底
擴散出去
警示身邊人
來源:華商報、中國裁判文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