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接連報導了多起碩士論文抄襲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近日,澎湃新聞記者再次接獲爆料,一篇華東理工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與華中師範大學的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高度雷同。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篇同題碩士論文均為2014年初完稿,陳曉娟論文完成於2014年3月20日,陳龍論文完成於2014年5月26日,時間僅相隔兩個月。
澎湃新聞記者從中國知網下載了這兩篇碩士學位論文,分別是
華東理工大學公共管理(MPA)專業2014屆碩士畢業生陳曉娟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問題研究——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例》(以下簡稱「陳曉娟論文」)、
華中師範大學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2014屆碩士畢業生陳龍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問題研究——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例》(以下簡稱「陳龍論文」)。
澎湃新聞記者仔細比對後發現,
陳龍論文除了「致謝」部分與陳曉娟論文有較大差別,其論文從標題到目錄設計到正文內容和參考文獻,均與陳曉娟論文高度雷同,大幅段落幾乎一字不差。針對兩篇碩士學位論文出現大面積雷同的情況,澎湃新聞記者先是聯繫到了華東理工大學的碩士畢業生陳曉娟。
陳曉娟目前在鹽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作。她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自己的碩士學位論文是獨立完成的,是和工作相關的研究,她對自己論文和華中師範大學陳龍論文高度雷同一事表示「完全不知道」,同時稱不認識陳龍這個人,也沒有將自己的論文發給過別人參考。
而後,澎湃新聞記者又與陳龍的培養單位華中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取得聯繫。院辦一名女教師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她從學院研究生系統了解後,確認陳龍是華中師範大學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2014屆碩士畢業生。
隨後,這名女教師對澎湃新聞記者透露,學院研究生系統信息顯示當年對陳龍的碩士論文進行了查重,複製比是0.6%,至少當時看沒有問題,所以才讓陳龍進行答辯。「兩篇論文(完成提交)相隔僅2個月,誰抄誰的,還不好說。」
華中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方面同時表示,暫時無法與陳龍本人取得聯繫。
題目、摘要和關鍵詞幾近完全一致從論文題目、摘要和關鍵詞上看,兩篇論文可以說毫無差別。
陳曉娟論文題目是《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問題研究——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例》,陳龍論文題目也是《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問題研究——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例》。同屆不同校的兩名碩士研究生均將研究目標鎖定在江蘇鹽城,研究對象也完全一樣。
兩篇論文的中文摘要內容高度相似,英文摘要一字不差。陳曉娟論文中文摘要如,陳曉娟論文中文摘要開頭為:「在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諸多農民由於各種原因失去了自己已有的土地,如農地經濟建設徵用、農民出外務工土地閒置、政府重新規劃農地等,由此,失去土地的農民面臨著後續的生活問題。被徵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銜接問題是在該背景下產生的,由此成為了本文研究的重點,該選題結合國內外知識,選取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案例藍本,針對我國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全面性的、深入的、有效的研究。」
陳龍論文中文摘要陳龍論文則寫道:「在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諸多農民由於各種原因失去了自己已有的土地,如農地經濟建設徵收、農民出外務工土地閒置等,由此,失去土地的農民面臨著後續的生活問題。被徵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銜接問題是在該背景下產生的,由此成為了本文研究的重點,該選題結合國內外知識,選取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案例藍本,針對我國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全面性、深入、有效的研究。」
這兩段除了「徵收」與「徵用」的區別,且陳龍論文中缺少「政府重新規劃農地」字眼,其他內容完全一樣。兩篇論文的關鍵詞完全一樣,均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正文整章整段一字不改「複製」從目錄來看,兩篇論文的結構完全一致。陳曉娟論文分為六章,六章的標題依次是「前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被徵地農民養老狀況及其分析」、「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存在問題及成因分析」、「實現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制度設計」、「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流程設計」、「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政策保障」。
