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賀如妍 近日,深圳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等民辦教育機構幫扶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到,將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幼兒園按照每班每月不低於4000元的標準,給予運行支持專項補助,補助時間為3 個月。
今年4月,深圳市教育局曾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幫扶工作的通知》,幫助民辦幼兒園破解疫情期間運行資金問題。5月,南都曾報導「疫情下民辦幼兒園經營困局」,反映幫扶資金發放等問題。對此,深圳市教育局曾回復,將督促各區經費落實,對現階段各民辦園和教師所面臨的困難高度重視,正在就相關情況做進一步的調研。如今,進一步的幫扶政策也已出臺。
補助經費由各區財政予以保障
《通知》提到,為幫助民辦幼兒園渡過難關,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幼兒園按照每班每月不低於4000元的標準,給予運行支持專項補助,補助時間為3個月,用於幫助民辦幼兒園疫情期間維持教職工薪酬支出、支付園舍租金等。補助經費由各區財政予以保障。
申請專項補助的民辦幼兒園應符合以下條件: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及保教費備案標準不超過本區普惠園最高限價標準的其他民辦幼兒園(園舍產權屬於政府的民辦幼兒園除外);辦學行為規範、無區級及以上行政處罰,且上一年度民辦幼兒園年度檢查合格;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並承諾不裁員或少裁員(教職工失業率不超過5.5%);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應按照本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參照國家、省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相關文件規定,按月發放教職工工資。
符合上述條件的民辦幼兒園,如有意願申請運行支持專項補助,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和相關證明材料。各區應簡化審核流程,儘快撥付專項補助經費。
部分物業免租時間延長3個月
《通知》提到,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的民辦教育機構,延長免除辦學場地租金的時間,在已免租2個月的基礎上,將免租時間延長3個月。積極鼓勵倡導央企、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此做法減免校(園)舍和培訓場地租金或允許延期、分期繳租。
同時,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減輕社會保險費等成本壓力。
將民辦教育機構納入 「金融方舟」項目
《通知》提到,將民辦教育機構納入本市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的「金融方舟」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暫時資金運轉困難的民辦教育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到期還款困難的民辦教育機構,鼓勵金融機構根據申請,對符合條件的民辦教育機構予以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或續貸。
《通知》要求,各區要抓緊啟動2020年春季學期幼兒園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資格審核及發放工作,於2020年6月底前將津貼撥付至保教人員個人帳戶。對運行經費緊張的民辦幼兒園,允許適當提取本園共管帳戶資金(不超過帳戶資金總額的40%),用於發放教職工工資。各區可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措施幫助民辦幼兒園穩定教職工隊伍。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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