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執業藥師「掛證」,釋放出這些信號!

2020-12-13 藥店智匯

據最新消息,自今年國家集中整治執業藥師「掛證」以來,山東全省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共計達到846張。毫不誇張地講,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已經逐漸從「事件」升級為「現象」:江蘇上月發布公告,252人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阜陽日報7月15日報導,全市共有190人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一連串數字鮮活地展現出打擊「掛證」的階段性成果,可以說,這場持久戰役已經毫無爭議地進入「史上最強」階段。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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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一盤棋」,央地共同發力

國家藥監局3月19日發布《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後,各地藥監部門迅速組織人力物力並相繼出臺工作細則,在極短時間內形成了「全國一盤棋」的監管氛圍。

央地配合在此次為期6個月的打擊執業藥師「掛證」專項行動中被體現得淋漓盡致。而事實上,綜觀國家藥監局「重組」後一年餘的行動路線,央地配合已經成為常態化的行動方案,從今年來看,國家藥監局先後牽頭開展了打擊執業藥師「掛證」、保健品「百日行動」、網絡治理「網劍行動」等一攬子全國性的專項行動。

國家和地方共同織就監管網絡,形成自上而下、點面結合的監管合力,一方面保證行動方向一致性、行動步調統一性,改變了以往屬地管理下「各自為政」的監管局面,另一方面賦予各地「自由裁量」權力,保留因時因地制宜的靈活機制,由是監管效果和震懾作用顯而易見。

2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檢查和自查結合

上述通知中,國家藥監局將工作安排劃分為自查整改和監督檢查兩個階段:

一、企業自查整改情況應於2019年4月30日前報屬地市(或縣)級負責藥品監管的部門。所有註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亦須一併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於2019年 4月30日前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二、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級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由點及面,從國家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如上市許可人制度、藥品追溯體系建設等)來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已經成為重要的行政綱領,也充分體現出行政思路的重要轉變。以往,行政雙方主體更多體現出「貓捉老鼠」的對立關係;而今,在「放管服」的頂層設計下,合規性成為雙方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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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共治,政府和坊間有效銜接

通知同時提及,對於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應通報當地醫保管理等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形成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對於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並對外公示,要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積極探索多部門聯合懲戒、共同打擊的長效機制。

而除了充分發揮「三醫聯動」語境下部門聯動的積極作用外,各地藥監部門還積極探索社會共治的監管機制。其中,顯性的表現即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通道,據不完全統計,食藥領域投訴舉報獎勵上限已經提升至50萬元,對於提升普通群眾參與執法、監督執法的熱情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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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過渡性政策,堵疏結合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十餘省市從政策層面賦予執業藥師遠程服務、遠程審方合法性,而且部分省市已經在試點探索執業藥師多點執業制度,這對於緩解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動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瞬間衝擊具有重要作用。

推動執業藥師遠程審方,並非降低藥品零售行業的執業標準,而是用「合法」代替「違法」、用陽光籠罩灰暗,從長期來看,對淨化執業藥師隊伍、促進行業良性發展具有積極正向作用。可以說,開放執業藥師遠程審方,體現出行政執法人性化、有溫度的一面,打擊執業藥師「掛證」不以犧牲行業發展、不以破環社會穩定為代價,是為行政執法的基礎邏輯。

打擊執業藥師「掛證」,是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國家藥監局面臨的一次重要大考,過半的進程已然昭示出優異的答卷。可以預見,在「四個最嚴」的基本要求以及「放管服」的基礎導向下,藥品監管將迎來重要的思路調整和行動轉變,監管和服務之間將建立一種全新的平衡關係,相應地,行政雙方之間將不再是單純的博弈關係,當然,合規是前提!