陳曉娟論文目錄陳龍論文也分為六章,且標題與陳曉娟論文的毫無區別。
陳龍論文目錄澎湃新聞記者對比發現,
標題相同的6個章節從結構到具體文字表述上高度雷同,多個段落一字不差。以第一章為例,陳曉娟論文在「選題背景及研究意義」小節的開頭寫道:「鹽城是著名的東方溼地之都,擁有較好的農用土地、經濟建設土地、有待開發利用地及未被利用土地。根據近年來鹽城的土地供應數據,2010年鹽城土地供應為4800畝、2011年鹽城土地供應為5500畝、2012年鹽城土地供應約為5500畝、2013年度鹽城商業和房地產等經營性用地總規劃約5000畝,鹽城市每年會供應大約5200畝的實際用地,因此,鹽城市農民農耕地被徵用已成為不可改變的趨勢和事實。」
陳龍論文則寫道:「鹽城是著名的東方溼地之都,擁有較好的農用土地、經濟建設土地、及未被利用土地。根據近年來鹽城的土地供應數據,2010年鹽城土地供應為4800畝、2011年鹽城土地供應為5500畝、2012年鹽城土地供應約為5500畝、2013年度鹽城商業和房地產等經營性用地總規劃約5000畝,鹽城市每年會供應大約5200畝的實際用地,因此,鹽城市農民農耕地被徵用已成為不可改變的趨勢和事實。」
這兩段除了後者缺少「有待開發利用地」字眼之外完全雷同,包括標點的使用。再以第二章為例,陳曉娟論文在「被徵地農民養老存在問題」一節中寫道:「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雖設立社區管理委員會,存有針對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竭力全方位緩解被徵地農民現階段的工作壓力,竭力保障被徵地農民老年的年老生活,但就目前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現行狀況,不免看出其存有諸多方面的問題,如被徵地農民保障水平較低、缺乏相應的政策依據、缺乏較好的待遇調整機制、國家政策碎片化沒有形成體系,從總體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隨後詳細論述了這4個方面的問題。
陳曉娟論文第2章第2節陳龍論文在相同小節中寫道:「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雖設立社區管理委員會,有針對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竭力全方位緩解被徵地農民現階段的工作壓力,竭力保障被徵地農民老年的安穩生活,但就目前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現行狀況,不免看出其存有諸多方面的問題,如被徵地農民保障水平較低、缺乏相應的政策依據、缺乏較好的待遇調整機制、國家政策碎片化沒有形成體系,從總體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
陳龍論文第2章第2節這兩段內容除「安穩」與「年老」的區別,完全雷同。陳龍論文也在這段後詳細論述了4個方面的問題,與陳曉娟論文保持一致。再以兩篇論文的第三章為例,整章內容高度重合。
比如在「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一節中,陳曉娟論文寫道:「根據前小節針對我國及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養老保險問題的闡述,仔細查閱資料,理解國家政府以及當地各方力量的做法,分析其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存在的問題,不難發現有六個方面,具體是指思想認識不到位,參保意識差;宣傳引導不到位;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配套制度不健全;缺少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過渡性制度,現行制度實施經驗不足;徵地補償機制不合理,缺乏必要的法律規範;經辦服務力量不足等。」
陳龍論文則寫道:「根據前小節針對我國及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養老保險問題的闡述,仔細查閱資料,理解中央政府以及當地各方力量的做法,分析其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存在的問題,不難發現有六個方面,具體是指思想認識不到位,參保意識差;宣傳引導不到位;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配套制度不健全;缺少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過渡性制度,現行制度實施經驗不足;徵地補償機制不合理,缺乏必要的法律規範;經辦服務力量不足等。」
以上兩段文字,只存在「中央」與「國家」這一處不同。陳曉娟論文第四章系統地論述了實現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制度設計。其中一段寫道:「區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制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有待從劃定參保年齡、設定科學合理的繳費檔次、明確最低繳費年限、確定政府補貼比例或金額幾個方面著手。」
陳曉娟論文第4章第2節陳龍論文第四章也論述了同一內容。相同段落的內容為:「區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制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有待從劃定參保年齡、設定科學合理的繳費檔次、明確最低繳費年限、確定政府補貼比例或金額幾個方面著手。」
