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位未滿12周歲的兒童因為騎共享單車ofo,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車碾壓,送醫後搶救無效而宣布死亡。共享單車是不讓未滿12周歲的孩子註冊使用的,那個孩子是如何騎上共享單車的還不得而知,具體情況正在調查。
讓人擔憂的是,現在未滿12周歲的小孩騎行共享單車的情況越來越多。有網友專門拍攝了小孩使用ofo的種種視頻:騎著共享單車晃晃悠悠出現在車流附近;不依靠手機就將ofo輕鬆解鎖……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明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但單車企業防範兒童騎車方面明顯存在漏洞。
駕駛自行車須滿12周歲
3月26日當天,網友「一定說說才行了」發帖稱:「飯後路過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個孩子和ofo車子被大客車碾壓,孩子被救出,不動了。」記者從靜安警方了解到,事故時,肇事大巴車正沿著天潼路由東往西行駛到浙江北路路口,在左轉彎時撞到這名騎著ofo單車的男孩。事發後,公安、消防部門隨後趕到現場將男孩救出,並且將男孩及時送醫。但經送院救治無效,男孩不幸死亡。另據知情人透露,事發時小孩與小黃車一起被卡在右前輪胎,而男孩今年上小學4年級,不滿12周歲。
事發後不久,ofo派人跟進並處理此事,同時第一時間同警方取得聯繫,留下聯繫方式。ofo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不管對於事情本身還是孩子和家長,ofo都深表遺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多項規定,其中第一項就明確表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該事故發生後,或為上海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事件。
針對此事,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表示,此案本質上是一個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應由交警進行責任認定。但是兒童是否騎車應由監護人決定,並承擔責任。「道路交通法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侵權責任法都可以提供法律方案。」如果單車公司在車輛設計、生產、維護等方面存在問題,例如剎車失靈,那單車公司就應相應的侵權承擔責任。
兒童騎共享單車很常見
早在本學期開學前,市教委就再次明確要求,不滿12周歲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各校也已經按照市教委通知,明確向學生和家長發出通知,嚴禁12周歲以下孩子騎車,有的學校還有專門的交通安全宣講。悲劇發生後,不少學校也緊急在家長群再次強調了相關規定。
雖然學校也在管理,但是不滿12周歲的兒童違規騎共享單車上路的情況不在少數。
「摩拜和ofo我都騎過。」本市某小學四年級男生小沈說,自己已經騎了半年的共享單車了,「基本在周末騎,比如要去上培訓班或者和小夥伴一起出來玩。」對此,有家長表示,其實在幾個月之前,學校就已經給每個家長發過書面通知,明確12周歲以下的孩子不可以騎單車上路,還請家長提交相關的安全通知籤收回執。
兒童可輕易打開ofo車鎖
調查發現,兒童能違規騎行ofo,和ofo車鎖「容易打開」有很大關係。共享單車都是實名制,昨日記者嘗試用一位未滿12周歲的兒童身份證號在ofo平臺註冊,未滿12周歲不能騎共享單車的提示出現在頁面上。但在使用環節,ofo開鎖只要密碼即可。實名驗證存在漏洞。
小沈說,平時和小夥伴掌握了一些「用車技巧」,比如「ofo的密碼是不變的,只要記住密碼,平時把車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騎,不用媽媽的手機也可以」。
此前,滬上共享單車志願者團隊「魔族獵人」的發起人莊驥,在接受晨報採訪時表示,因為自己是兩個孩子的爸爸,因此,他和團隊從兩三個月前就開始注意孩子騎行共享單車的危險情況,並拍攝和記錄下了不少這樣的情形。
在莊驥提供的一段視頻中,一名男孩撥弄著一輛ofo 的車鎖,他說:「如果你看到鎖上的那個(密碼)搖動,你就點那個破解密碼,如果看不到,就一直按解鎖鍵,就能看到。」此外,幾名未成年兒童結伴在路邊挑選共享單車騎走的現象也被莊驥一一記錄在內。
有業內人士就曾透露,像ofo這樣的機械鎖,一旦使用時間較長,車鎖上面必有磨損不均勻的痕跡,「很多小孩不需要手機,就可以根據這些痕跡破解密碼。」
ofo稱智能鎖陸續推廣
就車鎖容易被打開等問題,ofo相關負責人表示,每當用戶使用完單車,APP端都會提示用戶在用完以後撥亂密碼鎖。另外,ofo在每個指定區域都會配一個運維師傅,負責修車和車輛擺放,這些師傅會統一著裝和戴工牌,如果遇到未成年人騎車他們會及時勸阻,並在上下學高峰期加強學校周邊的巡查。
該負責人還表示,目前ofo 智能鎖已經在北京地區投放,以後將陸續推廣到全國。ofo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出臺共享單車的相關行業標準,並對線下共享單車進行網格化運營,每200輛共享單車配備一個運營人員,以保障車輛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