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不要離婚?答案或許在「離婚冷靜期」能找到

2020-12-18 北晚新視覺網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日前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婚姻家庭編草案中,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備受關注。草案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從行文中看,草案中冷靜期的設置針對的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夫妻。事實上,離婚冷靜期在法院家事審判中早已廣泛應用,是全國法院家事審判改革的其中一個項目。那麼,離婚冷靜期到底能起到什麼作用?在實際運用中的效果怎麼樣呢?

冷靜期 給危急婚姻按下暫停鍵

第一次看到當事人陳凱(化名)的離婚訴狀時,西城法院的家事調解員張瑛有些不理解。陳凱稱夫妻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卻沒有提及任何原則性問題。兩人都有穩定工作,收入也不低,育有一雙兒女,非常令人羨慕。為什麼要離婚呢?

張瑛按照自己的工作方法,先約女方聊聊。女方得知被丈夫起訴,一聲長嘆,她不想離婚,但又不知該如何是好。女方告訴調解員,他們夫妻是大學同學,感情基礎很好。孩子出生後,公婆搬來同住,幫著照看。但是,她與強勢的婆婆相處得並不融洽。

夫妻倆過日子哪有不紅臉的,但婆婆只要聽到小兩口吵架就把兒子叫走,讓兩口子分房而居。有一次,小兩口鬧彆扭吵架,婆婆衝上去給了兒媳一個嘴巴。後來,女方父親生病住院,小兩口又因為一些瑣事在醫院發生爭吵,嶽父也打了女婿一個耳光,甚至鬧到報警的地步。

作為北京市高院評選出的優秀特邀調解員,經驗豐富的張瑛確信,這小兩口原本沒多大矛盾,都是老人摻和造成的,這樁婚姻還有救。於是,她又找了兩位調解員一起,把陳凱請到法院做工作。

「家庭生活鍋碗瓢盆沒有不磕碰的。人無完人,今後你再找一個,也不一定就比現在的好。」讓調解員意外的是,還沒勸兩句話,陳凱放聲大哭,怎麼也止不住。等他釋放的差不多了,調解員問了問兩人的矛盾,跟女方說的幾乎一樣。

「你們婚姻的問題在於兩個人欠缺溝通,你們和自己的父母不是外人,但對配偶來講,就是外人,你們自己應該有自己的生活空間。」調解員試探著問陳凱:「要不你們先冷靜冷靜,想想你們在大學談戀愛的美好時光,過些日子咱們再聊聊?」陳凱一口答應了。

幾位調解員都是五六十歲的人了,豐富的生活閱歷讓他們一看便知道,陳凱雖然起訴離婚,但對妻子仍然是有感情的。

過了些日子,調解員再把倆人分別約到法院談話,雙方的情緒明顯平穩了許多。「不知道你們在冷靜期仔細想過沒有,你們的矛盾都是父母參與太多,其實兩個人本身沒多大仇。如果你們的感情沒有真的破裂,能不能儘量保全家庭,畢竟單親家庭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調解員語重心長地勸導雙方,並給他們出主意:「你們收入不算低,能不能在小區裡給父母租套房子,分開居住,也給自己一些空間?」調解員又給雙方「傳授」了一些討好長輩的妙招,讓他們回去好好經營家庭。陳凱也撤回了離婚訴訟。

兩個月後,陳凱主動告訴調解員,他們給父母租了房子住,現在夫妻關係改善了很多。過了段時間,調解員再回訪時,兩個人已經能很好處理家庭關係了。

冷靜思考 堅持不離的同意離婚了

調解員張瑛告訴記者:「婚姻問題也是當局者迷,我們從過來人的角度做做工作,能幫助夫妻雙方正確認識婚姻的問題。通過冷靜期的深思熟慮,有起訴離婚的不離了,還有的堅持不離婚的也離了。」

在張瑛調解的另一起離婚訴訟中,男方是外事人員,女方是全職太太,倆人一直在國外生活。因為經常有女同事和丈夫在一起,這位妻子醋意大發,在激烈的爭吵中,女方抄起東西要砸男方,男方一抬腿給了女方一腳。

在當地,家暴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就因為這一腳,女方報了警,男方差點就被拘留了。此事之後,倆人分居了一年多,男方回國後便起訴離婚。

經雙方同意,此案進入了冷靜期。張瑛先找到男方,問其有沒有與妻子和好的可能。男方堅定地說:「沒任何可能,我是考慮成熟之後才決定的。如果不離婚,我的前程就毀了。」男方只提了一個要求——儘快離婚。

