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杭州市婦女發展「十三五」規劃和
杭州市兒童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杭政函〔2016〕197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婦女發展「十三五」規劃》和《杭州市兒童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杭州市婦女發展「十三五」規劃
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男女平等的實現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一直以來,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婦女發展事業,推動我市婦女在工農業生產、科學、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事業中做出極其重要的貢獻,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十二五」期間,杭州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全面實施《杭州市「十二五」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將婦女規劃的實施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職能範圍和政府財政預算,形成了統籌發展、部門協作和經費保障等機制。通過五年來的努力,杭州市「十二五」婦女發展規劃各項指標落實情況良好,實事項目全面推進,婦女工作環境不斷優化,婦女事業獲得長足發展。一是建成婦幼保健醫院,創建婦幼保健星級門診,婦幼保健網絡體系逐步完善,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97.39%,婚前醫學檢查率達92.33%,遠超指標要求。二是高等教育質量進一步改善,繼續教育體系逐步完善,女性受教育水平不斷提高,文盲率持續降低。三是婦女創業和就業服務措施更加有力,機會更加平等,女性就業結構更為均衡,婦女勞動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四是女性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通過大力提升女幹部及女性人才的選拔、培訓力度,保持女幹部常量配備;堅持系統培養,女性參政議政意識和能力不斷提高,市級政協委員中女性比例達32.48%。五是女性參加各類保險的覆蓋面不斷擴大,社會保障服務不斷升級,居家養老服務逐漸完善,弱勢婦女幫扶力度明顯加大,女性中養老保險覆蓋率達92.8%。六是婦女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效果顯著,適合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體系逐步建成,家庭環境更為和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農村改水受益率、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均達100%。七是婦女法律援助體系更加完善,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婦女法律知識宣傳力度不斷加大,鄉鎮(街道)婦女維權機構覆蓋率、農村(社區)婦女維權機構覆蓋率、「12338」婦女維權熱線受理率及基層公安對家庭暴力投訴受理率均達100%。
杭州婦女事業在「十二五」期間得到較好較快的發展,但是,社會進步也帶來了婦女發展上的不適應等問題。具體表現在婦女就業層次和水平有待提高;城市化過程中農村婦女的轉移就業問題有待解決;女性參與社會管理還需進一步加強;婦女終身教育有待實現系統化;婦女的健康意識和心理健康水平有待提高,特別是「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婦女的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需求還有待於進一步滿足;從法律上保障和維護婦女權益的意識有待於進一步加強;婦女發展的社會文化環境有待改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十三五」是我市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婦女發展事業是我市高水平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和「美麗杭州」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促進「十三五」時期婦女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保障婦女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依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浙江省婦女發展規劃(2016—2020年》《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遵循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結合杭州婦女發展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用「四個全面」戰略統領婦女發展全局,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強化政府職能,確保杭州婦女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落實,共建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全面發展。堅持以人為本的方針,尊重婦女自身選擇,維護婦女切身利益,切實發展好婦女事業。關注婦女的全面發展,努力實現婦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經濟參與、決策管理、社會保障、法律保護和環境優化等方面的發展。
2.堅持男女平等、促進共享發展。注重社會公平,完善和落實促進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發揮性別平等諮詢評估機製作用,強化源頭參與,依法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構建文明先進的性別文化,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縮小兩性社會認知差距,促進兩性和諧發展。
3.堅持社會參與、促進創新發展。尊重婦女的主體地位,引導和支持婦女在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與創新中,實現自身的進步與發展。深化社會發展領域的改革創新,堅持政府主導作用,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關心支持婦女事業發展,不斷增強婦女事業發展的活力和動力。
4.堅持科學統籌、促進協調發展。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實現城鄉婦女共同發展。加大對農村以及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的支持力度,縮小城鄉和區域婦女在生活水平、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服務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差距。關注流動婦女生存狀況,引導流動婦女融入當地生活,保障流動婦女享有社會公共服務的權利。
