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生活在東北某城的李萍(化名)因單位裁員下了崗,為謀生計成了當地藥店的一名營業員。如今,李萍仍舊每天穿著白大衣穿梭於藥店的貨架與櫃檯間,見證著小藥店在政策夾縫中生存的風雨兼程。
「2000年之前,藥店還比較少,對於來找工作的營業員,執業藥師資質、學歷這些都沒有要求,只要能說會道就行,從業門檻很低。」李萍對健康界說,而2000年之後,情況就不同了,隨著醫保結算在藥店的推開,單體、連鎖藥店遍地開花,《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相繼出臺。外在競爭明顯激烈的同時,國家也在不停地提升藥店的準入門檻,經營舉步維艱。不少經營者趁機鑽起了空子,行業亂象滋生。
不久前,央視3·15晚會就曝光了藥店「掛證」亂象。
我國藥師實行「雙軌制」,即職稱藥師與執業藥師並行。其中職稱藥師屬於衛生部門管理的醫院藥師體系,實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制度。執業藥師屬於國家藥監部門管理的體系,實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而3·15晚會曝光的「掛證」,所掛的證就是藥學技術人員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取得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取得該證後並經註冊,便可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等提供藥學服務。
對此,李萍表示,「掛證」這件事,隔一段時間就會被電視、報紙記者拿出來說一說。一些藥店本來沒有藥師,卻迫於政策所需不得不花錢租執業藥師證,放在店內備案、備查,這就是業內俗稱的「掛證」。
「掛證」與GSP相伴相生
藥店為什麼一定要有這個證?
2000年我國開始施行的GSP中有明確規定,藥品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零售藥店的數量已經超過45萬家。而根據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官網數據,截至2018年底,全國通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總人數累計達到103萬人,但因為我國執業藥師註冊領域偏窄,全國執業藥師註冊人數為46萬餘人。其中,註冊於社會藥房的執業藥師418576人,佔註冊總數的89.4%,註冊於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的執業藥師分別為34827、3857、10759人。
2017年2月《「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印發,要求到2020年所有零售藥店主要管理者具備執業藥師資格、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也就是說,零售藥店至少需要配備2名執業藥師,以我國45萬家零售藥店門店計算,現在的註冊執業藥師數量尚且保證不了每個門店均攤1名,按照1∶2的比例配備,至少需要90萬名執業藥師。
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2018年執業藥師考試的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為68萬人,實際參考人數為56萬人,參考率82.41%,合格人數約為7.99萬人,合格率為14.10%。
這些數字似乎給「掛證」現象找到了存在的理由。而讓李萍沒想到的是,今年的「掛證」一石激起了一系列連鎖反應。
3·15晚會後第四天,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布《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級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隨後,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提高了執業藥師門檻準入,明確中專不能考執業藥師,並明確了藥師執業要求。
3月2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出臺《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再次指出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包括醫療機構買賣、轉讓、租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醫師執業證書》等。
對於此番「掛證」帶來的行業巨震,李萍內心有一絲慶幸,「國家剛開始執行店裡要配藥師的規定時,我們也是找的藥師掛證,藥監部門經常抽查、整頓,後來我們就不去租證了,乾脆建議店裡新來的年輕人自己去考,把租證的錢給這些員工,有證的營業員每個月能多拿1200元的工資。」
李萍不用再為相關的監督檢查擔心了,但更多的藥店仍然在「掛證」經營,要解決這些問題,短期可以靠監管、打擊,長期來看則需要執業藥師人才培養體系的打造和法律法規的規範。
法規缺失制約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