看到男方如此決絕,張瑛又找女方了解情況。女方的態度很明確,不離婚!她一邊哭一邊數落丈夫的種種不是,如何對家庭不負責任,對她漠不關心,對孩子不聞不問……

上面那個案例中的丈夫痛哭流涕,讓張瑛感受到的是對婚姻和妻子的留戀,而這位妻子的哭訴只讓她看到了恨。這不是婚姻,而是互相傷害。

「如果這個男人讓你覺得很優秀,你捨不得,我覺得你還是愛他的。但現在他在你眼中一點好都沒有,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張瑛問。

女方猶豫了一下說:「我都40多歲了,也沒有工作,離婚了我怎麼過?」張瑛明白了,她並不是對丈夫還有感情,而是對自己離婚後的生活有顧慮。

張瑛讓女方冷靜考慮形勢:「你們這麼過,對誰都不好。為什麼不放手,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呢。你們現在分居一年多了,你堅持不離婚,頂多這次不判離,可他要鐵了心離婚,過半年再起訴,八成就維持不了了。」

張瑛勸女方給丈夫打個電話,約他一起好好談談。

過了一個星期,女方主動給張瑛打來電話。「阿姨,真謝謝您,我冷靜考慮了三天之後約他見面,我們談了許久,都哭了,也互相擁抱了,對離婚後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都達成協議了,哪天法官有時間,我們去辦手續。」

最終,兩人坦然辦理了離婚手續,各自開始新生活。

「老話說,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但結束已經無可挽回的婚姻,對兩個人來講,反而是解脫。」張瑛說。

三類離婚訴訟 冷靜期作用各不同

通過冷靜期的調解疏導,不願離婚的人同意離婚了,也許會顛覆一些人對於「冷靜期」的認識。按照通常的理解,冷靜期應該是遏制衝動離婚的,但西城法院家事審判庭副庭長張爽法官告訴記者,當事人因一時衝動打官司離婚的並不多,冷靜期的作用也不只是謹防衝動。

「我們將離婚訴訟分為三類,冷靜期的作用也各有不同。」張爽法官說,對於感情沒有破裂,只是衝動離婚的,在冷靜期內會平復夫妻雙方情緒,進行心理調試,繼續維護這段婚姻。

對於已經亮起紅燈的危急婚姻,冷靜期主要為了對雙方進行心理疏導和情感修復,幫助當事人認清造成家庭矛盾的根源,改正錯誤,改善關係,促成調解。

至於已經徹底「死亡」的婚姻,調解人員會勸解他們和平分手,促成協議離婚或通過判決,處理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問題。

「挽救婚姻、維護家庭穩定固然是冷靜期的一個重要目的,但並不是全部。」張爽法官告訴記者,「冷靜期」決不是不讓當事人離婚,而是通過這段時間的冷靜思考,特別是再加上法官、調解員、心理諮詢師的介入,幫助夫妻雙方理性分析婚姻中的問題,評估有無挽救婚姻的必要,認清婚姻亮起紅燈的原因,最終慎重地作出是否離婚的抉擇。這才是冷靜期真正的意義所在。

張爽法官說,在冷靜期後的離婚訴訟中,能調解和好不離婚的最多也就佔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仍然離了婚。但對於那些挽救不了的家庭,冷靜期的調解與心理疏導,能幫助雙方當事人吸取經驗教訓,在處理家庭關係的問題上有所收穫,為今後開啟新生活做積極準備。

婚姻 缺的不是冷靜期而是指導

常年審理家事案件,張爽法官發現,現在很多夫妻在家庭生活中遇到問題不知道怎麼解決,沒有想如何改善關係,改變自己,只想到離婚,把離婚當成一種逃離現狀的方式。但問題在於,如果當事人沒有在這段婚姻中成長,認清造成矛盾的原因,那麼他們今後的婚姻還可能會出現問題。

有個妻子三次起訴丈夫離婚,前兩次都被駁回了。但事實上,他們不僅沒有分居,而且還有正常夫妻生活,只是三天兩頭吵架,吵完就和好,下次接著吵。兩人覺得這種婚姻狀態不正常,乾脆離婚吧。

