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商業秘密只有2個人知道

2020-12-20 騰訊網

人類是好奇心的產物。但不幸的是,這個星球上有很多東西 完全不向所有人透露 今天希望帶大家看到只有2個人或很少有人知道的一些秘密。至於重要的事情,讓我們去觀看。

1.肯德基秘密食譜與11種香料

1940年7月,桑德斯上校 它發明了一種秘密的「原始」食譜,其中包含11種香料,至今仍在肯德基炸雞食譜中使用。只有兩名高管知道真正的公式。因為上半部分的食材都放在一個地方 另一半將在另一個地方完成。他們將在3個地點混合使用,只有肯德基總部才保留真正的食譜。

2.歌曲名稱「 You're So Vain」

卡莉·西蒙(Carly Simon)的「 You're So Vain」(字面意思是「 You's so narcisistic」)是她寫的一首歌,諷刺地唱給某人。但沒人知道卡莉是誰。當媒體試圖彈imp是這個人時 但最終,卡莉從未透露過。直到2003年,NBC媒體巨頭迪克·埃伯薩爾(Dick Ebersal)才從拍賣中得知了這個秘密,他成為第二個知道這個秘密的人。並且必須籤署合同,以免將此秘密告訴其他任何人

3.秘密可樂食譜

秘密的可口可樂或可口可樂配方每年為公司帶來數十億美元的收益。他們說只有兩名高管知道這個秘密公式。原始的配方記錄被永久保存在亞特蘭大的可口可樂世界中。

4,齊柏林飛艇標誌的含義

有史以來最暢銷的專輯之一。這是傳奇搖滾樂隊Led Zeppelin發行的第四張專輯,其中包含四個奇怪的符號,代表四個成員具有一些隱藏的含義。所有這些符號的含義

5.哈普斯堡餐巾

摺疊在桌上的餐巾看起來很簡單。這些都出乎意料地古老。在皇家餐桌上使用這種摺疊樣式 奧地利-匈牙利 沒有人找到任何記錄的摺疊手冊。當時只有兩名政府官員知道這種摺疊餐巾紙的秘密。當他們退休時 因此將信息傳遞給了新一代 直到後來成為餐桌上的流行菜。

6.秘方記錄農民的天氣。

羅伯特·託馬斯(Robert B. Thomas)是18世紀晚期以來的《(老)農民年鑑》的創始人,可以準確地預測農民的天氣。但是沒人知道羅伯特怎麼會事先知道。並且該技術已經保密。直到後來,只有Alamanac土地和一位匿名氣象學家才知道這個秘密。

7,棒球渣土的起源

棒球摩擦泥是投手(投手)在球上使用的一種泥,用於提供更好的控球和更好的抓地力。在1930年代初期,棒球運動員試圖使用物質。幫助擦球 直到一天,莉娜·布萊克本(Lena Blackburn)都陷入泥潭。這就是將克隆應用於所有棒球運動員的起點。所有大聯盟的泥漿企業都只有一個供應商,泥漿是保密的。只有少數所有者知道這些克隆的來源。

8.Burglass效果

這是不可思議的魔力。魔術師將首先吸引觀眾。讓第二位聽眾從52張卡中選擇任意一張,然後讓第三位聽眾告訴您52張卡中的任意一張,然後他讓第一位聽眾根據該張一張一張地揭開手中的紙牌。第三個人說,當號碼到達時,它將找到第二位觀眾選擇的卡片 魔術師根本沒碰過牌的地方 這個魔術只有兩個魔術師知道:大衛·布爾格拉斯和他的助手馬克·保羅。

9.奧斯卡成績

自奧斯卡頒獎典禮舉行以來 獎品信息無法洩漏。那是因為投票結果是手動計算的 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然後,他們將結果分成兩個單獨的袋子。並將由LAPD警察帶到場地。