陳龍論文第4章第2節兩段內容一字不差。本章後面關於參保年齡劃定等具體內容的論述也高度雷同。再以兩篇論文第五章為例,陳曉娟論文在「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業務經辦流程設計」一節中寫道:「上節針對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工作流程進行了設計,工作流程最後環節為保障業務的辦理,前面已經提到保障業務的辦理是整個流程的最後環節,也是最為關鍵的環節。為此,其業務經辦也需有其特有的經辦流程,經探究,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業務經辦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開設保障項目、錄入保障信息、覆核保障信息、審核比對信息、開辦保障存摺、核定繳費金額、解繳養老保險費、辦理參保繳費、發放存摺手冊,具體如下。」
陳龍論文則寫道:「上節針對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工作流程進行了設計,工作流程最後環節為保障業務的辦理,前面已經提到保障業務的辦理是整個流程的最後環節,也是最為關鍵的環節。為此,其業務經辦也需有其特有的經辦流程,經探究,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業務經辦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開設保障項目、錄入保障信息、覆核保障信息、審核比對信息、開辦保障存摺、核定繳費金額、解繳養老保險費、辦理參保繳費、發放存摺手冊,具體如下。」
以上兩個段落再次出現一模一樣的表述。再以第六章為例,陳曉娟論文分6個方面論述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銜接的政策保障,其中在「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宣傳引導作用」一段中寫道:「在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和建議中,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組織宣傳引導作用較為重要,主要原因在於被徵地農民常年生活在農村,接觸新生事物不多,對未來的見解也不夠深刻,自身晚年生活的保障通常全部由子女負責。故而,組建小組領導,以村落為單位,組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小組,通過小組的宣傳引導作用,促使被徵地農民轉變思維,產生對養老保險項目的興趣,進而接受養老保險項目。」
陳龍論文則寫道:「在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和建議中,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組織宣傳引導作用較為重要,主要原因在於被徵地農民常年生活在農村,接觸新生事物不多,對未來的見解也不夠深刻,自身晚年生活的保障通常全部由子女負責。故而,組建小組領導,以村落為單位,組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小組,通過小組的宣傳引導作用,促使被徵地農民轉變思維,產生對養老保險項目的興趣,進而接受養老保險項目。」
以上兩段內容一字不差。此外,澎湃新聞記者比對發現,
兩篇論文的參考文獻部分也完全一致。陳曉娟論文和陳龍論文均列出了41條參考文獻的作者、標題、刊文名稱、發表時間與頁碼。
兩篇論文區別最大的地方是「致謝」部分。陳曉娟論文「致謝」中除了感謝其導師張廣利教授和其他同學,還明確提到「本人多年在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社局工作,擔任下屬部門領導職務,對社會保障有多年的工作經驗,在論文的選題時,圍繞和諧發展、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宏偉目標,學為所用,結合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具體實際,對被徵地農民問題有長期的原始資料積累和深度思考,數據來源比較詳實可靠,分析現狀問題有較強的真實性和典型性,所提出的解決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對策具有較強的實踐價值」。
陳龍論文「致謝」部分則相對簡明,感謝了求學路上遇到的好老師、自己的父母和親愛的同學,還特別提到自己「天資不佳,又缺乏勤勉努力的耐力,在撰寫論文期間,從未體有過這種恍惚通透之感(指王國維所說的做學問的最高境界『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兩篇論文均有「原創性聲明」雖然陳龍論文和陳曉娟論文有著超大面積的雷同文字,但兩篇碩士學位論文均有「原創性聲明」。
陳曉娟論文的「作者說明」上寫道:「本人恪守學術道德,崇尚嚴謹學風。所呈交的學位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結果。除文中明確註明和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中不包含任何他人已經發表或撰寫過的內容。」
陳龍論文的原創性聲明與陳曉娟論文的表述意思一致。而且在原創性聲明中,還有陳龍本人的親筆籤名,以及2014年5月26日的日期。
澎湃新聞記者從華中師範大學官網獲悉,2015年12月,華中師範大學在其官網上登載了《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基本學術規範暫行條例》。其中第四條規定,將「以不正當手段將他人成果或工作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據為己有,引用他人著述而不加以註明等抄襲、剽竊行為」納入研究生不得違反學術規範的行為。第五條至第八條則規定了對違反學術規範如何處理,以及調查處理機構。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