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濟南市婦女兒童發展「十三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濟南市婦女兒童發展「十三五」規劃
男女平等、兒童優先是社會文明的標誌。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婦女是推動社會發展的主要參與者,紮實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繁榮富強。為進一步推進婦女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確保婦女兒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依據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婦女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山東省兒童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魯政字〔2016〕161號)要求,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趨勢
我市歷來高度重視婦女兒童發展,自「九五」期間頒布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以來,各級各部門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認真執行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綱要規劃,逐步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成員單位實施、社會各方齊抓共管的婦女兒童工作格局,積極促進婦女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婦女兒童發展水平處於全省領先地位。
2015年度統計監測結果顯示,我市婦女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兒童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良好。婦女政治參與比例呈上升趨勢,10個縣區領導班子共配備女幹部50人,其中3人擔任正職;女性勞動力資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顯現,女性創業人員佔總創業人數的62.5%;婦女受教育水平繼續保持良好態勢,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性比例達49.2%,女研究生比例達54%;婦女兒童健康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孕產婦死亡率降至5.93/10萬,嬰兒死亡率降至3.81‰,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至4.54‰;兒童受教育水平在全省領先,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99.06%以上,女性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8.6%;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政策措施和網絡機制更加完善,社會環境不斷優化。
「十三五」時期是我市實現經濟發展轉型升級和「打造四個中心,建設現代泉城」的關鍵時期,隨著改革全面深化、經濟快速發展、法治建設深入推進、社會治理體系日漸完善、智慧城市建設加快推進,為婦女兒童發展提供難得機遇、提出新挑戰。面對機遇與挑戰,必須清醒看到,我市婦女兒童發展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體現在,婦女參與政治和社會治理的層面和影響力有待繼續提升,就業環境和政策支持需要繼續優化,兒童參與社會的空間和層次仍需拓展提升等,進一步解決婦女兒童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婦女兒童全面發展仍然任重道遠。
二、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打造四個中心,建設現代泉城」中心任務,以婦女兒童發展為本,不斷增強政府的主體責任意識,努力為促進婦女兒童發展提供更加優質、安全、平等的資源和政策環境;不斷優化婦女兒童發展的社會環境,努力建設婦女兒童友好型文明城市;不斷完善婦女兒童公共服務體系,保持婦女兒童事業與全市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到2020年,全市婦女兒童事業整體發展水平在全省領先。
三、發展領域、主要指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發展。
1.婦女與健康。
(1)主要指標。
①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均預期壽命延長。
②婚前醫學檢查率不斷提高。
③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0/10萬以下,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差距,降低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
④婦女常見病篩查率達到80%以上。提高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早診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⑤婦女愛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⑥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
⑦提高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
⑧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權,減少非意願妊娠,降低人工流產率。
⑨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比例不斷提升。
(2)策略措施。
①加大婦幼衛生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經費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遷建市婦幼保健院,實現擴容、提檔、升級,各縣區均按要求設置1所標準化婦幼保健服務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改善農村婦幼衛生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短缺狀況。加強各級婦幼保健隊伍建設,培養學科帶頭人,提高婦產科醫學研究和婦產科疾病臨床診治能力。逐步實現流動婦女享有與流入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依法嚴肅查處危害婦女健康的非法行為。繼續實施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農村婦女「兩癌」篩查、「預防愛滋病、梅毒和B肝母嬰傳播」及新生兒疾病篩查五項重大公共衛生婦幼項目,逐步擴大項目覆蓋面。
②提高婦女整個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水平。完善生育—預防—治療—康復—護理—養老—臨終關懷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鏈。建立基於婦女個人全生命周期的醫療健康大數據分析應用系統,提高健康管理和服務質量。針對婦女生理特點,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實施婚前醫學檢查與婚姻登記一站式服務,衛生計生部門在主動做好婚前醫學保健知識宣傳的同時,認真抓好婚前醫學檢查業務,並將婚前醫學保健列入計生知識宣傳內容,在發放準生證時,向群眾宣傳婚前醫學檢查的重要性;民政部門以婚姻登記處為窗口,引導欲婚青年主動參加婚前醫學檢查。進一步提高婚前檢查、孕前檢查和孕產期保健服務質量,提供規範的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有針對性解決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問題。
③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加強基層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建設和人員培訓,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孕產婦衛生保健水平,確保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6%以上,孕早期檢查率保持在90%以上,孕產婦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99%。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9%以上,保健覆蓋率保持在95%以上。健全孕產婦醫療急救網絡,開展高危孕產婦篩查,其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為孕產婦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導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識,降低非醫學指徵剖宮產率。健全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保障母嬰安全。
④加大婦女常見病防治力度。宣傳普及婦女健康知識,建立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擴大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覆蓋範圍。加強業務培訓,提高醫療保健機構宮頸癌、乳腺癌診治能力,居民醫保參保患者符合規定的治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報銷後,由居民大病保險按規定給予補償,加大「兩癌」貧困婦女救助力度。用人單位每年安排本單位女職工進行1次婦科病、乳腺病篩查,縣級政府至少每2年安排生活困難的婦女進行1次婦科病、乳腺病篩查,每年對65周歲以上的老年婦女免費進行1次查體。
⑤預防和控制愛滋病、性病傳播。完善愛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針對婦女重點人群加強宣傳教育,推廣有效幹預措施。強化對娛樂場所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將愛滋病、梅毒等母嬰傳播阻斷納入婦幼保健日常工作,強化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孕產婦愛滋病、梅毒檢測率達到98%以上,預防愛滋病、梅毒母嬰傳播幹預率均達到95%以上。
⑥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落實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高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和選擇科學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預防和控制非意願妊娠和人工流產。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到2020年,流動人口規範化電子建檔率達到80%以上,育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指導諮詢服務覆蓋率達到95%以上,流動人口育齡婦女避孕節育免費服務人群覆蓋率達到100%。
⑦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大力開展健康和營養知識宣傳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學合理的膳食結構。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營養指導和幹預,加大對營養強化食品生產和流通的監管力度。
⑧提高婦女精神衛生服務水平。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絡,加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人員精神衛生知識培訓,開展婦女產後抑鬱症預防、早期發現及幹預,針對婦女生理和心理特點提供精神衛生服務。
⑨引導和鼓勵婦女參加經常性體育鍛鍊。積極發展城鄉社區體育,鼓勵婦女參與全民健身運動。加強對老年婦女、殘疾婦女體育活動的指導和服務。繼續推進婦女健身示範站點創建和基層婦女體育組織建設,廣泛開展婦女健身活動。
2.婦女與教育。
(1)主要指標。