(三)總體目標。
以推進杭州市婦女發展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為總目標,促進婦女平等維護合法權益,平等參與社會管理,平等享有發展成果。保障婦女享有獲得平等經濟資源的權利和機會,提高婦女在家庭和社會中的經濟地位;保障婦女擁有平等參與各級政治決策與管理的權利,提高婦女參與社會管理的意識與能力;保障婦女平等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提高婦女接受教育的程度和質量;保障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活水平;保障婦女享有更加優質的健康醫療衛生服務,改善婦女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保障婦女享有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務,提高婦女的法律知識水平和維權意識;保障婦女享有更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改善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到2020年,杭州市婦女發展水平在全國名列前茅。
二、優先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主要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1. 主要目標。
(1)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
(2)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9%以上。
(3)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9.5/10萬以下。
(4)產前篩查率達到85%以上,產前診斷率逐步提高,孕產婦中、重度缺鐵性貧血發生率降低。
(5)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以上。
(6)生殖健康和優生知識宣傳普及率達到90%以上。
(7)已婚育齡婦女避孕方法知情選擇率達到90%以上。
(8)節育手術併發症發生率控制在3/萬以下。
(9)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達到80%以上(兩年一輪)。實現宮頸癌、乳腺癌(以下簡稱「兩癌」)篩查城鄉全覆蓋。
(10)孕產婦愛滋病、梅毒檢測率均達到90%,愛滋病、梅毒計生母嬰阻斷率達到95%以上,B肝母嬰阻斷率達到99%以上。
(11)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專科醫院開設心理門診,有條件的醫院設立心理諮詢科。
(12)基層醫療機構婦幼保健人員配置得到完善。
(13)女性人均預期壽命達83歲以上。
(14)全市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女性人數比例有所提高。
2. 主要措施。
(1)高度重視婦女衛生工作。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制定和完善婦女健康和保護的政策,建立婦女健康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體系,將孕產婦死亡率、孕產婦系統管理率等重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落實各項任務,確保婦女健康目標順利實施。
(2)保障落實婦女健康服務工作經費。落實免費孕前優生檢測和產前篩查,按照公共衛生服務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方案,對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其承擔基本公共衛生的婦幼保健項目完成情況給予補助。
(3)優化各項資源整合。合理配置衛生計生資源,根據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工作實際,通過「市縣合、鄉增強、村共享」的方式積極推進婦幼保健和優生優育服務資源優化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提高服務效能。不斷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大數據共享共用,提高孕產婦系統管理率,方便廣大婦女就診。
(4)做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集中精力,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葉酸補助的宣傳工作,提高知曉率和服用率,完善農村孕產婦的住院分娩補助的細節問題,確保所有農村孕產婦都能享受住院分娩補助,確保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9%以上。規範高危孕產婦的管理,暢通危重孕產婦搶救網絡,保障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100%。
(5)提升婦女醫療服務水平。全面落實醫聯體工作,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婦產科醫生的業務服務能力,使婦女能夠就近享受到便捷、優質、連續的同質化基本醫療服務。重視發揮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的作用,特別是在高危孕產婦救治以及本地化、實用性婦幼保健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我市婦幼衛生水平提高。
(6)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大在適齡婦女中的宣傳力度,實現婚登、婚檢一站式服務,加大已婚育齡婦女避孕方法宣傳力度,保障其享有避孕方法知情選擇權,降低人工流產率。
(7)完善適齡婦女的「兩癌」篩查。推動更多企業將「兩癌」篩查列入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提高企業女職工「兩癌」篩查參檢率;加大農村婦女「兩癌」篩查財政投入和宣傳力度,實現「兩癌」篩查城鄉全覆蓋。
(8)加強婦女傳染病的防控。認真實施愛滋病、梅毒、B肝病毒母嬰阻斷項目,積極宣傳愛滋病、梅毒、B肝病毒阻斷意義,加大愛滋病、梅毒、B肝病毒母嬰阻斷培訓力度,定期開展有關監測,實現愛滋病、梅毒、B肝病毒母嬰阻斷率不斷提高。
(9)加強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女性心理健康水平,健全醫療機構心理健康診療平臺,確保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心理門診,保障婦女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工作。
(10)做好流動人口婦幼保健服務。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和發放宣傳冊、廣場宣傳等現場宣傳形式,同時結合「名醫進社區」活動,提高流動人口孕產婦的自我保健意識,提高流動人口孕產婦產前檢查率、住院分娩率。
(11)保障基層婦保人員配置。依照有關規定增強縣鄉兩級婦幼保健力量,區縣(市)每1—1.5萬人口配備1名婦幼保健人員,鄉鎮按照0.29人/千人標準落實婦幼保健人員。加強與高等醫學院校的合作,繼續根據基層衛生人才需求定向免費培養農村基層醫師;推進城鄉醫院人才交流機制,鼓勵優秀婦幼專業人才定期進社區,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加強醫師規範化培訓、崗前教育或崗位培訓,加強人文培訓,培養優秀團隊精神,提高婦產科醫生愛崗敬業精神,努力建設適應醫療改革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12)提升婦女身體素質。構建具有杭州特色的親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使婦女充分享有科學、普及、生活化的體育健身服務。加強社區體育健身設施的建設,提高婦女健身統計工作的科學性,創新適合婦女的體育健身形式,吸引更多婦女參加全民健身活動。
