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一女士向都市時報反映,去年11月,她以1.1萬/㎡的價格買了14套公寓,總價1400多萬元,讓她沒想到的是不料今年9月,該樓盤降價至8000—9000元/㎡,她算了算,發現自己損失了300多萬元,便要求退掉其中未做網籤的8套公寓,卻在開發商那裡碰了釘子。
事情是這樣的↓↓↓
王女士接受採訪
業主:「希望能把8套房的500萬元分期款還給我」
王女士介紹,她於2019年11月出資1400多萬元,買了一整層共14套公寓。「買來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還有2套是貸款,剩下8套共交了500多萬元分期款。當時購買的價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點。但是最近我朋友也買了這個樓盤,我才知道現在價格只是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覺得虧大了!現在希望開發商能把8套房的500萬元分期款還給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如果按照王女士說的「最低價8000元/平方米」來計算,那麼,這套房子的總價現在僅為70多萬元。這個價格與王女士當初購買時,價差大概20萬元左右。
開發商:根據市場動態調整優惠力度 屬正常行為
該樓盤的房價有沒有如王女士所說「降了25%」?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根據市場動態調整優惠力度屬於正常行為,且房源均為一房一價,每套房源的價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員表示,雙方籤署的紙質合同,是客戶與開發商按各自真實意願籤訂的購房合同,案場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該合同具備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約定,客戶需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款項,直到結清全款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據合同規定,王女士需要賠付合同條款裡規定的違約金。
但是,王女士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解決辦法。目前雙方還在協商當中。
律師說法
如合同條款沒有對房價變化進行約定 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風險
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表示,出現「籤訂合同後,購房者要求按照當下市場價格支付」的情況時,需要看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提前約定房價可以進行變動,否則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不因房價漲跌而變動購房款」的話,那就不得要求變更。
如果合同條款裡沒有對房價變化進行約定,那這就是房價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屬於商業風險,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
對此,網友們怎麼看?
有網友支持和同情王女士↓↓↓
也有網友表示,商品房本來就是商品,價格漲跌很正常↓↓↓
另據開屏客戶端,昆明的房價漲了還是跌了
一起來看看數據↓↓↓
近日,昆明銳理髮布的「2020年11月昆明樓市行情」數據顯示,11月份,在昆明各大樓盤颳起「降價風」的大環境下,商品房成交均價為14246元/平方米,環比下降2.4%。但值得注意的是,11月商品房成交套數環比增長0.4%,共成交了9289套。
數據顯示,11月昆明商品房成交面積、金額、均價3項指標環比都在下降,其中成交金額為138.08億元,環比下降3.2%;從物業類型銷售數據來看,住宅板塊共銷售了6578套,面積為79.70萬平方米,均價為15190元/平方米,環比增長為0.9%;商業板塊共銷售了398套,面積為5.91萬平方米,價格為11847元/平方米,環比下降31.1%;辦公板塊共銷售了2313套,面積為11.31萬平方米,均價為8851元/平方米,環比下降12.3%。
從住宅的銷售數據來看,11月雖然有多個樓盤變相降價銷售,但總體來看住宅的成交均價依舊在平穩上漲,而商業與辦公銷售價格均在下降。
從片區來看,市中心、次中心、滇池、官南、世博、西山這幾個片區的房價仍居高不下。最高的中心板塊均價已經漲至31921元/平方米,次中心板塊均價為19869元/平方米,滇池板塊均價為22735元/平方米,官南板塊均價為18466元/平方米,世博板塊均價為16964元/平方米,西山板塊均價為15851元/平方米。其中,均價最低的是空港板塊,為8188元/平方米。
存量方面,官南板塊存量最多,為173.33萬平方米;緊接著是北市板塊,132.44萬平方米。存量最少的是中心板塊,僅4.50萬平方米。可見,中心板塊可開發用地十分稀缺,在售項目房源賣一套少一套,所以價格偏高。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都市時報、開屏客戶端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