①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性別平等原則和理念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中得到充分體現。
②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以上,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③提高女性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比例。
④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1.2年。
⑤女性青壯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
⑥提高婦女/性別研究水平,市屬高等學校逐步普及社會性別知識。
(2)策略措施。
①在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的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增加社會性別視角,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體現社會性別理念,組織專家學者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專題講座進校園活動,引導學生樹立男女平等的性別觀念;在師資培訓計劃和師範類院校課程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培養社會性別教學師資,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加大對教育管理者社會性別理論的培訓力度,強化教育管理者的社會性別意識;提高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決策和管理層的女性比例。
②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採取積極措施,提高女性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為貧困和殘疾女大學生提供資助。
③滿足女性接受職業教育需求。堅持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並舉,為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有利條件。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開展婦女就業創業培訓。對未升入高中的大齡女童進行補償教育和職業培訓,組織失業婦女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提高其再就業和創業能力。合理設置適合殘疾女性的職業教育專業。
④提高女性終身教育水平。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婦女提供多樣化終身教育機會,進一步暢通女性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終身學習通道。提高婦女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鼓勵婦女接受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及社會力量為從業婦女提供多樣化繼續教育培訓服務。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社會組織的質量評價和監測作用,形成多元參與的繼續教育外部質量監控評價機制。
⑤促進女性參與社區教育。落實政府發展社區教育責任,整合、優化社區教育資源,發展多樣化社區教育模式,加強科普、法制等社區教育,滿足婦女個性化學習和發展需求。大力發展社區老年教育,為老年婦女提供方便靈活的學習條件。
⑥繼續掃除女性文盲。創新和完善掃盲工作機制,研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加大掃除女性青壯年文盲工作力度。通過組織補償學習,深化掃盲和掃盲後的繼續教育,鞏固發展掃盲成果。
⑦加大女性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依託科技計劃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聚集、培養女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
⑧加強婦女/性別研究和市屬高等學校社會性別學科建設。在市、縣區社會科學規劃研究基金和軟科學研究計劃中,增加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等相關項目和課題,推動婦女/性別研究。鼓勵市屬高等學校開設社會性別課程,培養社會性別專業人才。
3.婦女與經濟。
(1)主要指標。
①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勞動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②婦女佔城鎮新增就業人數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鎮單位女性從業人數逐步增長。
③促進新增女性勞動力就業創業,縮小男女收入差距。
④專業技術、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以上。
⑤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
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籤訂率達到96%。
⑦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和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經濟權益。
⑧農村婦女貧困程度明顯降低,實現現行市定標準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2)策略措施。
①加大婦女經濟權利保障力度。完善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享有勞動權利的政策措施,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任何單位在錄用人員時不得以性別或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性或提高女性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限制女性結婚、生育。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和職業中介機構的性別歧視行為。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與男性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取得相同績效的女性,用人單位應支付同等勞動報酬。
②支持城鄉婦女創業就業。圍繞智慧泉城建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堅持婦女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促進婦女高質量就業。加強婦女新型創業就業平臺建設,加快發展集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絡化為一體,具有泉城特色的婦女創業空間。完善落實技能培訓、稅費減免、貸款貼息、跟蹤指導等創業扶持政策,積極發展網際網路創業就業模式,推動婦女在電子商務等新興產業和新興行業創業就業。支持婦女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就業。加快發展家庭服務業,認真落實將家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居家服務、免費提供專業技能提升培訓、建立就業保障機制等政策措施,確保從業女性安全穩定。完善市級創業大學和縣區創業學院建設,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創業就業。
③加大對困難婦女就業援助力度。充分發揮各類企業、社會機構和農民合作社等經濟實體組織作用,幫助農村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實現就近就地創業就業。加大對生育婦女的培訓力度,支持其重返工作崗位。
④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將性別主流化納入宏觀經濟政策,提高婦女在科技創新、製造業及相關服務行業中的勞動參與率,鼓勵婦女參與數字經濟並從中受益。充分發掘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和支持女性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中小企業就業。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適應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及發展養老服務新形勢,促進家政服務業實現標準化和便民化,加大項目扶持力度,規範服務標準和流程,提供差異化服務。深入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權益保障、公共服務行動計劃,促進女性農民工更好融入城市。有序推進外來務工婦女、城中村和城邊村婦女市民化,以及其他農村婦女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後的市民化。
⑤加大女性人才培養力度。完善女性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類型的女性人才培養體系和流動平臺,鼓勵更多女性人才進入高科技領域。依託科技計劃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聚集、培養女性科技人才,為「打造四個中心、建設現代泉城」提供人才保障。加大女性管理人才培訓力度,推動婦女進入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提高婦女就業層次和經濟管理水平。
⑥保障女職工特殊勞動權益。加強法律法規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女職工自我保護意識。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推進已建工會企業籤訂、履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依法處理侵犯女職工權益案件。
⑦保障農村婦女經濟收益權。糾正與法律法規相衝突的村規民約,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各項制度,確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及其它財產性收益。依法嚴肅查處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生產經營、宅基地分配、集體資產分配等侵權案件。
⑧提高農村婦女經濟收入。保障農村婦女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農業補貼。圍繞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第二、三產業,積極創造適宜農村婦女就業的崗位。開展便於農村婦女參與的技術培訓,幫助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多種形式創業就業。支持金融機構、企業等與婦女組織合作,面向農村婦女開展金融服務和相關培訓。
⑨加大對貧困婦女的扶持力度。抓好就業扶貧,開展貧困農戶中學畢業生、婦女貧困勞動力培訓。農村婦女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確保到2018年,現行市定標準下農村婦女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脫貧,2019年—2020年,鞏固提高脫貧效果。加強對貧困家庭子女教育幫扶,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4.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1)主要指標。
①積極推動有關方面按規定數量和比例配備女幹部。
②落實村(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女性成員,村(社區)黨組織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以及提高女性擔任黨組織書記比例等要求。鼓勵女性積極參與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村(居)民委員會主任職務競選。
③新發展黨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④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中女性比例以及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⑤各級婦女聯合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等婦女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⑥法人代表為女性的社會組織比例逐步提高。