(二)婦女與教育。
1. 主要目標。
(1)加強教育領域性別平等政策的制定和落實。保障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中都體現性別平等的原則。
(2)保障女童平等地接受三年學前教育的權利,接受三年學前教育率達到99%以上。
(3)保障女童平等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
(4)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保障女生能夠平等地接受高中階段的教育,女生高中階段的入學率達到98%以上。
(5)「三類」殘疾女童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率達到99%以上。
(6)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毛入學率達到62%以上,其中女生比例達到50%以上。
(7)進一步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市民整體素質明顯提高,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年以上。
(8)提高婦女的職業素質,為農村婦女提供各類新技術、新知識方面的培訓。
(9)推進農村婦女的「掃盲」工作,50歲以下農村婦女的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
(10)提高婦女科學文化素質。
2. 主要措施。
(1)貫徹性別平等思想。將性別平等納入與教育相關的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提高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對象的社會性別意識,確保性別平等政策在教育領域的制定和落實,在各年級段和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的充分體現。
(2)完善基礎教育體系。繼續提高基礎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女童平等享有接受優質的學前教育、九年制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的權利,確保符合當地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適齡女童平等享有入學機會。
(3)完善特殊教育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受教育的制度建設,基本普及殘疾女童從學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的15年免費基礎教育;進一步完善貧困學生入學資助政策,確保貧困女童平等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消除女生輟學現象。
(4)繼續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通過開展各類學校社會互動項目、跨區域協作項目、教育國際化項目,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完善高等教育管理體系,實現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5)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大力完善成人繼續教育網絡體系,提升繼續教育專業水平,根據婦女發展的需求設置系統、合理的課程,使婦女的終身教育體系更為科學,女性接受繼續教育的比例繼續提高。打造智慧教育平臺,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通過開發名師公開課、優質教育資源庫、職業教育數字資源和市屬高校精品課程等,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通過在線網絡課程開發、「課程超市」服務模式建設,深化網際網路技術應用背景下的教學改革,探索傳統課堂教育與在線教育有機結合的新模式,為婦女接受終身教育提供服務。
(6)加強女職工教育培訓。健全女職工培訓教育網絡,不斷滿足女職工多層次、多種類的知識需求,全面提升女職工綜合素質,推動技能勞動者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積極開展符合流動婦女特點的教育培訓工作,提升流動婦女在杭的生存發展能力。
(7)提升婦女科學文化素質。對現有婦女科普活動的資源進行整合,充分利用「科普大講堂」、科普微信等一系列寓教於樂、形式多樣的科普工作平臺,提高婦女的科學素質。依託農村學校、村民活動室、文化站、科普示範基地等科普宣傳陣地,開展農村群眾性科普活動,為農村適齡婦女普遍提供實用新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婦女新知識和新技術的應用水平,增強科技致富和創業發展能力。
(8)繼續掃除婦女文盲。加大掃除婦女文盲工作力度,深化掃盲和掃盲後的繼續教育,鞏固發展掃盲成果。重視教育資源投入的均衡性,平衡經濟發展不同水平地區之間的教育,為欠發達地區農村婦女接受教育創造條件。
(三)婦女與經濟。
1. 主要目標。
(1)婦女就業人員佔全部就業人員的比例達到45%以上。
(2)國有企業與事業單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女性所佔比例達到45%以上。
(3)繼續重視女大學生創業、就業,提高女大學生各種形式的就業率。
(4)提高農村婦女的創業和轉移就業率。
(5)提高城市化進程中因撤村建居失地農村婦女的轉移就業率。
(6)依法保障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土地承包和相關收益的權利。
(7)重視對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培養,提高企業和事業單位中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比例。
(8)依法保障女職工的各項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9)提高殘疾婦女就業比例,加強殘疾婦女個體創業扶持,確保在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殘疾婦女就業率達到85%以上。
(10)依法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
2. 主要措施。
(1)促進婦女充分就業。堅持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與長期就業發展戰略相結合,綜合運用多種就業服務措施,形成保障婦女就業、促進婦女就業的宏觀政策體系,積極推動婦女就業長效機制的建設。繼續落實穩定和擴大婦女就業的政策措施,充實和細化政策項目,完善操作方法,採取各種扶持措施,加大就業培訓力度,促進婦女充分就業。統籌解決靈活就業婦女的社會保障問題,促進婦女靈活就業的健康發展。
(2)鼓勵婦女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進一步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運作,創新經營方式,進一步推進「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的聯動機制建設工作,為婦女創業者提供相關支持。建立有效的機制,將農村婦女創業納入政策扶持範圍,支持農村婦女轉移勞動力實現就地就近創業。
