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共享自行車你滿16歲了嗎 律師:出事故監護人須擔責

2020-12-13 湖南頻道

2月15日,長沙市芙蓉區火星學校附近,小學生放學後騎乘共享自行車。圖/實習生徐士潔記者陳正

  隨著在聚光燈下的時間越長,共享單車暴露出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前一期,我們曝光了共享自行車亂停亂放的問題,今天則是孩子騎車上路的現象。

  記者走訪發現,小學生騎共享自行車的現象並不罕見,甚至還有小學生單手騎車,或在機動車道上逆行。

  那麼,這些小學生能否騎車上道?騎車出了意外,責任又該如何劃分?

  瀟湘晨報記者 駱一歌 長沙報導

  註冊、掃碼、解鎖,由於操作簡單,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選擇共享自行車出行,其中,也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

  2月15日下午,記者走訪多條街道發現,不少小學生都會好奇地擺弄共享自行車的車鎖,一名10歲左右的兒童甚至能自行解鎖,在機動車道上隨意騎行。

  走訪解開車鎖在機動車道逆行

  2月15日下午,記者來到凌霄路火星學校,學校對面停著幾輛共享自行車。記者發現,放學後,共有三撥學生來擺弄過車鎖。前兩撥分別是兩個女孩和兩個男生,他們擺弄了一陣後,發現不能解鎖,便悻然離開了。第三次是個10歲左右的男孩,十多分鐘後,他將車鎖解開,騎著車走了。

  令人心驚的是,這個男孩從凌霄路出發,直接左拐騎上東二環,在機動車道上逆行。其間,與一輛電動車「擦肩而過」。

  此外,省少年兒童圖書館前,一名小學生模樣的孩子一隻手捧著雜誌,一隻手握著共享自行車車把手,「Z」字型騎了十幾米遠。

  市民秦先生稱,2月14日下午6時許,他在中南大學鐵道校區發現兩名穿著校服的孩子騎著共享自行車。他回憶,一名小孩身高1米2左右,騎車時臀部已離開了車座,「起步時還在地面上擦行了一段」。秦先生很困惑,「他們是怎麼拿到車的呢?」

  服務商註冊時「濾掉」16歲以下兒童

  對此,記者採訪了摩拜、酷騎、ofo、永安行的負責人,他們均表示,他們提供自行車都是面向成年人的,從車身結構到註冊年齡,都不適合低齡兒童。在註冊時,都需要填寫身份證號碼,16歲以下兒童都不能註冊成功。

  摩拜和酷騎的負責人表示,兩家自行車均採用是內置GPS智能鎖,行程結束後,用戶手動上鎖。除非再次掃碼,不然無法開鎖。「如果小孩開了鎖,很可能是家長幫其打開的。」摩拜負責人說。

  ofo和永安行採用的是密碼鎖,許多用戶用完後常常忘了撥亂密碼鎖,讓孩子有了「可乘之機」。兩家的負責人介紹,註冊系統會自動過濾「16歲以下」的用戶,投放時會儘量選擇「寫字樓附近,有意避開學校、少年宮等兒童多的地點」。此外,ofo還會在部分車子的把手上貼有禁止16歲以下兒童騎車的「小黃條」。

  騎車出意外監護人須擔責

  《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此外,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民法通則》第12條規定,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10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10~12歲的孩子同理。如果小孩未經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同意,擅自使用自行車所造成的人身損害,則由其法定代理人予以承擔。如果致使車輛損毀丟失,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李健提醒,共享單車一定程度上屬於公共運輸設施。因此,家長要教育好子女,別讓其損害公共設施。

  家長聲音

  除了安全外,還有衛生問題

  市民吳先生表示,他不會讓自己8歲的孩子騎自行車,因為年紀太小,對路況、交通狀況等都沒有基本概念,「不放心讓他一個人上路」。

  任女士家中有兩個學齡前兒童,她也表示不會讓自己的孩子騎共享單車,「單車太多人接觸過,擔心衛生問題」。

  連結

  上海禁止12歲以下兒童騎共享單車

  今年2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約談了摩拜、上海ofo、小鳴、享騎等多家共享單車企業,共商如何進一步規範未成年人騎行或駕駛非機動車行為。

  近期,有關方面將推出一系列舉措,包括在共享單車上張貼醒目的警示標語,不在中小學、少年宮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場所投放共享單車;中小學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不許騎自行車、不滿16周歲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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