(2)策略措施。
①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決策、管理的權利。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積極協調推動有關方面提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委員會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選人中的女性比例。建立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促進婦女參與有關規劃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
②不得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作出性別方面不合理的限制,保證女性平等參加考錄、招聘的權利。
③加大女幹部培養力度。落實中央、省、市關於選拔配備培養女幹部的有關政策,做好女幹部培養交流等工作。注重安排女幹部進行基層和多崗位鍛鍊,在實踐中提升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
④依據有關規定做好發展女黨員工作。
⑤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突出抓好女幹部政治理論培訓和黨性鍛鍊,全面提高政治理論素養。
⑥落實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制度,依法保障婦女參與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⑦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多種方式讓更多婦女進入企事業單位管理層,更好地參與經營管理。
⑧充分發揮婦聯組織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重視婦聯組織在推動婦女參政議政方面的意見建議,將婦聯組織的婦女人才庫作為培養選拔女幹部的重要來源。
⑨拓寬女性參與社會治理渠道。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女性在推動國家民主法治進程和促進兩性和諧發展重要作用的認識。拓寬女性參加社會治理的範圍,社會組織孵化基地要加強對女性社會組織項目運作和管理能力培訓,促進女性社會組織發展壯大。
5.婦女與社會保障。
(1)主要指標。
①生育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婦女,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③婦女養老保障覆蓋面逐步擴大,尤其要擴大城鎮靈活就業婦女養老保險覆蓋面,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婦女參保比例逐步提高。
④婦女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增加,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⑤有勞動關係的婦女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⑥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提高,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
(2)策略措施。
①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形成覆蓋全民、整合城鄉、均衡協調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提供法制保障。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女性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女生就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②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範圍,切實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
③確保女性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和鄉村醫生支持醫療保險工作的積極性,針對城鄉婦女做好醫療保險宣傳工作。完善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有效提高婦女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少婦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④完善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激勵機制,進一步推動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形成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實現婦女養老保險全覆蓋。
⑤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失業保險覆蓋範圍,切實保障女性失業者全部參加失業保險。
⑥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確保女性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全面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⑦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發展,構建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體系,規範提高優撫待遇標準。合理確定救助水平,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婦女得到救助和適度保障。做好制度銜接,完善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機制。
⑧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大力發展老齡事業和養老產業,建設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加大向社會力量購買專業服務力度,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專業化建設,推動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⑨為殘疾婦女提供社會保障服務。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中的婦女,縣區政府要為其代繳不低於最低檔次的養老保險費。重度和貧困殘疾婦女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政府按規定給予補貼,多渠道保障殘疾貧困婦女基本生活。加強殘疾人福利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市、縣普遍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推進殘疾婦女社區康復。
6.婦女與法律。
(1)主要指標。
①促進男女平等的政策不斷完善。
②加強對規章、規範性文件等性別平等審查。
③殺害、強姦、傷害、侮辱、拐賣婦女刑事案件得到控制,受害人權益得到依法維護。
④多部門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體系覆蓋率達100%。
⑤保障婦女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財產權益。
⑥保障婦女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策略措施。
①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婦女的政治、文化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人身、財產、婚姻家庭等權利。
②建立規章、規範性文件等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加強規章、文件中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內容的審查。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規定,加強對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關規章、文件的備案審查,按程序對現行規章、文件中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條款和內容進行清理。
③保障婦女有序參與政策制定。引導和鼓勵廣大婦女通過多種途徑參與政策制定,發表意見和建議。拓展婦女組織參與途徑,廣泛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④支持和配合各級人大開展對維護婦女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
⑤深入宣傳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知識。加大普法力度,將保障婦女權益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納入全民普法規劃,推動城鄉社區普法工作深入開展。面向廣大婦女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專項普法活動。
⑥加強社會性別理論培訓。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司法和執法部門常規培訓課程,提高司法和執法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
⑦依法打擊強姦、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提高破案率。依法查處殘害、遺棄女嬰等違法犯罪行為。
⑧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加強宣傳普及、業務培訓和監測統計工作,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及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市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進行法制教育,對加害人、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提供專業化服務。
⑨有效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打擊力度。用人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
⑩維護婚姻家庭關係中的婦女財產權益。積極協調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繼承等家庭財產案件中,體現男女平等。在審理離婚案件中,考慮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婦女在照顧家庭方面投入的勞動、婦女離婚後的生存發展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需要,實現公平補償。
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報送其備案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規民約,發現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牴觸,含有歧視婦女或損害婦女合法權益內容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保障婦女舉報、控告、申訴等權利。司法機關及時受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的舉報、控告、申訴,健全信訪接待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和查處侵害婦女權益案件。