(3)系統開展女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加強女大學生見習訓練計劃與企業實訓的有效銜接;拓展女大學生見習基地範圍,明確見習基地評估考核方式和標準,規範見習訓練管理,探索市場化運作方式;加強在杭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建設,大力開展女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系列活動,積極發揮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作用,紮實推進女大學生就業服務工作。
(4)進一步建立健全就業和失業登記制度,建立城鎮勞動力資源就業狀況調查制度,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功能建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功能,切實承擔起基礎性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人力資源動態管理等工作職能,為婦女就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5)加大婦女就業保障。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開展婦女職工在崗培訓和轉崗培訓,提高婦女職工隊伍素質。繼續倡導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不裁員、不減薪,穩定和擴大婦女就業崗位,積極吸納各類婦女失業人員就業。積極調控和預防婦女失業,穩定婦女就業,探索建立失業預警預測制度,制定應對婦女規模性失業的工作預案。加強婦女就業專項資金落實、使用和監管,確保婦女就業再就業政策所涉及的各項資金及時到位。
(6)依法保障農村婦女的收益。重視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的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保障婦女享有平等的宅基地、土地承包和經營的權利,落實婦女在土地承包過程中「證上有名、名下有權」要求。重視撤村建居中的農村婦女尤其是農嫁居婦女合法權益的保護,為她們就業轉移提供幫助。
(7)進一步發揮高層次女性人才、女性專業技術人才在創新型城市建設中的作用。紮實開展和推進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計劃等工作;完善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庫性別結構;激勵女性專業技術人才在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中發揮作用。
(8)保障女職工平等享有勞動權利。繼續加強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依法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依法開展專項勞動監察,及時受理、查處涉及女職工權益方面的投訴、舉報和爭議案件,查處侵犯女職工權益違法行為。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推動建會企業認真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落實男女同工同酬,消除就業中的性別歧視。
(9)認真貫徹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加大行政執法、勞動監察力度,維護殘疾婦女勞動權益。多渠道推進殘疾婦女就業工作,提高殘疾婦女就業率。依法推進按比例就業,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招錄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實施「殘疾人·小康陽光庇護中心」建設計劃,推進殘疾人輔助性、庇護性就業工作。完善殘疾人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提升殘疾婦女就業能力。舉辦殘疾人人才交流會,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優化殘疾婦女就業服務。
(10)加強勞動安全監察。依法保護女職工的勞動安全,減少女職工工傷事故的發生;加大對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的監控,在每年的體檢中增加針對性的檢測指標,預防女職工職業病的發生。
(四)婦女參與決策與管理。
1. 主要目標。
(1)各級人大、政協中的女性代表和女性委員人數比例應比「十二五」期間的比例(上一屆)有所提高,並高於省裡相應的比例數。
(2)各級黨代表中女性比例不少於本地本單位婦女黨員佔黨員總數的比例。
(3)市和區、縣(市)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中至少各配備1名女幹部。
(4)全市有2個區、縣(市)黨政領導班子配備正職女幹部。
(5)市和區、縣(市)黨政工作部門保證50%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其中10%以上的黨政工作部門配備正職女幹部。
(6)各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中至少配備1名女幹部。
(7)各區、縣(市)有15%的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配備正職女幹部。
(8)黨政機關中45周歲以下的局級女幹部、35周歲以下的處級女幹部在同級幹部中的數量明顯增加。
(9)市管縣(局)級領導班子、市級和區縣(市)級後備幹部中女幹部比例不低於20%。
(10)中共黨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新發展黨員中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1)在公務員錄用、培訓、考核、獎勵、輪崗、提拔等方面,婦女享有平等的機會。
(12)縣級以上黨校每年至少舉辦一期女幹部培訓班,五年內對全市、縣(局)級女幹部和女後備幹部普遍進行一次輪訓。
(13)市、縣兩級舉辦的領導幹部進修班、中青班等主體班次中,女幹部調訓比例達到20%以上。
(14)重視選派女幹部到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鄉鎮(街道)、基層企事業單位掛職鍛鍊,選派掛職幹部中女幹部比例達到20%以上。
(15)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平均達到10%以上,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民代表中女性比例達到1/3以上。
(16)社區委員會主任正職女性比例平均達到40%以上,女性委員保持在50%左右。
(17)基層組織民主選舉婦女參與率達到90%以上。
(18)國有企業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女性較集中的部門或行業中,管理層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19)重視發揮婦聯組織在參與決策和社會事務管理中的作用。
2. 主要措施。
(1)充分利用換屆契機,推進指標落實。在各級領導班子換屆和調整中,重視和把握好女幹部的數量和比例,尤其是領導班子換屆中,女幹部配備比例未達到中央和省、市委規定要求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則上不予審批。領導班子沒有達到女幹部配備要求的,在調整充實班子成員時,首先補充女幹部,本地沒有合適人選的,由全市通過交流解決。要通過換屆,重點選拔一批政治素質好、組織協調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認可度高的女幹部充實到區、縣(市)管領導班子中,同時要注重保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女性比例。
