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因故意殺人判死緩,失去自由19年後,改判無罪

2020-12-18 中都資訊

人生短短幾十年,其實彈指一揮間,有的時候我們也是身不由己,一些事情的發生,往往在意料之外,所謂飛來橫禍,在天津這位男子的身上,可以說得到了印證,但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12月17日,有相關媒體曝出,天津一男子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在失去自由的19年時間內,他一直在申訴,終於在當天被判處無罪,當庭釋放。

這名男子就是楊松發,事情要追溯到19年前,那一年他36歲。在案發當天,與他同在一個廠子裡工作的女員工劉彩菊被人殺害拋屍,經過警方的偵查,發現案發地在天津大港一處的河邊,而兇手殺人後直接扔進了河裡。

經過調查發現,他與這名女子交往甚密,曾是男女朋友關係,不過後來卻分手了,而指控他因為不願理睬女子的糾纏,所以暗下毒手。

法院當時審理了這件案子,判定他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楊松發自然是不認同,所以再一次的提起上訴。

不過二審並沒有採納他們的一件,案子到了2007年,天津高院判定的結果依然是維持原判。在這期間,楊松發以及他的母親從來沒有停止過申訴。

而在多次的庭審中,他堅稱自己沒有殺人,有關於自己有罪的供訴,是因為曾經遭遇過刑訊逼供。他在被抓後,曾經被連續訊問49小時,並且身上有傷痕。

他們多次申訴自己沒有作案動機和時間,而且在現場也沒有關於他的任何證據,在現場提取的腳印中,與他的並不相符。作案的兇器是被害者姐姐家的菜刀,而死者姐姐的描述與楊松發描述的樣式並不一樣。

申訴是一個漫長的過程,2018年的年底,最高院對此做出決定,再一次審理他的案件,並且令天津組成了合議庭,最高院認為他的犯罪事實並不清楚,而且說法與實際證據有很大的出入。

2020年12月17日的上午九點,他的案子再一次的重審,結合相關線索,判定楊松發無罪,19年後,終於重獲自由。

素材來源:中國青年報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號聯繫,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文章只提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

相關焦點

  • 天津男子楊松發被判死緩17年後改判無罪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攝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天津12月17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失去自由19年後,天津人楊松發的人生迎來了轉機。今天上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楊松發故意殺人一案再審宣判,判決楊松發無罪,當庭釋放。
  • 天津殺人案再審將改判無罪,我經歷的一個案件不知何日改判
    天津19年前楊松發故意殺人案9月24日上午在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出庭檢察員也當庭建議改判楊松發無罪。法院將擇期宣判。此案歷經申訴十餘年。2018年12月25日,最高法終於作出再審決定。最高法經審查認為,原判決、裁定認定楊松發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
  • 天津19年前殺人案再審 檢方當庭建議改判無罪
    中國正義反腐網-《反腐廉政月刊》雜誌社天津訊:受害女子被拋屍野外,天津男子楊松發被控「為了擺脫與劉彩菊的戀愛關係」而殺人。楊松發受到刑訊逼供,被判死緩後,他和母親一直申訴近20年。9月24日案件開庭再審,檢方當庭建議改判無罪。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奇案:男子為了戒酒自首認下殺人拋屍舊案,一審被判死緩上訴改判無罪
    這是河南中牟縣男子張鐵剛投案自首的理由。2016年3月14日,張鐵剛到公安機關投案,供認其14年前曾殺人拋屍的事實。一審被判死緩後,張鐵剛提起上訴,被改判無罪。 2020年6月16日,曾被羈押1318天的張鐵剛向鄭州中院申請國家賠償,各項賠償申請共計1314033元。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為何改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關注】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天津19年前殺人案再審,證據不足建議改判無罪,嫌犯疑被刑訊逼供
    據報導,在9月24日,天津19年前楊松發殺人一案在天津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從楊松發的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楊松發殺人案證據不足,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隨後出庭檢察員也建議判其為無罪,法院將擇日宣判。據悉,楊松發在19年前因為一場命案被捕,死者是楊松發同廠職工劉彩菊,兩人當時是戀愛關係。
  • 正義拉直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在被關押10年8個月後,2020年6月23日,他被從死刑改判無罪,然而自由的時間對他來說是短暫的,43天後的8月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左德剛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並在12月23日宣判,改判死緩。同樣是正義讓他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 一審判死緩17年後 天津「楊松發案」再審改判無罪
    據津雲消息,2020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宣判,依法宣告楊松發無罪。2001年3月16日,天津市原大港區居民劉某某的屍體被發現。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楊松發有作案嫌疑,經訊問,楊松發交代其於2001年3月3日晚殺害了劉某某。
  • 天津19年前楊松發殺人案再審,檢方當庭建議改判無罪
    天津19年前楊松發故意殺人案9月24日上午在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澎湃新聞從楊松發辯護律師吳丹紅、趙德芳處獲悉,庭審進行兩個多小時,兩人為楊松發作無罪辯護,出庭檢察員也當庭建議改判楊松發無罪。法院將擇期宣判。
  • 七旬老母為兒奔走19年,楊松發被判死緩17年後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19年前,楊松發因為一起命案被抓:2001年3月16日中午,一名村民在大港聯盟村南青靜黃河捕魚時,發現一具女屍,這具女屍就是和楊松發同廠職工劉彩菊。2003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了一審判定,楊松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檢察院和被告人楊松發均提出了異議。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為一審量刑較輕。被告楊松發也提出上訴,否認犯罪。但是雙方上訴意見均沒有被二審法院採納,2007年12月20日,天津高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
  • 張玉環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
    背負故意殺人罪名近27載,現年53歲的張玉環終於等來了無罪判決。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張玉環已被羈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開報導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
  • 蒙冤入獄近27年獲改判無罪 張玉環向國家索償2234萬人民幣
    圖:網際網路江西男子張玉環周三(2日)上午在律師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他早前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判死緩,羈押近27年後案件因證據不足,今年8月4日獲改判無罪。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寫道:「無人願意用27年的自由換取500萬或1000萬的賠償,太低的賠償金不能提現正義的價值,無法撫慰冤獄所造成的創傷,不利於防範冤案的再次發生,因此請求按照國家日賠償金標準的3倍賠償。」
  • 天津19年前楊松發殺人案再審開庭,檢方當庭建議改判無罪
    澎湃新聞記者 邵克 翻拍天津19年前楊松發故意殺人案9月24日上午在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楊松發辯護律師吳丹紅、趙德芳處獲悉,庭審進行兩個多小時,兩人為楊松發作無罪辯護,出庭檢察員也當庭建議改判楊松發無罪。
  • 坐牢15年改判無罪,河南吳春紅申請1800萬國家賠償,能拿到多少?
    河南民權縣村民吳春紅被指控投毒殺人,坐牢15年後被改判無罪,隨後他提出了1800萬的國家賠償請求,由此引起網友熱議:平均每年120萬,多嗎?今天,「四哥有法說」根據這個案例,給大家聊一下國家賠償的問題。
  • 女子與男同事見面後離奇死亡,遼寧男子韓顯輝被控故意殺人,案發22年後再審改判無罪
    本報訊 2020年12月24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韓顯輝故意殺人再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經審理認定韓顯輝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撤銷原審裁判,改判韓顯輝無罪。原審被告人韓顯輝故意殺人一案,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顯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韓顯輝不服,提出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審判決。
  • 安徽高院:正義拉直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在被關押10年8個月後,2020年6月23日,他被從死刑改判無罪,然而自由的時間對他來說是短暫的,43天後的8月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左德剛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並在12月23日宣判,改判死緩。同樣是正義讓他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