加大對婦女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提高化妝品、婦女用藥和衛生用品的送檢率和合格率,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產品,保障婦女消費者權益。推進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提升,加快化妝品生產向標準化、規模化發展。建立化妝品生產企業重要原輔料登記制度,推動化妝品備案工作。繼續加大保健食品違法行為整治力度,推進化妝品標識標籤的規範化建設,強化美容美髮行業產品抽檢,重點打擊利用免費體驗、講座、網絡銷售等手段兜售違法產品等行為,加強屬地化監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依法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完善基層婦女維權站(點)、婦女法律服務熱線、婦女法律服務中心、家庭暴力致傷鑑定中心等各類婦女法律救助和服務機構。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為婦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援助。為經濟困難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7.婦女與環境。
(1)主要指標。
①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落實,形成兩性平等和諧的家庭和社會環境。
②社會性別平等原則在環境與發展、文化與傳媒、社會治理與家庭等相關政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③完善傳媒領域男女平等監管機制。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公益廣告製作和播放數量逐年增加。
④建立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關係。
⑤大力開展託幼、養老等家庭服務,為婦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創造條件。
⑥全面解決飲水安全問題,降低水汙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穩定在98%以上。城市和農村供水單位飲用水水質衛生合格率均達100%。
⑦推進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⑧推動婦女形成節約低碳、綠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⑨提高婦女應對氣候變化和預防災害能力,滿足婦女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減災中的特殊需求。
(2)策略措施。
①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培訓力度,構建先進性別文化。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計劃和幹部培訓規劃。建立性別研究與培訓基地。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使社會性別平等理念深入社區、家庭,提高基本國策的社會影響力。
②加強對媒體傳播社會性別意識的引導與管理。制定和落實促進兩性和諧發展的文化傳媒政策,正確反映兩性的不同影響和需求。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培訓規劃,提高媒體決策和管理者及從業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完善傳媒監管機制,增加性別監測內容,吸納社會性別專家參與傳媒監測活動。加強對新媒體的性別平等監管和輿論引導,禁止在媒體中出現貶抑、否定婦女獨立人格等性別歧視現象。
③提高婦女運用新媒體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為婦女使用新媒體和通信傳播技術提供條件和機會,鼓勵企業和民間機構等運用各類信息通訊技術幫助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
④宣傳婦女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等領域充分展示婦女參與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成就。大力宣傳先進婦女典型,引導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
⑤營造平等、和諧的家庭環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裡團結的家庭美德,樹立先進的性別文化,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擔家庭責任。
⑥大力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提高家務勞動社會化程度,為夫妻雙方兼顧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發揮陽光大姐的龍頭帶動作用,規範和引領家庭服務市場,進一步加強家政行業的規範化、信息化、職業化建設,推進新興業態健康發展。完善公共服務信息平臺,鼓勵公益性、專業化家庭服務網站、資料庫建設。大力發展公共託幼設施和服務,加強對託幼服務的職業培訓和政府監管。在有條件的公共場所和育齡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設立「母嬰室」,探索推行男女共享的帶薪育兒假。
⑦大力推進社區治理暨養老服務創新實驗區建設。推動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泉城特色、管理服務模式領先的現代泉城幸福社區。進一步加大居家養老政府購買力度,健全完善養老業扶持政策,支持社會組織和民間資本參與運營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開展養老服務教育培訓、研究交流、諮詢評估和第三方認證等服務。
⑧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大泉域補給區水源涵養力度,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保持正常降水年份泉水持續噴湧。加強集中供水系統建設,提高飲水工程和供水量標準,強化水源保護、水汙染防治、水質監測、飲用水安全監管和社會化服務。對農村水源地實行定期環境監測,制定飲用水源應急預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大力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基本解決垃圾集中處理問題,農村新型社區汙水處理率達到100%。
⑨減少環境汙染對婦女的危害。完善環境監測和健康檢查資料庫,從性別視角分析評估飲用水、室內空氣汙染以及生活、工業、農業等環境汙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基本實現全覆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市、縣城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分為達到98%、85%。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結構。減少有毒有害氣體對婦女的傷害,改善輻射、裝修等室內環境汙染狀況。持續改善大氣和水環境質量,降低環境汙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程度。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做好「顯山露水」文章,打造山、泉、湖、河、城相映生輝的魅力城市。
⑩推動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在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建設規劃中,分析公共廁所使用需求情況,合理確定男女廁位比例。有條件的公共廁所應增設嬰幼兒護理臺。
組織動員婦女參與環境保護。開展保護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婦女生態文明意識,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能力,引導和組織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綠色消費和低碳生活。
在減災工作中體現性別意識。根據婦女特殊需求,在減災工作中對婦女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務和救災物資。加強對災區婦女的生產自救和就業指導,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能力。
(二)兒童發展。
1.兒童與健康。
(1)主要指標。
①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措施落實率達到100%,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減少出生缺陷所致殘疾。
②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4‰和5‰以下。降低留守、流動人口中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③預防和控制兒童常見多發性疾病、愛滋病、結核病、B肝等傳染性疾病的增長和蔓延。
④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5%以上。
⑤低出生體重兒發生率控制在2%以下。
⑥0—6個月嬰兒純母乳餵養率達到80%以上。
⑦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控制在4%以下。
⑧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控制在2%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到2%以下。
⑨中小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達到95%以上。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
⑩降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提高適齡兒童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
禁止兒童吸菸、酗酒和吸毒。
發展兒童校園足球等各類運動。
(2)策略措施。
①加大婦幼健康工作保障力度。市、縣區均設置1所政府創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各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應當根據轄區常住人口數,在整合優化現有資源基礎上合理設置,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設置兒科,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設置兒科病房。加快區域性新生兒救治中心、兒童醫療保健中心建設,完善兒童急診急救網絡建設,提高兒童健康服務水平。
②完善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加大出生缺陷幹預力度,將出生缺陷三級預防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實現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由政府購買服務,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加強政府主導,實施項目引領,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和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費服務制度。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知曉率、檢查率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加強孕產期合理營養與膳食指導,健全產前篩查和診斷網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發現率,產前篩查率達到70%以上,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和新生兒聽力篩查率均達到98%以上。建立健全殘疾兒童早篩查、早治療、早康復的幹預體系,提高確診患兒治療率和康復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識宣傳力度,提高目標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知曉率。
③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推進兒童醫療保健科室標準化建設,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餵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為3歲以下兒童提供系統保健服務,為7歲以下兒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務;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提高流動兒童保健管理率,3歲以下兒童保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均達到96%以上。
