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郝昕瑤1
「我同事被銬走了,給詐騙公司開戶,160多個公司……」
招商銀行北京某支行一位對公業務經理日前告訴界面新聞記者,這位被公安機關銬走的招行同事,除身為對公客戶經理之外,還在外兼任詐騙集團成員:「別人收客戶的快遞都是文件什麼的,這人收的經常是一兜子公章,說明他不是團夥的外人。」
今年以來,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對有貸款意向群體實施貸款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多發高發,危害嚴重。
據公安部披露,5月7日上午10時,全國公安機關「雲劍-2020」打擊貸款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群戰役正式打響,北京、河北、上海、江蘇等15個省市公安機關同步開展集中收網行動。
截至7日15時,各地共搗毀為貸款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夥提供服務的違法1069簡訊平臺5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98名。而由此牽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知法犯法,配合、協助詐騙團夥開辦對公帳戶收款、洗錢的現象也逐漸浮出水面。
據界面新聞了解,截至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就已有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東、浙江、廣東、吉林、海南等省份,涉及工商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和光大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涉嫌違法犯罪而被拘捕。
近期,各地公安機關通報,專門團夥成立公司、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開設對公帳戶,然後再販賣包括營業執照、公司印章、銀行卡等完整材料的對公帳戶,從此成為犯罪團夥的詐騙和洗錢利器。
據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通報會,長沙公安在打擊治理電詐犯罪中,排查出近百個用於電詐及洗錢的銀行對公帳戶。警方加大了對辦理買賣對公帳號案件的打擊查處,傳喚或刑拘了多名銀行工作人員。
華北某銀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界面新聞表示,這些公戶主要目的即在於為黑產服務,主要用作兩種用途:一種是詐騙,為違規業務收款;另一種則是為境外賭博網站或賭場輾轉洗錢。用合法的帳戶來掩蓋非法的目的。
這些帳戶由多家銀行客戶經理,在明知犯罪團夥用於違法目的情況下違規辦理。對此,公安機關對光大、工商、郵政三家銀行的多名工作人員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刑拘。
光大銀行湘府路支行的對公客戶主管方某被拘捕後坦白,為了全年200戶的業績目標,也為了非法利益,其走上犯罪道路。根據警方透露的偵察發現,方某在協助犯罪過程中收取「辛苦費」1.38萬元,而由這些帳戶引發的電信詐騙案達10餘起,涉案金額達160餘萬元。
另據長沙公安通報,在工商銀行職員案件中,偵查機關初步認定,工行李某某除收受買賣對公帳戶的張某文等人好處費2萬餘元外,還從銀行獲得了1.4萬餘元對公帳戶業績費。
4月21日,杭州蕭山警方搗毀一買賣對公帳戶犯罪團夥,當場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公司營業執照50餘套,銀行U盾100餘個,手機、手機卡一批以及現金若干。此後,警方進一步擴大偵查範圍,已抓獲涉案人員共計79名。
4月29日,泉州市公安局通報偵破「4·1」特大跨國買賣對公帳戶和個人銀行卡專案相關情況。今年以來,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4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53名。查獲大量成套銀行卡、U盾、手機卡、工商營業執照、公司公章等物品。
近日,義烏市人民法院對首批開辦、售賣對公帳戶被告人鮑某等18人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鮑某等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這是全國首例關於開戶人出售對公帳戶案件的判決。
海口警方近日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集中開展打擊整治涉電信詐騙銀行對公帳戶違法犯罪行動。目前已對4964個涉案對公帳戶中止支付服務,暫停1366個個人帳戶非櫃面支付業務。
據了解,自3月以來,海口警方先後搗毀「辦、賣、轉、銷」銀行對公帳戶的窩點15個,抓獲涉案人員110餘名,採取強制措施100名,繳獲一批銀行對公帳戶成套資料。
銀行對公帳戶,是企業在商業銀行開辦的用於資金往來和結算的專用帳戶。然而卻被犯罪團夥利用為犯罪工具,用於電信和網絡詐騙、洗錢。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假冒身份、非法買賣銀行帳戶的單位和個人,將停止帳戶所有交易活動,5年內企業、法人不得開立新的帳戶,並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刑法》也明確規定:非法出售營業執照、公章的,涉嫌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非法開設對公帳戶、買賣對公帳戶、非法持有他人帳戶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依據《刑法》之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於或者單處罰金。
銀行與詐騙團夥之間,居然因為業績、流水和犯罪目的而不謀而合。此前曾有銀行員工在績效指標壓力之下,盜用用戶信息辦理ETC,現在又有為犯罪團夥違法違規辦理對公帳戶,銀行的硬指標成為犯罪團夥的助力器,這一情況折射出銀行內部風控不足、要業績不要規矩的問題,亟待反思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