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對於賠償或是事故處理不滿意的人就會通過法律來維護個人的權益,這時很多人都會去找律師來幫助自己處理交通事故糾紛,而請律師需要付費,那麼,交通事故律師費誰承擔?小編為你打聽到了相關內容如下。
交通事故律師費誰承擔?
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律師費一般由聘請律師一方自行承擔,然而,在一定情況下是可以由對方承擔的,也就是由敗訴方而承擔的。
律師費用水平現在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但是收費文件給的是一個收費幅度,當事人要跟律師協商後確定具體數額。根據案件性質、標的、複雜程度等收取。國家對律師費通常規定了最低標準,如果案件複雜、難度大、所需時間較多,律師費用可能是最低標準的4倍。這都需要雙方根據案件情況進行商定。
另外,還有一種風險代理的收費方式,即當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費用,律師在打贏官司拿到錢之後,再按先前約定的比例收費。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時間: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一審判決下達後,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為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如果被告能自覺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結束,如果被告拒絕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要在6個月內結束,但是,通常來說,交通案件1個月左右就可以執行完畢。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治療終結後儘快起訴。
在交通事故賠償為自己爭取權益沒有錯,這時建議你在線諮詢律師提供好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