④降低5歲以下兒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廣新生兒窒息復甦、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等適宜技術,降低新生兒窒息、早產與低出生體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兒童疾病死亡率。
⑤預防控制兒童疾病。擴大免疫規劃範圍,加強冷鏈系統建設和維護,提高免疫服務質量。以農村和城市社區為重點,普及兒童疾病預防基本知識,提高兒童疾病預防技能。將預防愛滋病、梅毒、B肝等母嬰傳播納入婦幼保健日常工作,逐步提高孕期檢測率,B肝表面抗原檢測率保持在99%以上,預防B肝母嬰傳播幹預率達到95%以上。
⑥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加強愛嬰醫院建設管理,完善和落實支持母乳餵養的相關政策,積極推行母乳餵養,促進嬰幼兒科學餵養。開展科學餵養、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提高嬰幼兒家長科學餵養知識水平。加強衛生人員技能培訓,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貧血、肥胖等兒童營養性疾病。普及輔食添加相關知識,繼續推行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宣傳普及碘缺乏和高碘危害知識,推行因地制宜、科學補碘防治措施,提高缺碘地區合格碘鹽食用率。
⑦提高兒童身體素質。加強學校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推進健康校園建設。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健全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實現學生健康體檢網絡化管理,確保中小學生每年進行1次體檢。定期組織開展兒童體質監測。加強兒童膳食、用眼衛生和口腔衛生指導,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學生睡眠時間,學校保證中小學生每天至少1小時體育鍛鍊時間。加強學校、幼兒園體育活動設施和兒童體育俱樂部建設,新建城鄉社區體育設施兼顧兒童健身需求,為兒童參加體育鍛鍊創造條件。創新學校衛生工作機制,實施中小學醫務(保健)室達標工程、加快醫務(保健)室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實施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組織醫院統一划片配備校醫、學校提供場地的中小學校醫公共服務模式。
⑧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加強對兒童開展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和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兒童禁菸、禁毒、防病宣傳教育。嚴禁向兒童出售菸酒和毒品,依法嚴厲打擊誘騙兒童吸毒的違法犯罪行為。
⑨提高兒童心理衛生服務質量。建立兒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務網絡,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設置兒童心理科(門診),配備專科醫生。學校設置心理諮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教育,促進兒童心理和行為健康發展。加強兒童精神疾病預防與治療,開展精神衛生專業人員培訓。
⑩提高兒童生殖健康服務質量。將性與生殖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中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教育當中,建立兒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務網絡,加強能力建設,滿足兒童諮詢與治療需求。
落實學生體質提升計劃。建立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與監測平臺,實行學生體質健康年度監測和公告制度。3年內配齊配足中小學體育教師,用2—3年時間,使全市中小學校體育場地器材和設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推進義務教育體育多樣化、高中體育專項化改革。以少年兒童體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特色學校和社會力量興辦的後備人才培養機構為基礎,繼續實施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工程,力爭在世界、亞洲、全國各級各類大賽中為泉城爭光。制定並實施校園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市、縣、校三級足球聯賽機制,逐步覆蓋各類體育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建立1個校園足球訓練營,加快推進我市校園足球運動健康發展。
2.兒童與教育。
(1)主要指標。
①促進3歲以下兒童早期綜合發展。
②普及學前3年教育。學前3年毛入園率達到95%以上,各級各類幼兒園保教質量普遍提升。保障弱勢群體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推進學前教育均衡發展,確保適合在普通幼兒園就讀的殘疾兒童入園接受學前教育。
③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保持在100%。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9.8%。確保流動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6%以上。
④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特色高中。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8.9%。
⑤中等職業教育規模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規模大體相當,辦學質量提高。
⑥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公平教育,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公共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⑦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提高,薄弱學校數量減少。
⑧教育質量和效益提高。優質教育資源進一步擴增,兒童接受高質量、多樣化教育需求基本得到滿足。教育信息化程度顯著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技能型職業院校特色鮮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⑨兒童綜合素質和能力全面提升。
(2)策略措施。
①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完善體制和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不斷擴大社會資源對教育的投入。
②依法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督促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採取措施防止其輟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保障適齡兒童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學校要耐心教育和幫助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不得開除或變相開除學生。逐步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予以資助,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率先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全覆蓋,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機制和各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③積極開展3歲以下兒童科學育兒指導。以社區、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及幼兒園為依託,為3歲以下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加快培養3歲以下兒童早期教育專業化人才。
④加快普及學前3年教育。將學前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辦成公辦幼兒園,或由教育行政部門無償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信譽高的幼兒教育專業機構、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普惠性幼兒園發展,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實施殘疾兒童免費學前教育,保障流動、留守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⑤保障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解決中小學大班額問題,小學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中學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為適齡兒童創造良好就學環境。將隨遷子女納入當地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辦中小學接受為主,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消除輟學現象。在社區建立流動兒童就學登記制度,制定流動兒童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辦法,保證流動兒童享有與當地兒童同等的義務教育權利。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
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促進普通高中優質發展,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達到基本辦學標準。支持學校在課程方案總體目標和基本要求框架下,積極開設選修課程和特色校本課程,以特色課程帶動特色高中建設和發展,形成「一校一品」。
⑦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開展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推進中、高職貫通培養,深化校企、產教合作,加強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和專業性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統籌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布點,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全免學費政策。圍繞全市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加強現代農業技術、裝備製造、生物技術、旅遊、養老服務、健康服務、文化創意產業等專業建設。
⑧重視發展民族教育。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不斷提高教育水平。做好我市西藏中學、新疆班的教育教學和管理,推行內地民族班一對一、一對多等全員育人導師制,幫助解決學習生活困難。
⑨保障特殊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落實孤、殘、貧困兒童就學資助政策,保障特殊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辦學體系,擴大殘疾兒童隨班就讀規模,組織實施送教上門服務,構建醫教、康教結合的特殊教育服務體系。實施殘疾學生免費高中階段教育,提高殘疾兒童受教育水平。為流浪兒童、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