(2)注重多渠道選配,加強擇優使用。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契機,不斷改進和完善選拔任用女幹部的方式,採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時把條件成熟的女幹部選拔充實進領導班子。以落實領導班子配備要求為目標,加強對全市女幹部情況的綜合分析研判,打破部門化、區域化限制,積極創造條件,多渠道多方式統籌選配女幹部,在全市範圍內用好女幹部資源。積極拓寬選拔視野,堅持面向基層的導向,加大從基層一線培養和選拔力度,促進優秀女幹部脫穎而出。
(3)重視基層源頭儲備,夯實工作基礎。著眼於女幹部隊伍建設的長遠發展,將女後備幹部納入黨政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通盤考慮,統一實施,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女後備幹部隊伍。繼續深化年輕幹部「五個一百」梯隊成長工程,對重點選育對象加強精準輔導、跟蹤培養。堅持政策引導,積極創造條件,在公務員考錄、選調生確定、大學生「村官」招考等工作中,保證一定數量的女性比例,吸引更多的高校女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為女幹部隊伍建設提供豐富的人才資源。細化落實年度發展黨員工作的計劃和措施,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著力提高女黨員發展比例。同時,積極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和黨的工作的雙重覆蓋,為女黨員發展工作打好組織基礎。
(4)理論與實踐並重,強化系統培養。按照中央和省、市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總體要求,按「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完善理論培訓、繼續教育、掛職鍛鍊、輪崗交流等四個平臺,突出重點,統籌安排,科學安排培訓計劃。各級組織部門要將女幹部培訓工作列入黨校的主體班次,提高領導幹部進修班、中青班、出國培訓等各類培訓班中女幹部的調訓比例,鼓勵女幹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加強實踐鍛鍊,根據幹部隊伍的實際情況,為女幹部提供多崗位鍛鍊機會,通過掛職鍛鍊、交流輪崗、分配急難險重的工作任務等方式,多給她們交任務、壓擔子,放手使用,切實提高女幹部隊伍的能力素質。
(5)集聚各部門優勢,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各級黨委(黨組)和單位一把手的工作考核,把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成效納入考核內容,強化分級負責、分級培養、分級管理的責任,確保女幹部培養選拔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集聚和發揮部門優勢,提升工作合力,形成職能部門為主,各方面積極參與,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定期組織專項督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6)推進農村女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婦女幹部的培養力度,尤其要重視對學歷高、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女性進行培養,通過組織專門培訓,為她們參與農村社區基層委員會管理提供知識幫助。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基層女幹部的選拔和任用力度,鼓勵農村女性積極參與到美麗鄉村建設中去。
(7)提高女職工民主參與程度。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透明、擇優的選拔任用原則,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使更多婦女進入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
(8)擴大婦聯組織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渠道。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婦聯組織參與有關婦女法規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反映婦女群眾的意見和訴求。重視婦聯組織在推薦女幹部和女性優秀人才以及推動婦女參政議政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1. 主要目標。
(1)婦女生育保險覆蓋城鄉所有用人單位,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增加。
(2)婦女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增加。
(3)婦女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增加,城鎮靈活就業、未從業婦女的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增加。
(4)女職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增加。
(5)婦女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增加。
(6)在建立工會的企業中實現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籤訂全覆蓋。
(7)落實女職工的「四期」特殊勞動保護措施,使女職工的保障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
(8)保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條件的貧困婦女全部得到救助。
(9)保障老年婦女和殘疾貧困婦女得到關懷和照料。
(10)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提高,以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5%以上。
2. 主要措施。
(1)完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及相關基本醫療保險配套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體系,從制度上保障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實施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一卡通」項目,緩解包括婦女在內的參保人員在杭州市範圍內跨參保地就醫的醫療費墊付壓力,切實解決參保婦女異地就醫難問題。
(2)統籌城鄉發展,全面落實婦女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加大醫保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城鎮女職工、靈活就業婦女以及農村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3)統籌完善女職工保障體系。積極推動各部門出臺女職工「二孩」生育相關配套政策,加大女職工「四期」保護的監督力度,在有需求和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建立「母嬰哺乳室」,為孕期和產後哺乳婦女提供人文關懷。