在冷靜期內,法官邀請了專業的心理諮詢師為男方前後做了4次心理疏導,並教給他一些技巧,怎麼幫助妻子改善夫妻關係。

第三次心理疏導時,男方高興地說,心理諮詢師的高招有效果了,妻子以前不喜歡跟他一起旅遊、運動,現在不但願意去了,還主動買了一身運動服。兩個人最終也沒有離婚。

「現在社會上缺乏對夫妻的婚姻指導,缺乏多重糾紛解決途徑。以前家裡有矛盾,單位、居委會甚至鄰裡街坊都來幫著調解,現在沒有外部的幫助,最簡單的方式反倒是離婚。」張爽法官覺得,冷靜期其實應該推廣到法院之外,推到社會上,讓一些社會機構幫助出現糾紛的家庭進行情感修復。

張爽法官告訴記者,有的國家就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申請後要經過心理諮詢機構的心理疏導。其目的就是要讓夫妻雙方通過心理疏導,了解婚姻中的問題,要麼適時地挽救婚姻,要麼理性地吸取教訓。

把握好挽救婚姻與幹預自由的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草案一出臺,離婚冷靜期的設置也引發了爭論。其中質疑最多的就是擔心冷靜期變相干預了當事人的婚姻自由。

有律師就提出,婚姻法確立的重要原則就是婚姻自由,即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強制設定冷靜期是一種倒退。

當然,草案還在審議階段,能否落實、如何實施還未可知。張爽法官告訴記者,法院設置離婚冷靜期最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既要挽救沒有破裂的婚姻,又不能干預當事人的離婚自由。

首先,是否安排冷靜期取決於當事人意願。當事人起訴時,法官會先引導當事人進入訴前「冷靜期」調解。當事人同意後,案件才會進入冷靜期。如果當事人不同意,則直接立案,進入庭審程序。

第二,冷靜期的時間不會很長,最多兩個月,只有當事人申請才可延期。

另外,家事法官的理念也在糾正,調解不是必須要調和,應當離婚要判決離婚或調解離婚,有價值的婚姻才挽救,而且必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張爽法官說,合理的制度,讓冷靜期成為幫助當事人調處矛盾、疏解心結、反思婚姻問題的渠道,最終讓當事人自願作出正確的婚姻抉擇。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孫瑩