⑩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堅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育發展保障機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對達不到標準班額的農村中小學、教學點、城鎮薄弱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按照班師比方式核定教師編制,及時補充教師,保證學校開齊開全國家規定課程。開展師範生實習支教。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推動城鄉教師交流輪崗,縮小城鄉教育差距。
加快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積極推進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質量標準和監測評價體系,健全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評價體系。完善實施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制度,繼續推進零擇校、零擇班工作。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和能力。加強師德建設,提高教師立德樹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教師專業發展水平。實行中小學教師5年一周期不少於360學分的培訓制度,實施名師和優秀教育管理者建設工程,加強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培訓。
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和信息化。加強基礎教育信息化建設。結合教育城域網和中小學校園網建設升級,提高基礎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學資源配置水平,重點支持農村中小學校信息化建設,縮小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和學校之間的數位化差距,促進所有學校師生享用優質數字教育資源。
建設民主、文明、和諧、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學校。建立尊師愛生的師生關係。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創造有利於學生身體健康的學習、生活條件,提供安全飲用水和衛生廁所,改善寄宿制學校學生食堂和住宿條件。
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與監督機制。健全學校收費管理辦法,規範學校收費行為和收費資金使用管理。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樹立科學教育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心理健康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及思想道德、科學文化和健康素質。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推進學校體育教學改革。實施藝術普及計劃,優化藝術教育資源配置,構建課內外、校內外有機結合的美育課程體系,提升美育教學水平。
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制定並實施中小學德育課程一體化指導綱要,建立德育課程、學科課程、傳統文化課程、實踐活動課程「四位一體」的課程體系。把德育滲透於教育教學各環節,貫穿於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各方面,充分發揮共青團和少先隊在學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不斷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提高兒童科學素養。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兒童對科學技術的興趣愛好和探究能力,為兒童提供科學實踐場所和機會。建立校外科學實踐活動與學校課程銜接機制,加強校內外結合的兒童科普網絡建設,建立專兼職兒童科普隊伍。
3.兒童與安全。
(1)主要指標。
①普及兒童安全知識,提高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知識的知曉率,消除和控制對兒童的歧視和傷害。
②兒童食品、藥品、日用品、玩具、遊樂設施安全得到保障。兒童食品、藥品生產企業抽查率達到100%,兒童用品、玩具和娛樂設施抽查批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大型遊樂設施檢驗合格率達到100%。
③減少環境汙染對兒童的傷害。
④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⑤減少兒童傷害致死致殘。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6。
⑥保障留守兒童身心安全。
⑦保障兒童交通安全。逐步推行兒童安全座椅。學校、兒童活動場所等進出口處全部設置交通標識。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校車安全達標率達到100%。
⑧保護兒童免受性侵。
⑨每個鎮(街道)至少明確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為兒童安全保護提供服務。
(2)策略措施。
①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制定實施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綜合幹預計劃,建立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和報告制度。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預防和控制溺水、跌傷、交通傷害等傷害事故發生。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中小學校、幼兒園和社區普遍開展災害避險以及遊泳、娛樂、交通、消防安全和產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兒童自護自救、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和幼兒園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校園傷害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減少各類災害對兒童的影響,為受災兒童提供及時有效的醫療、生活、教育、心理康復等救助服務。
②加強對兒童食品、藥品、玩具、遊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完善兒童用品、玩具、遊樂設施的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建立兒童食品安全監測、質量檢測和預警機制,將兒童食品質量安全的風險隱患降至最低。重點加強兒童用品、玩具和兒童食品藥品生產企業的抽查檢驗。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施網格化監管,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健全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對網絡銷售食品藥品的監管,加強食品藥品進口監管。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用品、玩具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公共設施、兒童合理用藥等方面的監管。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高風險食品生產實行從嚴監管,對重點食品生產企業探索實施全方位、全過程食品安全審計。強化對學校(含託幼機構)等集體用餐單位食堂的規範和監管,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③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固體廢物、噪音等環境汙染和工業、生活、農村面源汙染,建立環境汙染暴露監測網,確保主要持久性有機汙染物和主要重金屬(鉛、鎘)暴露水平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排查學校周邊工業企業安全隱患,保證工業企業與學校之間的衛生與安全防護距離。
④完善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加強有關兒童監護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兒童個體、家庭監護人、學校以及有關部門的兒童安全意識。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對兒童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為其提供必要的學習、生活和醫療保健條件,保護其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預防和制止兒童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有條件的縣區建立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建立村(社區)、學校兒童安全發現、報告、評估、幹預、處置保護機制。建立困境兒童信息工作平臺、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帳,強化特殊兒童群體的社會支持與保護網絡,逐步建立以家庭監護為主,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工作機制。
⑤保護兒童人身權利。依法嚴厲打擊強姦、拐賣、綁架、虐待、遺棄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和脅迫、誘騙、利用兒童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利用兒童進行乞討、賣藝、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普及兒童防性侵知識,提高兒童免於性侵的自我保護能力,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妥善安置被解救兒童,為被解救兒童提供心理康復服務。
⑥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加強學生安全法治教育,建立完善校園安全綜合防控體系,防止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加強學校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輿情處置和通報制度。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推進教育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強化教育系統穩定風險評估監測,加大校園網絡管理力度。
⑦加大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管控力度。將兒童道路安全納入城市和社區規劃,全面落實中小學、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校園周邊治安複雜地段設立治安崗亭,增設報警點,加大對重點地區、路段和案件易發區的監控和巡邏密度。加強對校園周邊200米範圍內商業網點和經營場所的監管,校園周邊禁設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營業性歌舞娛樂等場所。交通安全管理部門要合理規劃和科學設置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
⑧保障兒童乘車安全。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時,駕駛員不得安排兒童坐副駕駛位,未滿4周歲兒童乘坐家庭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⑨保障中小學校車安全。按照《山東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95號)要求,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部門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校車服務提供者和學校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
