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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範圍是什麼?
眾所周知,想要讓刑事案件適用刑事和解程序,那麼首先就要該刑事案件是符合《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當中規定的刑事和解的條件。而這其中,法律就適用刑事和解作出了範圍的限制。究竟刑事和解的適用範圍是什麼?小編將在下文中與你一起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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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階段公訴案件的刑事和解程序設計
作為在審判階段適用刑事和解的法院,基於目前法律的規定將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刑事和解的程序的不明確,因此在進行刑事和解的時候勢必缺乏統一規範性。目前,一些地區法院就刑事和解已經先試先行,在全國範圍內體現出一大問題就是各地各自為政,做法不一,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規定顯然無法改變現狀,在具體的規定出臺前,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百花齊放」的形勢依然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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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有什麼區別?刑事和解又是如何進行的?
在訴訟的案件中,有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的區別,這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司法為民」原則,讓當事人進行司法程序是更加細緻所設立的。那麼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有什麼區別?刑事和解又是如何進行的?今日王海英律師為您解讀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區分及刑事和解情形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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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盜竊受刑罰後再盜竊,減半適用「數額較大」後能否認定累犯
比較完整的表述應當是:「年滿十八周歲的犯罪嫌疑人曾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被赦免後,再次盜竊公私財物,犯罪金額超過盜竊罪『數額較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又尚未達到「數額較大」,認定其構成盜竊罪的同時,能否認定累犯情節,認定累犯是否存在重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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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和解後到底用不用再坐牢了
想弄清楚刑事和解後犯罪分子還需不需要坐牢的問題,我們的先弄明白刑事和解到底是個啥,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對定罪量刑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只有弄明白了這些問題,我們才能真正了解這個解決問題方法的真正意義,以及是否還需要坐牢的問題,在這裡小編首先要告訴大家,刑事和解並不意味著刑事部分責任的不再承擔,也就是說並不意味著不需要坐牢,這個還需要看具體的案情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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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與故意傷害罪司法裁判
2012年《刑事訴訟法》第277條(2018年修改為第290條)規定了當事人之間的刑事和解制度,雖然並非英美法系的訴辯交易制度,但也有些類似,這對於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一個重要突破。在我國,刑事追訴是司法機關代表國家對違反刑法的人予以制裁的制度,雖然有替被害人伸張正義的因素,又不完全只有這個目的,因此即使被害人原諒了被告人,被告人仍不免受到刑罰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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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程序怎麼走?
刑事和解的程序怎麼走?(1)首先進行的環節是加害人承認犯罪。首先讓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經過,並向被害人及其親屬認罪,承認錯誤,表示悔改。(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為給其身體、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產生的影響。(3)與犯罪行為結果有關的人敘述他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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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啟動和為貴刑事和解機制 輕微案件可私了
輕微刑事案件可調解「私了」 市檢察院正式啟動「和為貴」刑事和解機制,人民調解員可參與刑事案件 本報訊(記者楊野)「刑事案件也可以和解,但必須是輕微刑案,並且要在"陽光下私了"」。昨日,經過一年多探索和實踐,市檢察院制定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刑事和解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規定》(簡稱《規定》)。 同時,全國首創的人民調解員參與刑事和解辦法也同時出臺,這是市檢察院與市司法局共同會籤的《關於輕微刑事案件委託人民調解的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從昨日起,《規定》和《辦法》生效,在我市各檢察分院、區縣(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各區縣司法局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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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協議未履行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適用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應當適用非監禁刑;判處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綜合全案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從刑訴法規定來看,刑事和解協議似乎對公安司法機關不具有明確的約束力,因公安司法機關是可以如何行為而不是應當如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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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刑事和解加認罪認罰能否減輕處罰?
