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王女士出示給記者的購房合同顯示,所購房屋面積為101.28㎡。)
買房並不是常規消費,對於首次置業的購房者來說,「房屋面積」是個永不過時的話題。
「購房合同上面寫的是101.28平方米,可要去領房產證時房子卻憑空多出8平米。」日前,萬芙錦城業主王女士購買的新房進入辦理房產證階段,但辦理過程並非她想像中的那麼順利。房子住了1年多,交完按揭,領房產證時,開發商卻要求其補8平方米的差價。王女士對「被補差價」的現象既疑惑又無奈,難道房屋面積可以改來改去嗎?王女士透露,遭遇房屋面積變化的不僅她一家,在她所購買的樓棟大部分業主均遇到過「被補差價」的無奈。
業主投訴:
拒絕補房屋面積差價 感覺其中有貓膩
28歲的王女士在長沙打拼多年始終懷揣一個夢想,就是早日在長沙買房安家。2012年5月,王女士拿出8年的積蓄,通過按揭的方式終於在萬芙錦城購買了一套101.28平米的住宅。王女士坦言,雖然購買的房子面積不算很大,但想到經過自身的努力終於夢想成真,還是興奮了很長時間。
今年年初,王女士接到開發商方面的電話,通知其準備相關材料辦理房產證。不料,王女士到了現場,工作人員卻告訴她,房屋面積增加了8個平米,需要補交1萬8千多元才能為她出具購房款發票,進而辦理房產證。不僅如此,王女士還告訴記者,需要補差價的不止她一人。大部分購買二期4號樓的業主,都遇到了類似的遭遇。
業主們說,買房時小區的房價在6000元/平米左右,如今面積增大了,平均下來,大家多則補交上萬,少則補交好幾千。當初買房時,很多家庭都掏光了積蓄,如今卻要再交錢,這讓很多業主不能接受。
「我拒絕補齊房屋面積差價,總感覺其中有貓膩,怎麼可能這麼多戶業主都有面積的差額呢?」另一戶業主楊先生告訴記者,他之所以選擇拒絕「補差價」,是因對房屋面積測量結果存有質疑。
記者查詢發現,2014年開始在某知名網站萬芙錦城業主論壇內,網名為「hanxue1009」的網友發帖投訴稱,「萬芙錦城的二期房產證要下來了,很多業主接到通知說房子面積大了,要補交房款,否則不給辦理房產證,真不知道開發商玩什麼貓膩。」對於該帖子,不少網友發表評論稱,「心黑啊。也就是開始各種便宜各種優惠,末了又是各種補錢,傷不起啊傷不起。」
開發商:
公司將嚴格按照多退少補原則
事情真的像業主們所說的那樣嗎?17日上午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到萬芙錦城售樓處了解情況。對此,一名梁姓置業顧問解釋稱,房屋出售時是預測面積,是按照圖紙上來測算的,而辦理房產證時相關測量單位會對房屋的實際面積再次進行測量並備案,因此《房屋所有權證》上才是實際面積。且購房合同上也會註明,房屋面積以房屋竣工後房地產管理部門確認的實際面積為準。
而此前在業主提供的一份購房合同上,第七條明確規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對於為何2期大部分業主都需要補差價的問題,該名置業顧問稱,以購房合同內的金額進行計算,公司將嚴格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根據規定,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與產權證登記的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即使房屋超出8平米,業主也只需補3平米的差價,剩餘的5平米由我們(開發商)承擔。」
隨後,在記者的要求下,該工作人員答應讓相關負責人對此事給出具體答覆,並記下了記者的聯繫方式。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並沒有接到萬芙錦城方面相關負責人的答覆。
相關部門:
若對房屋面積存疑 可申請重新測量
王女士等人告訴記者,在開發商下達補交差價的通知後,她們曾找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處理。
那麼房子面積的核算到底是誰說了算呢?記者從長沙市房產局測繪隊了解到,他們對房屋面積共進行兩次測繪,即預測與實測。在開發企業手續齊全的前提下,房屋夠25%的工程量後即會按照施工圖紙進行預測,開發企業會按照預測的面積與購房人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房屋修建過程中,如果開發企業完全按照預測圖紙施工,不隨意改變公用部位的大小、位置、用途,那麼在房屋竣工及交付使用之前,測繪隊對房屋面積進行實測的數據也就不會有太大變化。相反,如果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手續後,因市場或業主需求的變化而變更原規劃,又沒有及時到預測單位變更預測面積,那麼在房屋竣工後,他們實測出的房屋建築面積有可能發生變化,但是開發企業辦理房產證時是以實測面積為準。
長沙房產局測繪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如果購房者對於測繪需要諮詢或者對測量結果有疑問,都可以向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諮詢或提出申請重新測量。
律師:
房屋實測面積誤差率超過3% 由開發商承擔
那麼,萬芙錦城王女士等部分業主究竟要不要補差價呢?
紅網聯動律師、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專職執業律師王歡表示,以業主王女士與開發商籤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看,合同已作出明確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含)以內的,購房者需要按實估算房價款,並補交。若超過3%,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退款。而王女士所購買的房屋的實測面積誤差率雖已超過3%,但業主只需承擔3%的部分,超過的面積由開發商來承擔,因此開發商並不違規。
同時,王歡還指出,購房者應該注意,自己找的測繪機構出具新的測量報告,並不能直接作為找開發商賠償的依據。因為,開發商的測繪報告是正規測繪部門作出的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出現此類糾紛最終的參考依據是由仲裁機關或法院委派第三方來作的測繪報告。
王歡稱,當前樓市漸漸趨於成熟,市場監管也越來越規範,開發商在面積上動手腳不容易。業主在購房時不妨先考慮選擇運作規範、信譽度較好的開發商。他建議消費者在籤訂購房合同前,務必弄清以下內容:設計的套內面積是多少?公共設施有些什麼?共有建築面積有多大?最好將這些數據寫在購房合同中,合同中沒有的,可以通過與銷售方籤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來解決。(時刻新聞記者 鄒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