⑩建立跨部門合作、多專業服務的兒童暴力傷害預防與處置工作體系,對立案的傷害兒童人身安全案件查處率達到100%。實行兒童傷害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出警、優先立案、優先偵查。
加強兒童保護專兼職隊伍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鎮(街道)設立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職人員,在村(居)設立留守兒童關愛聯絡員,強化兒童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能力培訓,動員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機構和社會團體、志願者參與兒童保護。
4.兒童與福利。
(1)主要指標。
①擴大兒童福利範圍,建立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服務制度體系。
②保障兒童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為貧困和大病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③完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基本滿足留守、流浪和流動兒童的公共服務需求。改擴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滿足受助未成年人生活和管理服務需要。
④保障困境兒童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和適齡就業等基本需求,提升困境兒童福利服務水平,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全覆蓋。
⑤實現6歲以下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市、縣兩級康復救助全覆蓋。
⑥增加孤童養護、殘疾兒童康復和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等福利服務機構數量,提升福利服務水平。
⑦加強兒童福利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社會工作者、兒童福利服務專業人才及志願者的作用。
⑧保障受愛滋病影響的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滿18周歲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適齡就業等權利,全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2)策略措施。
①提高兒童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和機制,增加財政對兒童福利的投入,實現兒童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分類施保提高貧困家庭兒童生活保障標準。
②健全兒童醫療保障制度。加強政策宣傳,做好兒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現應保盡保。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水平,減輕患病兒童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③加大兒童醫療救助力度。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貧困家庭兒童醫療救助水平。開展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免費手術、肢體殘疾和腦癱兒童免費手術及術後輔助器具適配等孤殘兒童專項福利救助活動。
④擴大兒童福利範圍。逐步擴大困境兒童福利覆蓋面,將因自身重殘、患重病或罕見病陷入困境的兒童納入保障範圍,將父母因自身困境或家庭困境無法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逐步納入保障範圍,提高兒童的福利保障水平。建立兒童營養幹預和補助制度,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擴大補助範圍。
⑤提高孤兒等困境兒童福利水平。完善孤兒等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適時調整保障標準,保障孤兒等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對享受低保的兒童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予以政府補貼。幫助有勞動能力的適齡孤兒就業。為受愛滋病影響的兒童、服刑人員子女、父母重度殘疾的兒童提供生活、醫療、教育、就業等保障。
⑥完善孤兒養育模式。提升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推行適合孤兒身心發育的養育模式,建立完善替代養護制度和孤兒收養制度,規範家庭寄養,倡導社會助養。
⑦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和服務體系。將兒童殘疾篩查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探索建立基本康復服務補貼制度。以組織實施0-15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項目為重點,實施精準康復服務,為殘疾兒童提供基本康復醫療、訓練、輔助器具配置服務,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整體水平。建立6歲以下殘疾兒童登記制度,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並給予政府補貼。建立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增強殘疾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⑧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建立完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體系,健全流浪兒童生活、教育、管理、返鄉和安置保障制度。對流浪兒童開展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矯治和技能培訓,鼓勵社會慈善機構和志願者保護和救助流浪兒童。探索建立流浪兒童早期預防幹預機制。
⑨建立完善留守、流動兒童服務機制。建立16歲以下留守、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保障留守、流動兒童享有教育、醫療保健等公共服務。整合社區資源,完善以社區為依託、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和行為指導,強化留守兒童家長的監護意識和責任。
⑩加強兒童福利設施建設。建設市級標準化兒童福利院,有條件的縣區建設兒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等機構,完善機構設施設備配置,拓展兒童福利服務範圍,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5.兒童與法律保護。
(1)主要指標。
①保護兒童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②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以及兒童優先和兒童最大利益原則進一步落實。
③依法保障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
④出生人口性別比控制在102—107的合理區間。
⑤中小學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⑥保障兒童的合法財產權益。
⑦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兒童)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
⑧保障兒童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佔刑事罪犯的比重。
⑩司法體系進一步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的特殊需要。
兒童受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
(2)策略措施。
①完善保護兒童的政策措施。按程序制定完善兒童福利、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政策措施,依法保護兒童合法權益。
②加強法制宣傳和執法監督。加大保護兒童權益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家庭、學校、社會保護兒童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加強學校法制教育,提高兒童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定期開展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專項執法檢查。依法保護兒童的隱私權。
③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完善出生登記相關制度和政策,規範登記程序,確保出生兒童依法獲得合法公民權利。
④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建立有利於女童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機制,提高農村生育女童家庭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依法打擊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終止妊娠行為,倡導社會性別平等,促進人口性別長期均衡。
⑤加強兒童財產權益保護。依法保障兒童的財產收益權和獲贈權、智慧財產權、繼承權及一定權限內獨立的財產支配權。
⑥建立健全監督和懲罰違法使用童工監管機制。加強執法監督,依法嚴肅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不得安排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⑦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機制。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法律幫助,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參與權、知情權等訴訟權利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及時對未成年被害人開展心理疏導。
⑧完善涉嫌違法犯罪兒童處理制度。對涉嫌違法犯罪兒童,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對違法犯罪兒童的處罰。貫徹落實社會調查報告、親情會見、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堅持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的原則,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對政府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及強制隔離戒毒的未成年吸毒人員,與成年人分別收容、收戒。保障解除羈押、服刑或收容教養期滿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⑨完善具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矯治制度。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機制,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早期介入、有效幹預和行為矯治。加強對具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探索專門學校教育與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保障專門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權利。
6.兒童與成長環境。
(1)主要指標。
①每名中小學生每學年參加2次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探究實踐活動。
②適應城鄉發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新婚夫婦、孕婦、0—18歲兒童家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率達到95%以上。
③提供健康向上的兒童文化產品。
④兒童圖書閱讀率提高。
