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京福華」仍在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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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走進千萬家,綠色食品京福華」。想念不少沈城市民已對「京福華」肥牛耳熟能詳、情有獨鍾了。然而,沈城9家「京福華」中的5家卻惹上商標侵權官司。今年新年前夕一審宣判,沈城5家「冒牌店」敗訴,被判賠償河北一家公司各項損失合計530餘萬元。5家「京福華」不服已經上訴,如二審維持原判,這5家「京福華」將面臨著被摘牌的危險。
位於瀋陽市皇姑區的京福華酒店,在2001年5月18日經瀋陽市工商局批准成立,其獨具特色的肥牛火鍋在瀋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不久,先後有4家酒店獲得了瀋陽皇姑京福華的授權,對外以「京福華」的名義經營餐飲業。
就在生意十分紅火的時候,瀋陽5家「京福華」的4位法人代表忽然在2003年9月收到了起訴書:有人以商標侵權為名將他們告了!
「原告不但要求這5家飯店停止使用『京福華』標識,還要求公開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合計575萬餘元!」瀋陽「京福華」的法律顧問、此案的一審代理人傅效宏介紹了案情。
瀋陽出現5家侵權「京福華」?
原告是遠在河北的大廠回族自治縣福華肉類有限公司(簡稱大廠公司)。該公司於2000年7月註冊了「京福華」餐飲服務商標,隨後又註冊了「京福華」、「福華」字樣的商標。2003年3月,「京福華」被河北廊坊市工商局認定為知名商標。2000年8月,大廠公司在北京成立京東福華餐飲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京福華),經營以「京福華」、「福華」肥牛為主要原料的餐飲企業,並在全國開展「京福華肥牛」特許加盟店,而瀋陽目前共有其4家加盟店。
「瀋陽這5家餐飲企業不但用『京福華肥牛府』的名稱營業,還在宣傳品、分割圖、訂餐卡等服務工具上效仿和抄襲我們的風格和模式」,北京京福華的潘經理敘述了發現侵權的經過,「甚至名片、代金券、發票、菜單、筷子等用品上都印有『京福華』字樣……」
瀋陽「京福華」不認為侵權?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3年11月2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大廠公司出示了包括了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證》、企業資料查詢卡片、瀋陽「京福華」開業以來到2003年11月的營業稅等13份證據,用來證明瀋陽「京福華」涉嫌侵犯商標權。
而瀋陽「京福華」則認為「京福華」是酒店的名稱,「我們在經營中沒有使用商標,在發票等處印『京福華』是正常的行為。」
同時,瀋陽「京福華」皇姑店開業時在瀋陽就此一家,原告的加盟店是2002年中旬設立的;瀋陽消費者根本就不知道北京有個「京福華」等觀點,並出示了營業執照、北京京福華照片等證據,證明自己不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不服判決瀋陽「京福華」上訴
「瀋陽『京福華』在使用『京福華』三字時,在文字的字型、字體、讀音、含義與大廠公司註冊商標完全相同……」今年新年前夕,瀋陽中法對此案一審宣判,判處瀋陽5家「京福華」停止使用「京福華」標識;停止不正當競爭;賠償大廠公司各項損失合計人民幣538萬餘元,並登報致歉。
「瀋陽『京福華』成立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北京還有『京福華』,原告也未在起訴前和瀋陽方溝通,根據我國《商標法》有關規定,銷售不知道侵犯他人商標權的商品,且能證明該商標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傅效宏認為,即使侵權的事實存在,瀋陽「京福華」也不應該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據悉,瀋陽5家「京福華」對一審判決不服,已經以傅效宏的觀點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記者陳萍 攝影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