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權(Hegemony)出自於希臘語,朗曼詞典釋義為「一國對於其他眾多國家的領導」,牛津詞典則解釋為「領導、支配、優勢,特別指聯盟中一國對其他國家的支配。」而基歐漢則解釋為一個單一的支配世界的力量,確切地說,霸權指一國有足夠的軍事和經濟力量,並操縱國際體系的運作,「霸權意味著對物質資源的控制」。沃勒斯坦和基歐漢同樣認為霸權是強者對弱者的領導與支配,強國制定和維持國際規則,並且安排著國際進程的軌跡和方向。
而吉爾平對霸權的理解更進了一步,他認為霸權體系是一種穩定系統內秩序的穩衡系統,霸權國的實力為系統的穩定提供了保證, 並且為弱小國家提供了安全和財產保護,同時他指出,單一強國控制和支配著國際體系內的弱勢國際,但這種控制只是相對控制而非完全控制,「沒有一個國家曾經完全控制了國際體系。」
「霸權穩定論」這一術語最早由基奧恩提出,但真正把這個術語上升為理論高度的是經濟學家麻省理工學院的查爾斯·金德爾伯格,金德爾伯格認為:「要使世界經濟穩定,需要一個穩定者,而且只有一個穩定者」。1973年金德爾伯格出版專著《1929-1939年的世界經濟蕭條》,全面闡述了霸權穩定論的基本觀點,為該理論的發揚光大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此後,史蒂芬·克拉斯納的《國家權力和國際貿易結構》、羅伯特·基歐漢的《霸權之後——世界政治經濟中的合作與紛爭》和喬治·莫德爾斯基的《世界政治的長波理論》將霸權穩定論拓展到軍事、安全、經濟等多領域,強調霸權國的存在有利於國際體系的穩定。事實上,筆者認為,吉爾平對霸權國實力和的穩定的國際秩序之間的關係作出了最為系統的理論分析。他認為,一個社會進入廣泛的市場關係之中也有兩個條件,一是該社會所獲得的多於所付出的時候;二是另一個強大的社會強加給這一種市場關係時。所以,維繫相互依存的世界市場經濟的任務就落在了政治上最強大的、經濟最有效率的國家身上。
在霸權穩定論的視閾中,國際社會中某個霸權國的存在,對穩定國際經濟秩序,發展國際公益是必要的。國際霸權體系與國際秩序之間存在著一種因果關係,一個強大並且具有霸權實力的行為體有利於國際體系的穩定和公益的實現,相反,在不存在霸權國的情況下,國際秩序將會是混亂無序的、不穩定的。金德爾伯格認為,開放、自由的世界經濟需要一個居於霸權和支配地位的強國來維持秩序,這一強國所起的作用是一種「穩定器」的作用,它有責任向國際社會提供「集體產品」或「公共產品」,如建立在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的平等原則和無條件互惠原則之上的自由形式開放貿易體制和穩定的國際貨幣以及國際安全等。霸權國承擔公共責任是基於自身在相應的機構體制中獲利的基礎上為他國創造利益。19世紀的金本位制和二戰後的布雷頓森林體系都體現了霸權國在維持世界經濟體系中的作用。同時,霸權國在它所帶頭創造的國際機制中享受到許多利益,因為它提供公益的目的就在於維護國際現狀和既得利益者。鄧肯·斯奈德認為霸權穩定論有兩個重要假設:一是霸權國為穩定的自由貿易國際體系提供領導角色;二是雖然主導國家獲益,但同時保障小國的利益。
霸權穩定論的邏輯提供了一種以權力為基礎的國際合作觀,也即在霸權國家存在的情況下,各國之間的合作就能夠維持,而如果沒有霸權國家,那麼各國之間就會處於紛爭的狀態。在《霸權之後》一書中,基歐漢明確地對這種正統的以權力為基礎的國際合作理論提出質疑,認為霸權後的合作是可能的,也是必要和可行的。他認為,霸權穩定論的基本觀點毋庸置疑,但對於霸權之後的合作與穩定沒有進行詳細的闡述,從而提出他對霸權穩定論的補充:國際機制。
然而,中國學者大部分認為霸權穩定論對當今世界政治多極格局和多邊治理都有不適用性。例如,復旦大學的倪世雄認為基歐漢和吉爾平對霸權穩定論的界定都以英國和美國霸權為依據,因此將霸權限定在一國統治全球就具有很大的片面性。「霸權」和「搭便車」說掩蓋了大國剝削弱國和小國的實質,從客觀效果來看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因此霸權體系只能適應於「西方俱樂部」各成員國;與倪世雄的觀點實質相符,北京師範大學的楊增崬、杜成敏也一致認為霸權穩定論的實際是西方知識界主觀炮製出來的試圖鉗制、影響和限制中國發展的又一具有代表性的意識形態產物;雲南大學的郭豔琴認為「霸權穩定論」這一現實主義的政治話語不適合各國利益高度交融以及全球問題錯綜複雜的當今世界的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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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李 越
責編 | 王嘯林
審校 | 焦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