⑤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遊戲、廣告、圖書和影視等不良信息影響。
⑥增加兒童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市及各縣區均建1處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⑦90%以上的城鄉社區建設1所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遊戲、娛樂、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和轉介等服務的婦女兒童家園或兒童之家。
⑧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和學校、社會事務的權利。
⑨保障兒童享有閒暇和娛樂的權利。
(2)策略措施。
①建設適宜兒童的優良生態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完善環境質量監測與信息發布,加大PM2.5綜合治理,擴大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要充分考慮兒童需求,營造兒童宜居的綠色家園。
②拓寬兒童社會參與領域。發揮少先隊、共青團組織主導作用,深化兒童社會參與平臺建設,培養兒童參與社會的能力與水平。在各項與兒童有關的重大決策過程中注重傾聽和吸納兒童的意見建議,保障兒童對影響其本人和群體的各類事項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大力弘揚志願服務精神,加強學校和社區工作對接,組織和引導兒童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公益實踐活動,力所能及參與城市建設。
③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制定實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規劃。普遍建立各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90%的城市社區、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點。建立家庭教育從業人員培訓和指導服務機構準入等制度,培養合格的專兼職家庭教育工作隊伍。加大公共財政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
④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宣傳實踐活動。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確保兒童家長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參加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家庭教育研究,促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
⑤規範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活動。禁止母乳代用品廣告宣傳,規範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及酒類廣告播出。規範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出等活動。
⑥為兒童成長提供良好家庭環境。倡導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係,提倡父母與子女加強交流與溝通。
⑦創造有利於兒童健康成長的道德文化高地。引導各類媒體傳播有益於兒童健康成長的信息,鼓勵創作優秀兒童作品、兒童公益廣告,宣傳積極向上的兒童形象,豐富兒童精神生活。規範管理文化市場,依法打擊非法出版物,減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對兒童身心健康的損害。
⑧為兒童健康上網創造條件。採取有效防控和監管措施,強化網絡監控平臺建設,防止網絡中不良信息對兒童的傷害。推廣綠色上網軟體,依法治理網絡不良信息。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實行消費者實名登記制,依法查處接納兒童進入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行為。對兒童上網加強引導,防止兒童沉迷網絡。
⑨加強兒童活動設施建設。將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和兒童課外、校外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加大扶持力度,規範設施場所管理。整合社區資源,創建以娛樂、教育、衛生保健、心理諮詢、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婦女兒童家園或兒童之家,堅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增加鎮(街道)綜合服務機構承擔兒童服務的功能。加強各類文化、科技、體育、圖書等公益性場館設施建設,並對兒童免費開放。
⑩優化兒童閱讀環境。推廣兒童圖書分級閱讀制,為兒童提供適合其年齡特點的圖書,為兒童家長選擇圖書提供建議和指導。增加社區圖書館數量,公共圖書館設兒童閱覽室或圖書角,「農家書屋」配備一定數量的兒童圖書。開展圖書閱讀活動,培養兒童閱讀興趣。
保障兒童發表意見的權利。將兒童參與納入兒童事務和兒童服務決策過程,決定有關兒童的重大事項應吸收兒童代表參加,聽取兒童意見。增加兒童的家庭生活和社會實踐機會,鼓勵兒童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庭和社會事務。
增強兒童環保意識。開展環境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環保活動,引導兒童踐行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
積極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開展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要將促進婦女兒童發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工作評估、專項督查體系。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婦兒工委)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和推進落實職責,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縣區政府及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為本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應根據縣區、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與縣區總體規劃、部門專項規劃相銜接,並同步實施、同步監測、同步評估、同步完成。要認真落實婦聯專項工作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將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統籌支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實施。
2.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基本原則,宣傳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實施狀況,宣傳婦女在經濟參與和政治社會參與中的作用和貢獻。市婦兒工委要定期通過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發布婦女兒童發展狀況。
3.有效發揮婦兒工委作用。市婦兒工委每5年配合市政府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定期召開年度全體委員會議,通過責任分工制、督促檢查制、監測評估制、示範試點制、達標排序制等,推進本規劃按期達標。加強主管考評機制,對成員單位和縣區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述職評議。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各級婦兒工委應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立法監督和視察調研,定期就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重難點問題進行專題檢查。要充分發揮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資源優勢和工作合力,加強部門合作和協作,共同提高規劃實施的整合力和執行力。各縣區應當為本級婦兒工委辦公室配齊工作人員,健全專職隊伍,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
4.完善性別平等與兒童優先審視自檢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在制定(修訂)規範性文件、技術標準,出臺政策、編制規劃、布置計劃時,應當注重性別差異及兒童利益分析,自檢自審可能對男性、女性及兒童造成的影響,並根據分析結果作出合理合規調整。法制機構在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及技術標準等草案審核時,應當加強性別平等與兒童優先內容的審視。
(二)監測評估。
1.健全分性別、分年齡統計制度。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和縣區政府應當增強分性別、分年齡統計意識,將分性別、分年齡統計納入本系統、本地區部門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制度。市統計部門要進一步推進、指導和監督各縣區、各部門和行業完善分性別、分年齡指標體系,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綜合統計制度,按照共建共享原則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充分運用分性別、分年齡數據開展相關政策及項目分析,定期向社會發布分性別和分年齡的統計狀況。
2.加強監測與評估工作領導。市婦兒工委主任會議負責協調、監督本規劃監測與評估,2018年和2021年分別組織開展本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工作。市統計部門負責制定分級、分類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及建立婦女兒童狀況綜合統計報表制度;開展市、縣區統計監測培訓,指導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和縣區政府做好年度統計監測工作。由市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制定本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工作方案,對成員單位和縣區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評估督導,並提交專家評估報告。市婦兒工委負責對實施婦女兒童相關法律法規中的重難點問題進行監測,並及時協調解決。市婦兒工委在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區規劃中期、終期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本規劃評估督導工作,向省婦兒工委會報送本規劃市級中期、終期評估報告。
3.提高統計監測水平。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應將本規劃統計監測與本系統、部門年度常規統計工作相結合,落實專人負責,確保監測數據來源的可靠性和達標判斷的客觀性,並加強趨勢分析和監測結果運用。各縣區政府要健全監測工作機制,認真做好年度統計監測工作,並發揮監測數據作用,推動各責任部門採取幹預措施,促進本規劃有效實施。
4.增強評估督導實效。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應當完善本規劃實施情況自查自評制度,根據本規劃目標任務分工,結合實施衛生監測、教育督導、勞動監察、質量監督、工商檢查、警務監督等程序,對本系統規劃實施狀況進行達標判斷和評估,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各縣區應當完善本規劃評估工作機制,制定評估工作方案,在自查自評、專家評估、上級考評、條塊互評的基礎上,實行受益主體評價和第三方機構參與評估,發現突出問題及時採取幹預措施。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區政府應當按時向市婦兒工委提交本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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