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剛才豆豆又在偷吃我的餅乾。」「奶奶,剛才媽媽說你把我的衣服沒有洗乾淨。」
這樣的話語相信每一個家庭都不太陌生。
對於3-6歲年齡段的孩子來說,「愛告狀」似乎是一個共識。對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孩子們告狀,家長們不知所措,去理會吧,顯得自己事情多,不去理會吧,還會傷了孩子的心,怕孩子以後真的遇到了問題,受了欺負都不敢跟自己說。
道德感發展期
心理學家認為,孩子們愛告狀,在幼兒時期表現最為突出,也是心理髮育和人際關係發展的一個正常現象。
在孩子的3-6歲之間,正處在道德感發展迅速時期,他們往往會因為自己的行為符合老師或者是家長提出的要求而產生自豪和滿足。
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還沒有得到發展,這是他們和人的主要溝通方式之一,他們選擇在自己的家長面前「打小報告」,也是他們想要獲得依賴感的一種體現。
有一項調查報告顯示,在幼兒園,大約有60%的孩子都跟老師打過「小報告」,且有的孩子一天告狀的次數多達五次以上,家長在家裡都不耐煩,何況是面對二十多個孩子的老師呢?
孩子喜歡打小報告的動機
對於孩子來說,每一個孩子喜歡告狀的動機都是不一樣的,這裡面隱藏著他們的小心思。
01,自己受到了欺負,尋求幫助
這可能是孩子們告狀的最基本原因。
孩子進入幼兒園之後,他們的交際範圍和互動範圍逐漸擴大,每天除了在家裡面對自己的家長之外,在幼兒園面對不同的老師和同學,他們難免會產生一定的衝突,比如搶玩具,互相比較不服氣等狀況。
而一旦自己處於劣勢的狀態,而又無法改善的時候,他們就會通過「打小報告」的形式來告訴老師,讓老師為自己主持公道,贏回自己的自主權利。
02,想要尋求關注得到表揚
對於孩子來說,一般都喜歡得到老師的誇獎和承認。
「小豆豆,你今天的美術作的很漂亮。」
「米米,你今天的表現不錯,給你獎勵一朵大紅花。」
如果自己也表現的不錯,沒有得到老師的獎勵。同伴卻得到了老師的表揚,孩子便會覺得自己被忽略,於是在下一輪的活動環節,自己想要獲得老師的關注,就會通過「打小報告」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我們在生活中也經常會看到孩子們在準備做完一件事情的時候,媽媽突然加入進來,幫助孩子完成,那麼孩子就會不高興,要回到原地「重新做一次」,這並不是孩子多事,而是他們內心想要證明自己,得到老師和家長的認可,覺得自己很棒。
所以,孩子告狀是在用另外一種方式來告訴老師:「老師,我也做的不錯,快點誇誇我吧。」
03,先發制人,不想承認錯誤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碰到這樣一種情況,孩子在一起玩,他用皮球砸了姐姐一下,姐姐哭了,他會先跑過來告訴父母:「是姐姐先搶我的皮球的」。
孩子這個時候內心挺擔憂的,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情,但是想要達到父母家長的諒解,所以,他會先推卸責任給別人。
如果出現這一種情況,家長需要注意的是,嚴格制止,告訴孩子自己是有義務和責任去承擔的,不能推卸責任。
家長應對「孩子愛告狀」的解決方法
剛才分析了孩子們喜歡告狀的原因,家長就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來處理。
1,傾聽孩子的告狀原因,了解事實
有的孩子說話只是一面之詞,家長不可以全信,也不可以不信,需要針對問題進行解決。
具體可以通過提問和交談的方式,來引導孩子回味剛才發生的事情,完整的知道事情的經過.如果孩子說的是事實,那麼主動誇獎他們及時反饋做得好,還可以引導孩子發現怎樣做是有問題的,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2,給予孩子及時的反饋
在新《綱要》中,有這樣的說法:
「為幼兒提供表現自己長處和獲得成功的機會,可以增強孩子們的自尊和自信心。」
孩子們在一起,最喜歡做的就是比較自己和其他小朋友的行為問題。
其實,他們不一定誰對誰錯,只是習慣的不同,如果孩子告訴你:「老師,剛剛你在黑板寫字的時候,果果在偷偷地看其他小朋友的手。」
那麼,老師還是需要耐心的聽孩子說完,然後表揚孩子的表現。
「你剛才好好聽講了,老師知道了很高興。」
給予孩子們及時的反饋的讚賞,可以讓孩子更為自信。
3,培養孩子獨立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
這個方法主要針對於前兩種孩子告狀的情況,當自己受到了漠視或者是想要尋求關注和幫助的時候,會藉助於別人的力量來告狀完成。
所以,家長應該在生活中注重對於孩子能力的培養。
在確保孩子安全的前提下,儘量給予一定的空間給孩子,讓他們嘗試著自己來解決問題。
比如經常看到孩子們在一起玩耍的時候,自己的孩子因為搶不到前面去而一次次的錯失玩耍機會,我們可以告訴孩子,這些遊戲和活動是需要每個人一起分工協作才能夠完成的,教育孩子分工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