(4)健全完善職工醫療保障、會員意外傷害保障、特殊疾病保障、困難家庭「春風」救助等多位一體的女職工保障體系,推動保障政策和互助基金實現市級統籌。
(5)完善《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的相關配套政策,繼續推進對納稅參保單位的督促力度,擴大婦女社會保險參保覆蓋面;提高城鎮靈活就業和未從業婦女的社會保險參保覆蓋面;嚴格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確保老年婦女能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抓好符合條件婦女參保工作,確保老年婦女老有所養。
(6)落實《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切實保障各類人群中婦女的合法權益。繼續推進「醫養護」一體的管理模式,為需要幫助的老年婦女提供養老幫助。繼續完善居家養老的各項措施,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區步行15分鐘、農村社區步行20分鐘的居家養老服務圈。通過創新養老管理,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的養老服務,提高老年婦女生活質量。
(六)婦女與法律。
1. 主要目標。
(1)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婦女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和制定具有本市特色的婦女權益保護規定。
(2)完善市、區縣(市)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諮詢評估機制,對本市出臺與婦女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做到應評盡評。
(3)清理「村規民約」中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條款和內容。
(4)對強姦婦女、拐賣婦女、組織和強迫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的起訴率達到100%。
(5)基層公安對家庭暴力投訴處理率達到100%。
(6)農村和社區建立針對婦女犯罪的預警站建設覆蓋率達到90%。
(7)鄉鎮(街道)婦女維權機構覆蓋率達到100%。
(8)農村(社區)婦女維權機構覆蓋率達到100%。
(9)完善各區、縣(市)的家暴庇護站建設,加強宣傳,提高知曉率。對符合條件的家暴受害申請人的庇護率達到100%。
(10)對有需要的婦女進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對符合條件婦女的救助和法律援助申請受理率達到100%。
(11)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婦女尊法學法守法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12)強化社區矯正措施,加強對社區服刑女性的監管幫扶。
2. 主要措施。
(1)「公、檢、法、司」部門要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有關婦女權益的法律培訓力度,提高相關人員依法處理針對婦女犯罪行為的水平,保障婦女的權益。
(2)繼續完善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諮詢評估機制,規範運行,發揮評估機制的作用,對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文件的制定進行性別平等的評估。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市)完善有關公共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機制,對相關政策文件開展性別平等評估工作。
(3)加大對「村規民約」中性別平等的審查力度,對全市農村和撤村建居的社區進行「村規民約」的合法性審查,清理其中所有不符合國家法律和性別平等的條款,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4)依法加大打擊懲治侵害婦女權利犯罪力度,立足公安職能,加大力度偵破侵害婦女權利案件,深入推進打拐禁娼活動。建立社區婦女預警站,加強對娛樂場所、網吧和演出市場、旅館業、美容美髮業和出租私房等重點地區、複雜場所的監督管理,有效遏制賣淫嫖娼現象的發生,杜絕有害婦女身心健康的違法行為。
(5)依託公安110家庭暴力應急聯動平臺,繼續做好反家暴接處警工作,及時維護婦女的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益,依法嚴懲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對家庭暴力投訴處理率達到100%。
(6)將法治宣傳教育作為面向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內容,在依法履行法治宣傳教育職能時切實做好婦女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依託各類普法載體和平臺,利用各類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加強婦女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著力提高婦女的法治意識和能力。
(7)創新婦女普法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加大禁毒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婦女禁毒意識,營造「遠離毒品、珍愛生命」的良好氛圍。
(8)優化法律援助平臺,努力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降低經濟困難標準;對受到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和其他嚴重侵權行為的婦女申請法律援助時,按規定免予審查經濟狀況,及時給予法律援助;建立線上、線下婦女法律援助體系,強化智能化法律援助服務,完善服務網點建設,加強「12348」法律服務熱線建設,有效解答法律諮詢、宣傳法律知識,引導其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9)實施分類管理,加強對社區服刑女性的有效監管,提升幫教改好率。加強志願者隊伍建設,切實發揮志願者在社區服刑女性矯正工作中的作用。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有效形式,公開擇優向社會力量購買社區矯正社會工作服務,進一步做好幫困扶助、心理矯正、社會關係修復等。
(七)婦女與環境。
1. 主要目標。
(1)加大對空氣、煙塵、噪聲、飲用水等汙染的監督管理和保護力度,減少環境汙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
(2)加大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性別平等文化的宣傳力度,營造促進男女平等發展的社會環境。
(3)鼓勵開展優秀女性文藝作品創作,採取措施豐富婦女精神文化生活。
(4)全市建立婦女活動場所數14個以上,各區、縣(市)建立婦女活動場所的比例達到100%。
(5)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力度,嚴查侵害婦女權益的文化產品,營造促進婦女健康發展的社會環境。
(6)鄉鎮(街道)級文明家庭達標率達到80%以上。
