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報名英語培訓,無奈學費較高錢不夠,沒關係,在培訓機構的幫助下,只提供了一張身份證和銀行卡,36800元的培訓費,只花了幾分鐘時間就貸款成功。
可後來因為工作生變,想要提前終止學習並退款,卻遲遲不能達成一致,並且,只上了四五節課,面臨要扣8000多元的境地。
這段時間,在韋博國際英語上了半年英語培訓課的張靈很心煩,說起這次「衝動消費」,至今懊悔不已。
遭遇:
繳費難題,幾分鐘解決
退費?那就沒那麼簡單了
市民張靈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今年5月,在成都春熙路附近,在一名英語推銷員鍥而不捨的推銷下,他被拉進了春熙路附近的韋博國際英語銀石校區。
一位自稱課程顧問的工作人員向張靈詳細介紹了學校的學習課程,並根據其英語水平和學習目標,量身定製了一套5個級別的學習計劃,共計學費36800元,並表示如果當天繳納500元的註冊金,還能享受更多優惠。
課程顧問的介紹讓張靈心動,但一下子拿出幾萬元的學費又讓他十分為難。但這個難題很快得到解決: 「你可以辦理教育分期貸款,只需要首付3180元,而且沒有利息。」課程顧問適時地建議解除了張靈的顧慮。
張靈回憶,辦理貸款的過程異常簡單、順利。現場下載百度錢包APP,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信息,「不到5分鐘,貸款就辦下來了。」張靈回憶,但是這筆貸款並沒有存進他的銀行卡,而是直接打到了培訓學校的帳戶上。沒過幾天,自己就開始了每期償還1380元,為期24個月的漫長還款旅途。
11月初,由於工作原因,張靈向韋博英語提出退課,但麻煩就此而來,雙方遲遲未能達成一致。
張靈說,韋博方面表示告訴他,按照合同,張靈還需要補交包括課程費、違約金,以及手續費共計1萬多。
這讓張靈難以接受:「我總共只上了四、五節課,連第一個級別的課程都沒上完,為啥還要交這麼多?」他抱怨:當初看上去便捷的分期貸款,如今卻變成了「緊箍咒」,讓張靈倍感壓力,「再拖延幾天,這個月的還款日期又要到了……」看著手機上的還款簡訊,張靈皺緊了眉頭。
協商不成只能「鬧場」?
30%多消費者對英語培訓不滿意
張靈的遭遇並非只是個案。
記者在網上搜索「英語培訓」、「退費」等關鍵詞,瞬間彈出上千條相關連結,其中關於「韋博英語退款難」的新聞就有上百條,全國各地都有消費者提出差評。
在一個名為「韋博國際英語退款維權」的qq群裡,成都女孩燕子,今年6月在成都高新區的韋博英語培訓學校,通過貸款16800元報名英語學習。7月,燕子向韋博提出退課,雙方僵持了2個多月後,直到9月才終於解決,韋博方面退還了燕子剩餘課時的學費。
「鬧唄,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就只能鬧場。」這是包括燕子在內,大多數遭遇「退款難」的學員看來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在這個有著300人的qq群裡,有不少人像燕子一樣通過「鬧場」的方式拿到了退款,但更多的則是像張靈一樣,不知何時才能結束這場退款之爭。
今年3月,國家工商總局等部委與社會機構在北京聯合舉辦的社會教育培訓行業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論壇上公布了一組數據,其中,消費者對於英語教育培訓行業滿意度僅為68.61%。也就是說有超過30%的消費者對英語教育培訓不滿意,而其中退款、服務及合同這三個方面的滿意度排在倒數前三。
韋博回應:
退費需先填寫申請
收回合同和收據後才能辦理
11月19日,在記者陪同下,經過了一個多星期的電話和微信反覆聯繫、溝通之後,張靈終於接韋博方面的電話稱,可以先到學校填寫一份「退款申請」,然後辦理退款。而就在3天前,張靈才剛剛還完了他第六個月的培訓貸款1380元。
20日,記者陪同張靈一起來到韋博國際英語銀石校區,一名負責人拿來一份寫著「退款申請」的表格讓張靈填寫,並告訴張靈,還需要將合同和此前的繳費收據收回,然後才能提交財務辦理退款。
該名負責人表示,根據合同中關於退款的相關規定,張靈需要繳納違約金和學費各8000元左右,另外該負責人表示,退費所需的手續費,沒有之前說的3000元那麼多,大概只需要1000元左右。「扣除已經還款的6個月的費用,再加上首付的3180元,可能只需要再補交5000多元就可以了。」
記者質疑,只上了幾節課,課程費為什麼扣那麼多?
該名負責人解釋稱,本來單獨一個級別的費用就是16800元,張靈報名到現在已經有半年,達到了一個級別的時間。如果單扣一個級別的話就是16800元,「我們現在是按照5個級別的20%課時費來計算,只扣了7000多元,已經是按照最少的在算了。」
負責人最後提醒張靈,「儘快把資料(合同和收據)交過來,我們儘快提交,不出意外的話,大概月底之前就能夠完成吧。」
律師:
單方免責的格式條款,應屬無效
四川有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柄堯認為,培訓機構+個人網絡消費貸款的組合,這使得消費者一旦籤署協議後,將面臨培訓機構和消費貸方雙重規制,處於一種絕對弱勢的地位。
從培訓機構來看,雙方所籤署的《學生入學註冊合同》為格式合同,該格式合同的提供方為培訓機構。違約金條款明確,學員完成學習時間不超過總學時20%的,在扣除完成學時對應金額及剩餘合同金額的30%等費用後再退款。完成學習時間超過總學時20%的,不予退款。合同約定的學習期限屆滿的,不予退費。
「這意味著,學員一旦和培訓機構籤署協議,學習時間超過總學時20%,培訓機構竟以格式條款約定學員不準中途退學,這種單方免責的格式條款,加重了消費者負擔,排除了消費者權益,應屬無效。」
此外,絕大多數個人消費貸款提前還貸,貸款人都會承擔不菲的各種費用。一旦不願意繼續消費,則面臨著來自於培訓機構和網絡消費出借人的雙重規制。尤其是目前的個人網絡消費貸款手續極為便捷,消費者一旦不慎籤署協議,要麼面臨嚴苛的違約責任,要麼只能一條道走到天黑。而培訓機構是否提供了相應質量的培訓課程,則無法受到消費者的反規制。這和公平市場、安全消費這一消費理念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張律師提醒消費者,「一方面,消費者應建立理性消費習慣。其次,若對違約條款存在爭議,可以通過向消費者保護機構投訴乃至於提起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消協:
可在合同之外再籤訂補充協議 避免不必要糾紛
成都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選擇某一個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之前,首先要了解培訓機構是否正規,是否具有相關的資質。其次,在籤訂合同的時候必須要明確雙方責任,如果雙方還有未盡的事宜,或者合同中沒有說明的問題,可以在格式化合同之外,再籤訂一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培訓的內容,培訓方式,以及如果想要申請退款應該如何辦理,費用如何結算等問題,必須要在合同上註明,約定清楚,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該負責人也再次提醒消費者,一定要理性消費,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償還能力進行貸款,切忌衝動消費。
(應受訪者要求,張靈、燕子為化名)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楊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