編輯:t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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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太在意「離婚冷靜期」
    ********************對「離婚冷靜期」這件事態度最炸的,基本上都是年輕未婚的姑娘,我完全能理解。但是,人性太複雜了,命運太複雜了,國情也太複雜了。沒有權威的調查數據能顯示中國目前到底有多少全職家庭主婦,都分布在哪裡,有說全職比例超過26%的,也有說達到58%的。但這些人,必然不在少數。她們中的很多人,沒有學識、沒有什麼技能,真的就只能依附丈夫生活。
  • 離婚冷靜期,真的能減低離婚率嗎?
    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夏吟蘭表示:離婚冷靜期不是限制離婚只有,它是在保障離婚當事人對離婚的真實意願性。這是什麼意思呢?是在離婚冷靜期內,再認真的思考一下,要不要離婚,該不該離婚,離婚是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是衝動型,還是深思熟慮型,防止當事人因為一時衝動而做出離婚的舉動,規避夫妻草率離婚,出現後悔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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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需要冷靜期,結婚要不要冷靜一下?
    扯淡的離婚冷靜期新規,實施之日即將來臨。據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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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有22天離婚冷靜期正式生效,離婚律師建議協議離婚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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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冷靜期今天正式實施,離婚冷靜期,能挽救瀕臨死亡的婚姻嗎?
    今天是一月一日,離婚冷靜期正式實施的日子,很多人不明就裡就在那起鬨,是不是以後就離不成婚了?因為在冷靜期內,一方後悔,不離了,這婚就離不成了。前兩天還有報導,說民政局離婚的扎堆,都預約不上了。對於離婚冷靜期,褒貶不一,贊同的人會說,這很多夫妻吵吵鬧鬧要離婚,其實就是一時意氣,冷靜下來就好,否定的人會說,婚姻不破裂就不會鬧到離婚,現在把平時比較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本來決定要離婚了,再冷靜下來有什麼用。不管你是持贊同還是反對,這一法例已經開始實行。其實,之前沒離婚冷靜期,想要離婚的也不是就如一般人那樣想的,簡單就能離。
  • 離婚冷靜期會讓離婚更難嗎?
    離婚請「冷靜」,明年起離婚將多了這一步,基於《民法典》中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於11月24日下發了《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
  • 離婚冷靜期的是與非
    其中,離婚冷靜期就屬於爭議較大的話題。不少人認為,針對中國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形,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幫助當事人避免一時「頭腦發熱」而導致的離婚。但是也有大量的反對的聲音,認為夫妻之間小打小鬧不會真的鬧到民政局去申請離婚,如果真的已經去到民政局的,背後絕大部分都已經是長期的忍無可忍。這種時候,還另外增加30天的冷靜期,純屬對當事人的折磨。
  • 離婚冷靜期,真的能讓人冷靜嗎?會讓離婚更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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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越來越難了,離婚冷靜期30天,是支持還是反對?
    設置離婚冷靜期,讓他們彼此一個冷靜時間來考慮到底要不要離婚,這樣會讓他們充分思考是否確實需要離婚。離婚意味著家庭破裂,還給子女的身心帶來巨大影響,如果不必要離婚,僅因為衝動就把婚姻關係解除了,這著實是對雙方及子女的傷害,造成了不能挽回的後果,而且還容易引發其它社會問題。
  • 出臺「離婚冷靜期」引發紛爭,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有些人雙手贊同,表示離婚冷靜期可以挽回許多因一時衝動而離婚的婚姻;但同樣也有許多人表示不看好,認為離婚冷靜期根本多此一舉,因為想離婚的你怎麼勸阻都沒用,不想離婚的,即使離了婚也會復婚,甚至還有人認為離婚冷靜期會給許多想要離婚,逃離不幸婚姻的人增加了離婚難度,甚至有人揚言:離婚冷靜期會釀成更多悲劇。
  • 「離婚冷靜期」是否限制離婚自由?
    面對逐年攀升的離婚率,設置「離婚冷靜期」,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公共政策。5月23日,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表示:「離婚冷靜期設立的出發點,是讓當事人慎重地、考慮成熟後再行使自己離婚的權利,不要因為一時的吵架、頭腦發熱,就拆散了一個家庭。」
  • 離婚冷靜期到底適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即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那麼問題來了,離婚冷靜期適用於訴訟離婚嗎?根據現行規定,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的狀況,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協議離婚的話,這裡面就有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簡單理解就是,雙方如果到民政府去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收到離婚申請後不是立刻發給雙方離婚,而是要雙方回去冷靜思考一個月,這一個月內,如果雙方不想離或者有一方不想離,都可以向民政局要求撤回離婚申請,反之,如果過了一個月,雙方還是堅持離婚,則雙方一起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去領取離婚證,那麼也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 「離婚冷靜期」不應招致太多的批評
    反對離婚冷靜期的人們,真正想要的是什麼?11月24日,民政部下發了關於貫徹《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通知中對於婚姻登記有關程序作出重大調整:離婚新設30天冷靜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雖然在預期之中,但此事仍舊引發了爭論。冷靜期好不好?怎麼個「冷靜」法?遭遇家暴等情況怎麼辦?反對冷靜期到底是在反對什麼?
  • 離婚冷靜期到底讓誰冷靜呢?
    「離婚冷靜期」這個概念,還真不是官方一拍腦袋就想出來的,其實好幾年前,各地就已經開始有了類似的操作。17年的時候,山東濟南一法院就已經推出了「離婚冷靜期」制度,規定3個月內不得離婚。發的通知後面,還附有一首「勸和歌」。來大家品品。「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和方能萬事興……夫妻同心天地寬,破鏡重圓合家歡。」
  • 相比「離婚冷靜期」,你更需要一個「結婚冷靜期」
    ,在雙方想要離婚的時候,會被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決定要不要離婚。 關於這個離婚冷靜期,網上人們的看法不一,有的人認為不少人離婚都是衝動,確實需要一個冷靜期,衡量利弊之後再做決定,避免發生後悔之事。也有的人認為,婚姻是應該自由的,如果真的是感情破裂了,那離婚冷靜期會給不幸福的婚姻又加上了一個「刑期」。
  • 離婚冷靜期前,周迅蔡琳王櫟鑫……明星為何扎堆離婚?
    如果可以,建議姐妹們一定要在結婚前擦亮雙眼,絕對不要離婚。」那位離婚的姐妹說,很希望能給結婚也設立一個冷靜期。1月1日,民法典生效後,離婚冷靜期也將隨之而來,網友們非常在乎多出來的那30天。他們在離婚明星夫婦的微博下面留言:你們太幸運了,能趕在冷靜期之前離了婚。但相比離婚冷靜期,不少人也說結婚可能更需要冷靜期。
  • 離婚冷靜期要來了,遇到這些情況怎麼辦?
    針對這一問題,王金華在今天民政部發布會上表示,《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冷靜期的規定不存在不利於保護遭受家暴當事人的問題。同時,針對脅迫婚姻的撤銷等問題,離婚申請由辦證機關和人民法院都能提起申請的「雙規制」,改為當事人只能去人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的「單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