(7)加強對婦女用品質量安全的檢查,擴大檢查覆蓋面,超市銷售產品檢測合格率達到95%以上。
2. 主要措施。
(1)狠抓重點領域環境治理和建設,著力解決水、氣、工業固廢等市民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鞏固深化「五水共治」成果,著力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安全;紮實推進千島湖配供水一體化工程;重點推進重汙染行業退役工業企業汙染場地的治理修復;加快推進生產美、生態美、生活美、人文美的國際化城市建設,走出一條「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新路,為婦女健康生活工作提供環境保障。
(2)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理論研究和宣傳力度。推動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培訓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和各級幹部培訓規劃。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使性別平等理念深入社區、家庭,提高基本國策的社會影響力和認知度。
(3)制定和落實具有社會性別意識的文化和傳媒政策。推動以促進性別平等和尊重婦女為主題的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廣告印刷等文化作品發展,形成全社會尊重婦女的文化氛圍。建立相關的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和婦女群眾對廣播電視節目、新聞出版產品等進行社會性別分析、評估,提出評估意見,對違反國家性別平等法律等的作品提出評估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監督新聞媒體和廣告經營者嚴格自律,消除對婦女的偏見、歧視觀念和行為,積極營造促進婦女事業發展的輿論氛圍。
(4)實現每個區、縣(市)至少都有1個專屬婦女活動的中心,為婦女活動提供場所上的保障,活動場所不得挪作他用。
(5)積極推進和諧家庭建設。為婦女提供婚姻關係指導與心理健康疏導,幫助婦女樹立樂觀積極、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態,營造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係。進一步深化「幸福牽手」活動,引入「網際網路+」思維創新交友服務平臺,為單身女性的婚戀提供幫助。
(6)開展婦女用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提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各類質量管理培訓,提升婦女用品生產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對市場上銷售的婦女用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厲查處;開展對重點節日、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的專項檢查行動,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努力創造良好的質量安全環境。大力開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質量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全社會質量安全意識。
三、重點實事項目
(一)構建婦女智能化法律服務網絡。
完善市、區縣(市)、鄉鎮(街道)、農村(社區)四級法律援助工作實體平臺建設,拓展基層服務網絡,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向城鄉社區延伸;加強信息化和「12348」法律服務熱線建設,提升網上法律諮詢功能,形成「線下半小時、網上零距離」的法律援助服務圈,方便婦女及時就近快速獲得法律諮詢。
(二)建設高危孕產婦保健救治平臺。
建立杭州市高危孕產婦救治工作機制,實行全市高危孕產婦救治分級管理;建立由省、市、區級醫院相關學科資深專家組成的杭州市高危孕產婦救治保健專家庫,參與制訂、修訂高危孕產婦急救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高危孕產婦急救事件應急處理提供技術指導;配備專用急救車輛,用於高危孕產婦的轉會診。通過高危孕產婦救治平臺建設,從基礎設施、設備、人才培養等方面提升我市各級醫療機構高危孕產婦救治能力和水平,提高搶救成功率,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保障母嬰安全。
(三)實施女性盆底障礙性疾病防治項目。
進行女性盆底障礙性疾病相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通過信息網絡系統,建立杭州市盆底健康檔案資料庫。依託杭州市婦幼保健院—各區、縣(市)婦幼保健院—各基層醫療機構圍產保健門診構建篩查、康復、轉診的三級網絡女性盆底疾病防控體系,規範盆底疾病的診治。
(四)制定實施《杭州市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規劃(2017—2021年)》。
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等有關規定,完成新一輪女幹部工作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多渠道多方式統籌選配女幹部,用好女幹部資源,加大培養和使用女幹部力度,促進優秀女幹部成長。
(五)實施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市級統籌。
將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納入工會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體系,以單位工會團體參加的方式,實現杭州地區大統籌。參加互助保障的女職工在互助期內患乳腺癌、卵巢癌、子宮癌、宮頸癌、輸卵管癌、陰道癌等6種原發性婦科癌症可獲得一次性醫療補助。
(六)建設國際電子商務中心,鼓勵婦女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創業就業。
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戰略目標,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電商換市」工程為核心載體,營造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新環境,建設電子商務產業新體系。做大做強電子商務平臺經濟,全面拓展電子商務服務和應用領域,著力打造國際領先的電子商務平臺運營總部,不斷增強杭州電子商務的國際內涵和全球影響力。加強婦女電子商務培訓,促進婦女運用網際網路平臺創業就業。
(七)杭州市「婚前教育課堂」項目。
以公益類婚姻家庭社會組織為基本服務單位,共同推動全市婚前教育的健康發展。通過線下與線上婚前教育平臺建設,從基礎設施、服務隊伍、內容設置等方面搭建全市婚前教育服務體系,普及科學的婚姻、法律、心理與生理知識,幫扶弱勢群體,推動離婚與婚姻糾紛的事前預防體系建設。
(八)推進婦女「兩癌」免費篩查項目。
將城鄉適齡婦女「兩癌」篩查項目列入全市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內容,對全市城鄉適齡參保婦女定期開展「兩癌」免費檢查;開展「送醫下鄉」「兩癌」免費篩查健康宣傳教育,提升廣大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多部門協作、區域醫療資源整合、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兩癌」協作防治模式,逐步形成婦女「兩癌」篩查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的工作機制,使「兩癌」能夠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有效降低「兩癌」患者死亡率及後期治療費用,有效地保障廣大婦女的健康。
