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決定明確提出,「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學界討論多時的「高校去行政化」終於迎來曙光。在這方面,臺灣高校已經走在前面。過去20多年間,臺灣高校去行政化的步伐由法規修訂到具體實踐,走出了一條譽大於謗的「教授治校」之路。
遴選校長 臺大帶頭衝破官派制
大陸高校體制的特點,一言以蔽之,就是事業單位、校長官派。大學校長不僅是校長,亦是有行政級別的官員。事實上,在臺灣「解嚴」之前的漫長歲月裡,公立大學的校長也一直都採官派、委任制。而伴隨著政治體制的轉型,臺灣社會風氣逐漸開放,教育界亦提出教改建言。從1990年代開始,臺灣教改風起雲湧,作為「最高學府」的臺灣大學成為風向標。
1992年,臺大校務會議作出決議,由「校長推舉委員會」推出候選人,經由校務會議代表投票,推選出兩位校長候選人,報「教育部」選聘,開臺灣高校校長遴選之先河。1993年,臺修訂「大學法」,大學校長的自主遴選取得法理基礎。按照「大學法」的新規定,臺灣各大學校長,由各校組成的遴選委員會產生。校長遴選委員會包括教師代表、行政人員代表、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其中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數的二分之一。
從臺灣教改的經驗可以看出,臺灣高校去行政化,是典型的「民意倒逼改革」。
經過20年的發展,臺灣高校的校長遴選機制可以說已經趨於成熟穩定。2013年又逢臺大校長遴選,臺大的校長遴選委員會年初就公布了候選名單,候選者的身份既包括「國科會主委」這樣的行政官員,也有臺大醫院院長這樣的權威學者。成為候選人之後,還要經過面試、治校理念說明會等環節,才能最終勝出。從候選人的架勢來看,完全就是一場小型選戰,激烈程度可不輸給正經選舉。
利弊共存 多了自主精神少了純淨氛圍
高校去行政化是必然趨勢,但這並不意味著臺灣的「教育部」就完全放任。事實上,臺灣目前採取的是學校遴選與行政任命結合制。按照規定,臺灣公立大學遴選出2-3位校長候選人之後,還要報請「教育部」再組織遴選委員會擇一聘任;私立大學則由遴選委員會遴選出候選人之後,經校董事會圈選,再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
臺大教授黃俊傑指出,從臺灣的實踐來看,在校長遴選過程中,政府機構不介入,董事會、學校和遴選委員會擁有足夠的自主權;遴選委員會成員多元化,大學教授佔據重要角色;遴選對象廣泛,有利於吸引最優秀的人才;從選拔候選人到校長任職,全程公開、公平、透明,充滿競爭性。這種選拔制度較好地彰顯了大學自主精神,經選舉產生的大學校長脫離了唯唯諾諾的溫馴形象,可更好地保持知識分子的良知和風骨。此外,通過這些遴選,候選人可以準確把握校園的「公共意志」,更好地與全校師生融為一體。
當然,臺灣在「高校去行政化」改革中也出現了不少新問題,比如校長選舉方式導致教師之間幫派體系的形成,拉票拜票、媒體造勢、黑函攻擊等選舉惡俗侵入校園,破壞高校純淨的學術氛圍。由於制度缺陷,大量的校長都在校內產生,無法為大學發展注入新鮮血液。
記者觀察
從胡志強被罷免「校董」說起
最近,發生在臺中市長胡志強身上的一條新聞,很能讓人窺得臺灣高校自主風貌。本月初,臺灣知名私立高校中國文化大學校長召開記者會,揭露胡志強兼任文化大學董事,但卻不按規定出席校董會,影響校務運作,要求胡志強主動請辭董事職務。而胡志強則有「教育部」力挺,認為事先有請假,不符合解任要件。一間私立高校毫不膽怯地槓上高官、槓上「教育部」,這事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但在高校去行政化的環境下,其實在臺灣並不奇怪。
或許有人說,中國文化大學只是一間私立大學,不歸臺當局管理,當然「有恃無恐」。事實上,私立高校的運作方式,已經成為臺灣公立大學未來的轉型目標。早在2005年,臺「教育部」就出臺了首部大學教育政策白皮書草案。草案中明確寫道,公立大學未來將逐步朝向財團法人目標轉型。屆時,臺灣的公立大學在經營、籌款及資源分配領域,將有更充分的自主性。導報記者曾以交換學生身份赴臺灣某高校訪學,最深的感受就是,所謂自主辦學、自由風氣,歸根結底都在於「循名責實」——大學當以教育為本,校長當以育人為業。(海峽導報記者 燕子 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