相關焦點

  • 執業藥師掛證難了
    記者還發現,雖然這些藥店都掛出了該店藥師的執業藥師證,但這些藥師實際都不在崗,有的藥店就直接掛出「藥師不在崗」的牌子。一位長期從事藥品經銷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些藥店其實根本就沒有執業藥師。執業藥師證是花錢租來的,業內俗稱「掛證」。
  • 執業藥師,千萬別再「掛證」了……
    執業藥師,真的別再掛證了,「掛證」或許可以在短期內提高收入、減輕藥店成本,但和被查處後受到的處罰和限制來看,終究得不償失。又有20名執業藥師「掛證」被罰!對於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由省局向社會公開,並註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此外,對出現「掛證」行為的藥品經營企業,凡存在多人或多次被查實執業藥師「掛證」、提供虛假資料或以欺騙方式獲取《藥品經營許可證》資質等情形的,將按《藥品管理法》規定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直到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 上百名執業藥師掛證被查,執業藥師未來何去何從?
    為了進一步規範藥店配備執業藥師,積極發揮執業藥師在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國家在打擊「掛證」行為上可是一點也沒手軟,最近就有一批執業藥師因「掛證」被通報懲戒。上百名執業藥師被查處山西省通報5人:12月4日,山西大同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通告稱:「2020年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5人。」
  • 「掛證」涼涼 執業藥師未來如何良性發展
    不久前,央視3·15晚會就曝光了藥店「掛證」亂象。我國藥師實行「雙軌制」,即職稱藥師與執業藥師並行。其中職稱藥師屬於衛生部門管理的醫院藥師體系,實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制度。執業藥師屬於國家藥監部門管理的體系,實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而3·15晚會曝光的「掛證」,所掛的證就是藥學技術人員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取得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 執業藥師「掛證」藥店只見證不見藥師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但在不少藥店經營者看來,執業藥師費用高,難請。於是,便滋生「掛證」這一現象。 所謂「掛證」,即人不上崗,把證掛在藥店。掛靠的證件所屬者通常已有另外工作,執業藥師證用不著,掛在藥店能獲得一筆「租金」。由此,藥店和這些持證者一拍即合,衍生了一條「掛證」灰色產業鏈。
  • 執業藥師「掛證」為何屢禁不止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記者 李孟)在藥店買藥,往往有工作人員指引並推薦藥品,但部分消費者並未留意,藥店裡是否有執業藥師給出用藥指導。按照規定,藥店需要配有執業藥師,但是執業藥師到底是掛名還是在崗,卻是一個未知數。
  • 315曝光執業藥師「掛證」 國家藥監局:「掛證」藥店取消醫保資格
    3月15日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曝光了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為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現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從嚴從重打擊藥師「掛證」行為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3月15日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曝光了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問題,我部對此高度重視,部領導要求繼續保持打擊「掛證」高壓態勢,督查配合有關部門,從嚴從重打擊「掛證」行為。
  • 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要整治了!還敢掛嗎?
    央視網消息:針對頻頻被曝光的執業藥師「掛證」問題,人社部和國家藥監局日前聯合發布新規,聯合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將加大執業藥師「掛證」打擊力度,建立「掛證」治理常態化機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明確,嚴禁《執業藥師註冊證》掛靠,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藥師註冊證》,並作為個人不良信息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記入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買賣、租借《執業藥師註冊證》的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在最新的規定中,兩部門明確了對執業藥師及執業單位違規行為的懲處措施,使基層監管有法可依。
  • 罰款+曝光 執業藥師「掛證」亂象整治開始
    近日,針對擁有執業藥師等資格的人將職業資格證「出租」出去牟利的現象,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人社部將治理「掛證」亂象作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並督促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而日前寧夏對執業藥師掛證的打擊,也表明了其對「掛證」亂象大刀闊斧的治理力度。
  • 「遠程審方」能解執業藥師「掛證」難題?
    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存在「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
  • 執業藥師掛證,面臨終身逐出行業的巨大風險!
    執業藥師掛證,面臨終生逐出行業的巨大風險1多名執業藥師被判刑近日,江蘇省藥監局發布了《關於執業藥師受刑事處罰的公告》。公告顯示,3名執業藥師因因銷售假藥罪受刑事處罰。2執業藥師掛證,風險巨大每年,很多學生物、化學、護理、影像、檢驗等非從事執業藥師這一職業的人士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考試,主要是為了在藥店掛證獲得額外收入。而許多藥店「聘」用一張執業藥師註冊證,也只是應付GSP認證和檢查。
  • 嚴查執業藥師掛證,多地檢查開始了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監管藥品經營企業,嚴查零售藥店藥品購銷渠道不規範、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含麻黃鹼複方製劑不憑身份證和不限量銷售、執業藥師「掛證」等問題。新開辦經營處方藥的零售藥店,按規定至少配備一名執業藥師,確保藥店配用執業藥師目標順利實現。
  • 執業藥師「掛證」背後:藥師、藥店有苦難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文|財新記者 梁振「據我了解,現在已經有一些『掛證』人員考慮就不掛了,會有一個震懾作用,使一些人從這裡面退出去。但是像突擊性的這種運動式方法不一定能解決『掛證』問題。」山東大學醫藥衛生管理學院副教授左根永說。他對財新記者表示,「依然會有人『掛證』,看膽子大小」。一項整頓藥店執業藥師「掛證」的文件引發行業震動。
  • 南方日報:對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堅決說不
    原標題:對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堅決說不   「3·15」晚會曝光,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國家藥監局近日表示,為全面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   「掛證」又稱證書掛靠,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資質證書掛靠給別的企業,以獲取相應報酬。具體到執業藥師,根據相關規定,藥品經營企業代表人或負責人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 國家藥監局發文:嚴查執業藥師掛證
    執業藥師最新文件發布,嚴查掛證,藥店可用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職責嚴查掛證,納入黑名單8月17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文件,公開徵求《關於規範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以下簡稱《通知》)。
  • 掛證之老大難問題——執業藥師掛證問題
    自從去年315大會曝光了執業藥師掛證的問題後,全國就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查處掛證行動,截止到目前為廣東已經又132名藥師涉及掛證問題被查處了。可以這樣子掛證問題已經是註冊類證書的重災區,特別是時很多地方不夠重視的情況下,執業藥師的價值一直被業界所拋棄,其實在掛證這個問題上很多證書都有這樣子想像,只是執業藥師可能是重災區罷了。
  • 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要整治了!撤銷「掛證」藥店GSP證書,取消醫保...
    在自查整改階段,所有藥品零售企業要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開展自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主動整改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並於4月30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報屬地市(或縣)級負責藥品監管的部門。所有註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須一併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於4月30日前主動申請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
  • 8名執業藥師「掛證」被查,證書涼涼
    來源:藥脈通整理:玳瑁3月24日,江西省藥監局發布了關於撤銷溫楓秀等8名執業藥師證書的公告。經省局藥品經營處、宜春和吉安市市場監管部門檢查,發現宜春市溫楓秀等8名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現撤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書,不良信用記錄錄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註冊系統,三年內不予註冊。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場監管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上報省局進行公告,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藥品經營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 執業藥師掛證要被查!驅逐出藥事隊伍10年
    近日,東莞市藥監局對某藥店涉嫌銷售進行通報,而店主非企業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相關負責人疑執業藥師掛證,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被罰十年內不得從事藥事工作。看來,業內常見的執業藥師掛證,隨著新版GSP的實施,掛證的風險也逐漸凸顯。執業藥師掛證的風險來臨!每年,很多醫療機構的護理、影像、檢驗等人員都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考試,主要是為了在藥店掛證獲得額外收入。許多藥店「聘」用一張執業藥師註冊證,也只是應付GSP認證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