10.等離子電視

只有少數人知道這一點。但是等離子電視技術是由三星研發的。但是當時沒有壟斷電視業務 相反,有一個員工在工作的最後一天偷走了所有機密信息。他將此秘密信息提供給一家中國公司。這使得其他製造商 可以生產等離子電視,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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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秘密性秘密性體現為「不為公眾知悉」,「公眾」通常指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即同行業或同領域的工作者或競爭者,秘密性一般體現為某一商業信息不為同行業或同領域的工作者或競爭者所知道2.保密性主要審查的是權利人是否為防止信息洩漏採取了與其商業價值等具體情況相適應的合理保護措施,也就是保密措施的判定。保密措施要件要求權利人必須對其主張權利的信息對內、對外均採取了保密措施;所採取的保密措施明確、具體的規定了信息的範圍;措施是適當的、合理的,不要求必須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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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關於商業秘密的單行法《統一商業秘密法》第一條明確規定商業秘密指特定信息,包括配方、樣式、編輯、產品、程序、設計、方法、技術或者工藝等。 日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第 2 條第四款規定,商業秘密即指不為公眾所知悉, 被作為秘密進行管理的對經營活動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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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排他性商業秘密是一項相對的權利。商業秘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內容的商業秘密,他們就和第一個人有著同樣的地位。商業秘密持有人可以從上述幾個方面使自己在競爭中處於更有利的地位,創造更多的利潤。而合法持有人以外的他人也有可能以這些信息的使用謀取非法利益,保護商業秘密的意義就是禁止他人從這些信息中取得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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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繫刪除。海澱法院「京法巡迴講堂」又開課啦,這次是知產小課堂!秘密性秘密性體現為「不為公眾知悉」,「公眾」通常指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員,即同行業或同領域的工作者或競爭者,秘密性一般體現為某一商業信息不為同行業或同領域的工作者或競爭者所知道、了解、獲得、掌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了六類信息不具有秘密性。2.
  • 員工侵犯商業秘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經查,根據立項、研發等材料、非公知性鑑定、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及相關證人證言等在案證據,足以證實曉程公司享有涉案四個核心程序原始碼的電錶程序技術秘密,且採取了嚴格保密措施。另查,曉程公司主張其涉案技術研發成本為263萬餘元;徐某自認海馬公司向其進貨單價是155元,出口單價26美元;在最初與許某向朝鮮製售的2萬套電錶中其個人獲利10萬元,之後其與許某合作製造了三四十萬個電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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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的特點(一)侵權方大多為熟人從以往的案件看,大部分侵權行為與權利人原先的員工有關,其原因是權利人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密措施,只有熟悉情況的員工才知道商業秘密存儲位置以及獲取商業秘密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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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明確具體保密內容權利人不但要保證相關人員知道自己負有保密義務,而且要使相關人員知道自己對哪些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只有如此,才能在提高被法院支持可能性的同時,也切實降低商業秘密洩露的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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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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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有關的法律只規定了侵犯商業秘密的一般表現形式,但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現代社會,科學技術在不斷發展,不法人員侵犯商業秘密的渠道也在不斷的變化,保護商業秘密也變得勢在必行。  二、我國對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保護的現狀  我國沒有統一的可以進行全面保護的商業秘密法,對網絡環境下的商業秘密進行保護的規定也只分散在一些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之中,其中主要通過以下法律條文對該商業秘密予以保護:  (一)商業秘密的刑法保護。
  • 反向工程與商業秘密之再思考
    更為實際的情況是,商業秘密持有人由於商業秘密管理或者維權需要,對自身的密點進行總結歸納的時候,是否應該考慮,凡是產品上市後可以通過反向工程得到的信息,即因喪失了不為公眾所知悉性而不屬於商業秘密?由於上述問題在理論與實踐中均比較含糊,本文想釐清法律關係並回答上述問題。
  • 侵犯商業秘密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是指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指出,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根據法律和合同,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的人(包括與權利人有業務關係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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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許多公司的商業秘密往往關係到一家公司的生存命運和經營走向。如何保護自身公司的商業秘密以及如何認定他人侵犯了自身的商業秘密,這些都離不開法律不斷的完善與引導。2020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商業秘密司法解釋》」)。
  • 最新司法解釋:只是長期客戶,不是商業秘密。那麼,該如何防範?
    昨天發布的2個司法解釋,就屬於這個系列的。這2個司法解釋,是在今年的6月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今天聊其中的一個,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侵犯商業秘密司法解釋》)。先從這個司法解釋的第二條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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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發布的2個司法解釋,就屬於這個系列的。這2個司法解釋,是在今年的6月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今天聊其中的一個,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侵犯商業秘密司法解釋》)。先從這個司法解釋的第二條談起。
  • 商業秘密侵權認定5步法
    明確商業秘密的載體、內容、權屬,是認定被告商業秘密侵權的前提。其中商業秘密的內容(範圍)是實務中容易爭議和較難認定的,很多權利人在維權的第一步就知難而退了,也導致商業秘密案件撤訴率高。明確商業秘密的範圍,在司法實踐中又稱之為「明確秘密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件審理指南(2010年)》第2.3條:「商業秘密範圍的確定。
  • 非法獲得的信息能否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裁判要旨商業秘密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在於該商業秘密具有合法性,不能舉證證明收集、使用的個人信息是經合法程序或經過有關公民許可而獲取時,涉案信息不屬於商業秘密的範疇。案情簡介一、辰郵公司為強人路公司提供各類列印輸出服務。
  • 商業秘密保護專家孫佳恩解讀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司法解釋
    我國企業科技創新與「中國製造2025」並駕齊驅,企業家與企業天天面對技術秘密洩密、研發成果洩密、競爭對手竊密、銷售訂單飛單、採購信息洩密、隨意跳槽侵權、電子數據洩密、核心信息披露等嚴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普遍感到頭疼、擔憂、困惑······2020年7月2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商業秘密保護工作指引》,9月15日又在杭州市發布浙江省地方標準《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與服務規範》,與此
  • 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中的善意第三人責任探究
    商業秘密保護中的所謂善意第三人 , 是指當第二人違法獲取商業秘密或違約洩漏商業秘密之後 , 第三人不知且也沒有理由會知道第二人違法 , 從而善意地從第二人那裡接受了商業秘密 , 甚至加以使用。善意第三人的特點主要有 : 第一 , 主觀上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 即不知道或不應知道第二人轉讓或披露的商業秘密系其通過違法行為獲取的 , 這也是善意第三人與惡意第三人最本質的區別 ; 第二 , 客觀上具備獲取、披露、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 , 否則也就不能成為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的善意第三人了。(二 ) 確定「善意」的時間準據點。
  • 上海知產法院法官發表商業秘密案件相關審判觀點
    2018年10月《商業秘密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第一稿)第13條第2款規定:「第三人明知或應知被訴侵權產品屬於侵犯技術秘密行為直接獲得的產品,仍然銷售、許諾銷售該產品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其停止實施銷售、許諾銷售行為,並承擔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