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不服,你看,這事情,我告到鄉上,縣上,又到你這裡(市裡),結果都一樣,都沒有讓村長給我認個錯,我就不是多圖個50元錢,我就是不明白,村長怎麼就不能給我認個錯,我是老百姓,你們都是公家人,誰知道你們是不是底下都商量好了。」
——《秋菊打官司》
「俺只想要一個說法,不要你的錢。」
村民王慶來因種辣椒的事跟村長起了衝突,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地吵吵起來。王慶來一時衝動,罵村長「斷子絕孫」,這可把連生四個女兒、想兒子想瘋了的村長惹惱了,二話不說,飛起一腳朝著王的「命根子」踹去。
這一腳下去讓王直接疼到站不起來,身懷六甲的妻子秋菊心急火燎地將丈夫送到衛生室檢查,同時也開始了她漫漫訴訟路。
秋菊想要跟村長討個說法,這也是人之常情,不明不白受了欺侮,誰還不想討個說法!
可村長畢竟為一村之長,總要臉面,讓他低頭跟村民認錯,這事若是傳出去了,他這個村長的臉面也沒處放了。
秋菊看著整日裡躺在床上,幹不了活的丈夫,顧不得自己的大肚子,跑到鎮上找到李公安,告村長的狀。
這李公安是個好人,很熱心地當場跟秋菊回了村裡,出面調停兩家的矛盾。村長也是有苦難言,他一輩子養了四個女兒,又趕上國家實行計劃生育,眼看就抱不上兒子了,秋菊丈夫那句「斷子絕孫」實在太扎心,他一時沒忍住就失手打了人。
村長答應賠給秋菊200元醫藥費,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大數目,李公安覺得秋菊這回肯定滿意,便回了鎮上。到了約定拿錢那天,村長一副居高臨下的樣子,把錢撒了一地,並且拒不認錯。
秋菊若要撿錢,就得向村長低頭,20張錢她就得低20次頭,此刻挺著大肚子的她行動極為不便,倔強的性格讓她乾脆不要錢了,扭頭就走。
回到家中,秋菊把這事跟丈夫一說,丈夫雙手贊成妻子繼續向上告,秋菊也認為,只要一直告下去,總能討回個說法。
就這樣,大著肚子的秋菊把家裡豐收的辣椒一邊賣一邊換路費,和小姑子一路告到了市裡。經好心人指點,秋菊和小姑換上了城裡人的新裝,買了禮物拜訪市公安局長。
局長是個好人,不但禮物分毫不收,還派車把懷孕的秋菊送回住處,並承諾一定給秋菊個說法。
審判書下來了,秋菊失望地發現審判結果除了賠償多了50元,變成了諷刺的「250元」,其餘一切照舊。
她不能接受,在她心裡,村長是官,她是民,官欺民,她可以不要金錢賠償,但就必須要個公平,也就是她一直不斷重複的「討個說法」,丈夫的一腳不能白挨,她要村長低頭認錯。
可此時丈夫變了主意,他攔著秋菊說算了吧,人家畢竟是村長,大家都在一個村裡住著,抬頭不見低頭撿的,人家是官,鬧僵了是咱們自己吃不了兜著走。
秋菊就像一頭倔驢,認準了的事情九頭牛都拉不回來,她豁出去了,竟然到城裡找了律師,律師收了律師費很高興,告訴秋菊你啥也不用管了,包在他身上。
然而,讓秋菊沒有想到的是,她這回走了法律程序,一紙訴狀告上法庭,那麼這個事件中所有受到牽連的人:村長、李公安、鎮上公安、甚至好心的公安局長一下子都成了被告。
原來,經明白人指點,秋菊這是趕上了法律的東風,《行政訴訟法》剛頒布不久,現在急需一個民告官的案例做榜樣,所以秋菊這個官司一路打得很順利。
法院要給秋菊丈夫王秋來做一個詳細的身體檢查,如果是肋骨斷裂,達到輕傷標準,那麼村長的行為就構成故意傷害。
調查過程中,一個大雪封村的深夜,秋菊難產了,性命攸關的時刻,聽說這一消息的村長不計前嫌,連夜帶人把秋菊抬到了醫院,萬幸母子平安。
秋菊醒來後,得知是村長救了自己和兒子,感動得說不出話來。到了兒子滿月酒,為了感謝村長,秋菊更是堅持只有等村長來了才能開席。
一個晴天霹靂傳來,法院的檢查結果出來了,說是丈夫確實被村長打成輕傷,村長這是犯了罪,警車已經在來的路上了。
目瞪口呆地秋菊衝出去,想憑一己之力攔住警車,救下村長,那可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呀!可是,這又怎麼可能呢?
故事出自1992年張藝謀執導電影《秋菊打官司》,影片向我們刻畫了一位倔強樸實、心地善良的農村婦女形象。
這個故事的矛盾點就在於,秋菊生活在農村,農村是個人情社會,有些東西不是有錢就能解決的,比如臉面、尊嚴。
而她卻想通過城市文明手段——打官司,來給自己討個說法,其實,從一開始,法律便給出了公正的判決——那就是賠錢,現代文明中,經濟賠償就是公平,就是萬能的。
至於秋菊執著的一個道歉,則根本不在法律範圍內。用冷冰冰的法律求一個人情味十足的「道歉」,秋菊這個「說法」怎麼可能討得回來呢?
