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一件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爭論。廣西都安,一名中學生在課間時被同學從4樓走廊扔下,被扔男生跌落到一樓球場邊的塑膠跑道上,多臟器嚴重受損,目前仍在醫院進行治療,並開始網絡眾籌醫療費。將同學扔下去的肇事男生身材高大,身高將近1米9,事發之後,他隨眾多同學往樓下看了一眼,之後便返回了教室。
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爭議。一開始,大家都譴責肇事者黃姓同學,認為他是個小惡棍,做出這樣的行為真是太可怕,質疑「校園暴力」何時休,並且表示,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該把人丟下樓,無論怎麼爭辯,傷人就是不對。
但是很快,又有最新的消息傳來,有內幕人士表示,雖然肇事的黃姓同學是190釐米的大高個,但卻是個老實人,在學校經常遭受同學的欺負,曾被十幾個人追著跑。而被扔下4樓的受害者韋姓同學在校時喜歡欺負別人。如果這個消息為真,事件也算是一個小反轉。
可不論哪方說的話是真的,追根究底,這起事件還是一起「校園暴力」事件。要麼是黃某某欺負了韋某某,將他從4樓丟下;要麼是韋某某欺負了黃某某,導致黃某某無法忍受奮起反抗,將韋某某從4樓丟下。
不過,該次事件中雙方當事人所說的兩句話卻值得讓人深究。一句是施害者黃某某說的「跟老師說也沒用,老師都怕他們」。黃某雖然個子高,但是卻因為人老實,經常在學校遭到欺負,他告訴父母求助,父母讓他報告老師,他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另一句則是受害者韋某某的父親說的,他說:「受欺負就要置對方於死地嗎?」
也正是這兩句話,反應了現在校園暴力,校園霸凌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
第一點是老師不管,默許了校園暴力的發生和發展。
第二點是家長不當一回事,自家孩子不吃虧,幹嘛著急上火的,我欺負你可以,你欺負回來我則不行。
人善被人欺,大家都是欺軟怕硬的。很多老師也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只要受欺凌學生不來找自己,常常也是選擇當作沒看見。何必要給自己找麻煩,去找那些刺頭學生呢?如果被欺負的學生還是一個自己也不喜歡的差生,老師就更不會出面自找麻煩了,而是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很多家長也是一樣,自家孩子在學校裡面和別人差生衝突,一看見是自己孩子欺負別人,那就當作沒看見,也不去當作一回事,就更不會去教育、訓斥、制止自家孩子了。
這也導致了一個問題,報告老師,可能還被報復被打得更厲害,而且老師也不會管,也不會保護自己,這就給被欺凌的學生一個暗示:求助沒用,只能忍著,實在忍不了了就只能用自己的方法解決。一旦到了這個地步,往往是兩敗俱傷,後果慘烈。
對於校園暴力,應該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而不是消極處理。
一般被校園欺凌的孩子,要麼是家境不好,要麼是內向老實,要麼是成績較差,要麼是身體有殘疾等等,這些孩子本該受到更多的關愛。老師、家長應該在第一時間就把校園欺凌的苗頭摁滅,扭轉了校內的不良風氣。特別是中小學生,學校更是應該開設相應的心理健康課,或者設立學生「傾訴角」,傾聽孩子的聲音,專門處理這些校園欺凌行為。
解決這類事件,不能一味的只想著拖,就想著捂,的確有的學生是忍氣吞聲了,但是總有一兩個忍不下去的,到這時後悔就來不及了,之前發生過好幾起被欺凌學生反殺的事情。況且,學校保護每一個學生,本來不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同時也要加大對欺凌者的處罰,不要不把校園欺凌不當一回事,一味的只想著調解、道歉,實實在在的處罰是非常有必要的。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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