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漳州8月24日訊(本網記者 林永清)近日,漳州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新修訂的《漳州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進而形成打擊非法集資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細則》自2020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細則》進一步規範了「非法集資」所稱範圍,明確了舉報獎勵工作責任部門、獎勵程序和獎勵金額。並在原有四級線索分類的基礎上,根據漳州市實際,新增「五級線索」,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非法集資違法行為舉報的積極性。
新增「五級線索」具體為:
一級線索:提供被舉報方涉嫌犯罪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和證據,或經查證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為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發揮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舉報線索,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
二級線索:提供被舉報方涉嫌犯罪的部分違法事實、線索和證據,或經查證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為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發揮較大作用的舉報線索,給予舉報人2000元獎勵;
三級線索:提供被舉報方涉嫌犯罪的部分有價值的線索、信息,或經查證涉案金額不足5000萬元,為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發揮一定作用的舉報線索,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
四級線索:被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情節較輕、涉案金額較低,經審查不涉嫌犯罪的舉報線索,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
五級線索:被舉報線索經查證存在一定非法集資風險,尚未構成犯罪的,獎勵50至100元人民幣。
舉報人可以直接到公安部門舉報,也可直接到縣(市、區)處非辦或各級行業主(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