正如這部電影的名字,「秋菊」是絕對的核心人物,影片對人性的深刻挖掘離不開鞏俐對這一農村婦女形象的成功塑造。
秋菊一出場,一股「土味」便撲面而來:頭裹墨綠色圍巾,身穿豔紅色棉襖,黑布肥腿大棉褲,一雙大紅布棉鞋,挺著大肚子,走路外八,顯得嬌憨笨拙。
除了化妝師的功勞,鞏俐那舉手投足流露出的質樸憨厚:神似村姑的獨有的眼神、語氣更渲染了秋菊形象的真實感。
一個單純得有些執拗的農婦形象立現,以柔克剛、以弱勝強。
中國傳統婦女必須遵循的就是「三從四德」,即對男權絕對的服從和賢良,像秋菊這樣拋頭露面,一路打官司的女性形象實屬罕見。可以說,從秋菊身上,我們似乎看到了女性意識的萌芽。
秋菊不但是妻子,而且是準媽媽,她讀過中學,算是家庭中的「知識分子」,因而可以代替丈夫出面,在家中也有十足的話語權。
為什麼秋菊非要討個說法不可呢?原因有二:
一是維護丈夫,村長踢傷丈夫下體,使其臥病在床、無法勞作;二是為了後代,事情發生的背景是計劃生育已實行,肚中的孩子不知是男是女,倘若丈夫再有個三長兩短,婆家就有絕後的危險。
從這個角度來講,秋菊所作所為歸根到底還是為了丈夫,一意孤行,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訪,甚至最丈夫都不再支持她:「你要去告就別再回來」。
因此,秋菊作為女性的地位雖較之前有了較好的轉變,但根本上還是不同於當今社會所致力於的男女平等。
女性意識不能等同於所謂的「女權主義」,女性意識的發展並不是否認男性,甚至於「閹割男性」,而是要承認男權制社會,關照男性意識。
二十世紀上半葉,新中國成立之初,人們對於女性意識究竟應當如何發展還很不明晰。著名農民作家趙樹理的《「鍛鍊鍛鍊」》中,有一處情節值得我們深思:
到處都在強調男女平等,社會上普遍認為男女平等就是讓女人也出來勞動,並且一定要做和男人相同的活。在農村,男人拉磨、施肥,那麼好,女人也要拉磨、施肥,共分同一個標準計算。
原本那些精細些的工作,比如拾棉花、針線活、做飯,反倒沒人去做,讓男人做,則常常粗心大意鬧笑話,女人則整天叫苦連天,整個農村生產活動陷入一片混亂。
男女平等並非具體事務的絕對「平等」,而是一種發自內心根深蒂固的觀念。保護女性、尊重男性,也是維護了男女平等。
儘管秋菊作為女性的主體地位開始得到彰顯,但始終未能深刻反映女性真正的生存狀態,改善女性的弱勢地位,在這一點上,我們全社會還是任重道遠。
不得不說,《秋菊打官司》這部電影對人性的挖掘是淋漓盡致的,它讓觀眾在影片中不單單看到了眾生相,還發現了自己的影子。
電影中的一個鏡頭,初來乍到城市的秋菊置身於洶湧的人流,對周遭環境的陌生、狀告無門的迷茫、丈夫臥病在床的無助......所有這些感情一股腦砸向了秋菊這個身懷六甲的農村婦女。
她和小姑一起,時而與人群擦肩而過,時而逆人流而上,人們看上去快要把二人吞沒。無數人經過她們,卻無一人在意她們。她們雖身處其中,卻像極了被剝離人群之外的,這種極端孤獨感,即使在後工業的今天,也能引人共鳴。
秋菊孩子滿月酒,村長卻被定罪逮捕,秋菊心中又急又悔,慌亂地沿著山間小路一路跑一路追,電影最後一個特寫鏡頭便對準了秋菊茫然失措的臉上,這種對現實巨大的無奈和悲涼,相信每位成年人同樣能感同身受。
秋菊一路打官司,一路強調自己只是想「討說法」:
「我今天來,就不是來要錢的,我就是要個理。」
「事情本來就算過去了,村長把錢扔在地上,還說那些難聽的話,我就不信沒個說法了。」
「錢不錢我都不在乎,我就是要個說法。」
「我就是不服,你看,這事情,我告到鄉上,縣上,又到你這裡(市裡),結果都一樣,都沒有讓村長給我認個錯,我就不是多圖個50元錢,我就是不明白,村長怎麼就不能給我認個錯,我是老百姓,你們都是公家人,誰知道你們是不是底下都商量好了。」
......
從秋菊的話裡可知,秋菊是基本不在乎經濟補償的,他不在乎錢,從頭到尾就是為了一個心理安慰,所謂的「討說法」不過是替自家人爭口氣。
不知各位是否有過類似的經歷?
世事既艱,金錢當然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礎,但說實話,很多時候,我們想要的可能並不是那一點錢,而是「一個說法」,是我們作為人應得的尊嚴;或許是愛人的陪伴、來自於他人的感謝和肯定、對未來的信心和希望......
時代確是一刻不停地在變,但我有時打心底裡願意做一回「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