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香港國安法兼顧國家和特區兩個法律制度的差異

2020-12-12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香港7月15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15日出席香港特區立法會會議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兼顧了國家和特區兩個法律制度的差異,確保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能在特區切實有效執行。

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是一部獨特和具開創性的全國性法律,因為它同時兼具了三大類法律,即設立相關負責機構的「組織法」、訂定罪行和罰則的「實體法」,以及與執法、檢控和審訊相關的「程序法」。香港國安法雖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但當中也兼顧了國家和特區兩個法律制度的差異,不少條文都是為了處理好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的銜接、兼容和互補關係。這兩大特色的共同目的就是要確保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能在特區切實有效執行。因此,並不可能要求香港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

另外,對於美國總統川普籤署《香港自治法案》,鄭若驊指國家外交部已發出聲明,強調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所享有以維護自己國家的領土完整、統一和主權的基本立法權利,如果有任何國家希望可以用一些措施去幹涉其他國家的內政,將會違反一些國際上的準則,違反不予幹涉別國內政的重要國際慣例。

她續指,涉及國家主權的問題,我們國家一定會繼續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主權,所以希望不會再有其他外國幹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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