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消息,自今年國家集中整治執業藥師「掛證」以來,山東全省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共計達到846張。毫不誇張地講,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已經逐漸從「事件」升級為「現象」:江蘇上月發布公告,252人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阜陽日報7月15日報導,全市共有190人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一連串數字鮮活地展現出打擊「掛證」的階段性成果,可以說,這場持久戰役已經毫無爭議地進入「史上最強」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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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一盤棋」,央地共同發力
國家藥監局3月19日發布《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後,各地藥監部門迅速組織人力物力並相繼出臺工作細則,在極短時間內形成了「全國一盤棋」的監管氛圍。
央地配合在此次為期6個月的打擊執業藥師「掛證」專項行動中被體現得淋漓盡致。而事實上,綜觀國家藥監局「重組」後一年餘的行動路線,央地配合已經成為常態化的行動方案,從今年來看,國家藥監局先後牽頭開展了打擊執業藥師「掛證」、保健品「百日行動」、網絡治理「網劍行動」等一攬子全國性的專項行動。
國家和地方共同織就監管網絡,形成自上而下、點面結合的監管合力,一方面保證行動方向一致性、行動步調統一性,改變了以往屬地管理下「各自為政」的監管局面,另一方面賦予各地「自由裁量」權力,保留因時因地制宜的靈活機制,由是監管效果和震懾作用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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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檢查和自查結合
上述通知中,國家藥監局將工作安排劃分為自查整改和監督檢查兩個階段:
一、企業自查整改情況應於2019年4月30日前報屬地市(或縣)級負責藥品監管的部門。所有註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亦須一併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於2019年 4月30日前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二、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級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由點及面,從國家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如上市許可人制度、藥品追溯體系建設等)來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已經成為重要的行政綱領,也充分體現出行政思路的重要轉變。以往,行政雙方主體更多體現出「貓捉老鼠」的對立關係;而今,在「放管服」的頂層設計下,合規性成為雙方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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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共治,政府和坊間有效銜接
通知同時提及,對於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應通報當地醫保管理等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形成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對於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並對外公示,要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積極探索多部門聯合懲戒、共同打擊的長效機制。
而除了充分發揮「三醫聯動」語境下部門聯動的積極作用外,各地藥監部門還積極探索社會共治的監管機制。其中,顯性的表現即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通道,據不完全統計,食藥領域投訴舉報獎勵上限已經提升至50萬元,對於提升普通群眾參與執法、監督執法的熱情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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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過渡性政策,堵疏結合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十餘省市從政策層面賦予執業藥師遠程服務、遠程審方合法性,而且部分省市已經在試點探索執業藥師多點執業制度,這對於緩解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動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瞬間衝擊具有重要作用。
推動執業藥師遠程審方,並非降低藥品零售行業的執業標準,而是用「合法」代替「違法」、用陽光籠罩灰暗,從長期來看,對淨化執業藥師隊伍、促進行業良性發展具有積極正向作用。可以說,開放執業藥師遠程審方,體現出行政執法人性化、有溫度的一面,打擊執業藥師「掛證」不以犧牲行業發展、不以破環社會穩定為代價,是為行政執法的基礎邏輯。
打擊執業藥師「掛證」,是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國家藥監局面臨的一次重要大考,過半的進程已然昭示出優異的答卷。可以預見,在「四個最嚴」的基本要求以及「放管服」的基礎導向下,藥品監管將迎來重要的思路調整和行動轉變,監管和服務之間將建立一種全新的平衡關係,相應地,行政雙方之間將不再是單純的博弈關係,當然,合規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