周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已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達成刑事和解協議並取得諒解。在審查起訴階段,周某某自願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詳見(2019)蘇0623刑初430號及(2019)蘇06刑終597號判決書】律師辯護策略被告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被告人及其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並取得其諒解、籤訂刑事和解協議書,從而達到被一審法院依法認定含認罪認罰、刑事和解、坦白、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並取得諒解等數個法定從寬或酌定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再結合其本屬於過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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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興滄律師事務所諮詢介紹刑事和解的法律程序怎麼規定
河北興滄律師事務所諮詢介紹刑事和解的法律程序怎麼規定 河北興滄律師事務所諮詢介紹刑事和解的法律程序怎麼規定訴訟任務不同。案件初期,哪些因素會影響刑事律師對案件走向的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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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輕微刑事案件可刑事和解(圖)
比如鄰居關係,因一時口角將一方頭部打破、鼻梁打斷就構成了輕傷害,實行刑事制裁後,可能造成鄰居之間老死不相往來,反而會增加社會矛盾。 「坦白地說,將這些案件全部起訴,不僅社會效果不好,而且對司法資源的浪費也非常大。不論案大案小,涉及起訴,所有程序其實完全一樣,取證、公訴、開庭,整個程序都得走一遭。」一位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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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刑事簡易程序?簡易程序案件判緩刑的機率大嗎?
刑事案件用簡易程序審理與判處緩刑之間是沒有直接聯繫的,適不適用簡易程序只是依據案情而定的。二、刑事簡易程序的特點刑事簡易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案情簡單、爭議不大、處刑較輕的刑事案件所採用的較普通程序相對簡化的第一程序。刑事簡易程序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簡化,但刑事簡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點:(一)刑事簡易程序只適用於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死刑覆核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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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處罰原則有哪些,特別累犯的概念與認定
據此,對累犯裁量刑罰,確定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對於累犯必須根據一定的標準從重處罰。即無論具備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者,還是具備特別累犯的構成條件者,都必須對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相對較重的刑罰,即適用較重的刑種或較長的刑期。一方面,對於累犯應當比照不構成累犯的初犯或其他犯罪人進行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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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累犯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的累犯,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兩類,但是無論是一般累犯還是特別累犯,均應當從重處罰。具體是如何處罰?總結來說,對於累犯的處罰,我國刑法具體體現在從重處罰、限制減刑、不適用緩刑、不得假釋、不得取保候審這五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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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還能適用緩刑?
原標題:累犯還能適用緩刑? 兩名被告人均是累犯,一審判決卻對其適用緩刑。山東省棗莊市嶧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案件中,發現了這一錯誤並依法抗訴。近日,二審依法改判,維護了法律的公正和權威。 2015年10月,孫某與肖某在一起吃飯時發生矛盾,繼而廝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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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中民間糾紛界定問題探析
因此,將該案認定為因民間糾紛引起的刑事案件適用刑事和解程序是不正確的。該案中,對刑事和解前置條件的民間糾紛的錯誤認定,也說明了對民間糾紛進行明確界定具有現實必要性。 ,適用刑事和解,但必須嚴格限定。 ,不能適用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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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號咖啡|《刑事訴訟規則》的理解與適用(七):認罪認罰案件中檢察...
本期召集人 梁春程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檢察官@所有人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刑事訴訟中控辯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後形成的書面文本。《刑訴規則》規定,認罪認罰具結書應當包括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議、程序適用等內容,由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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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試行刑事和解制 輕微刑事案件可私下和解
21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適用刑事和解辦理刑事案件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向媒體進行了說明。(三)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基層組織主持調解達成的和解; (四)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派員進行調解達成的和解; (五)其他機關和單位在職權內進行調解達成的和解;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提請檢察機關對案件從寬處理時,依照以上規定的第一、二項達成刑事和解的,向檢察機關提交刑事和解協議書;依照以上規定第三、四、五項達成刑事和解的,向檢察機關提交刑事和解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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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最高法: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
坦白從寬是黨和國家一貫堅持的重要刑事政策,我國刑法相應規定了自首從寬制度,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從實體法角度規定了坦白從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對自首坦白、退贓退賠等情節,都規定了相對明確的處理原則和從寬幅度;刑事訴訟法針對認罪案件規定了簡易程序以及刑事和解程序,此次修法增設的速裁程序,也是針對認罪認罰的輕罪案件設計的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