(九)制定婦女「二孩」生育社會保險政策。
貫徹落實國家全面「二孩」政策,研究制定相關配套的杭州市婦女生育「二孩」的社會保險政策,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本規劃是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體系的組成部分。杭州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本規劃實施。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目標任務。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根據規劃要求和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政策法規、實施方案,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針對重點、難點目標設計和實施相應項目,以保證目標如期實現。杭州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實施規劃目標任務。
(二)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形成全市婦女發展規劃體系;要把規劃的實施作為政府管理婦女事務的重要手段,把婦女發展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並作為本地區和職能部門目標管理和政績考核內容之一,以確保規劃各項目標如期完成。
(三)健全規劃實施的工作機制。
完善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與各區、縣(市)政府要加強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目標考核、督辦督導、統計監測、檢查評估、會議、調研、報告、培訓等制度,注重信息收集、整理、反饋和交流;要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部門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與各區、縣(市)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婦兒工委報告實施規劃的工作情況。
(四)加大規劃實施的保障力度。
各區、縣(市)政府要為規劃的實施提供組織、人力、經費保障,將實施規劃、監測評估以及開展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確保重大實事項目資金落實;要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婦女發展。各區、縣(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要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機構、編制單設,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五)堅持分類指導、示範先行。
各級婦兒工委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實施項目、重點示範工作等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要加強對示範工作的管理指導,深入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動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策略措施;要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新一輪的示範單位,及時總結推廣示範先進經驗。
五、統計監測和評估督導
(一)各級政府要對本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
通過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收集、整理、分析、反饋相關信息,動態把握實施進度,全面評價實施效果,客觀分析發展狀況,有效預測發展趨勢,制定和調整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
市政府婦兒工委負責規劃監測評估的組織領導工作。其職責是:負責審議婦女規劃的監測評估方案;定期審議監測統計報告,發布監測統計成果;根據監測評估結果,考核實施規劃的績效,提出相應對策。
市政府婦兒工委下設統計監測組和評估督導組。
統計監測組由市統計局牽頭,負責制定統計監測工作方案和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提出監測的重點領域和重點指標,逐步建立層級綜合評價體系;健全完善杭州市婦女資料庫,定期報送統計監測信息,撰寫統計監測分析報告;指導區、縣(市)的統計監測工作。
評估督導組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牽頭,負責制定評估督導工作方案;審評年度統計監測報告,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定期進行階段性評估,審核監測評估報告;指導各地開展評估督導工作。
(三)完善婦女發展統計指標體系。
建立健全分性別統計指標體系。各級統計部門和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相關部門要將性別統計納入常規統計工作,在年報及調查中統一布置、收集、檢查和發布,使性別統計工作更加規範科學。
(四)實行定期報送和審評制度。
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和各區、縣(市)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和市統計局報送監測數據及目標實施進展情況,並對報送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實施效果。在規劃實施的中期和終期組織力量開展監測評估工作,由市政府婦兒工委向省政府婦兒工委遞交中期和終期監測評估報告,各區、縣(市)政府向市政府婦兒工委遞交中期和終期監測評估報告。
(五)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與各區、縣(市)政府要建立相應的監測評估機構和制度,確保監測評估工作順利開展。
各區、縣(市)政府要對本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及時、準確、全面反映規劃的實施情況,為當地婦女科學發展提供依據。
杭州市兒童發展「十三五」規劃
兒童是人類的未來,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兒童發展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兒童發展,對於全面提高中華民族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十二五」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兒童優先的原則,認真實施《杭州市「十二五」兒童發展規劃(2011—2015年)》,圍繞健康、教育、福利、法律、環境等5個領域的67項主要目標,著力推進《杭州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等8個重點實事項目,兒童工作環境不斷優化,兒童事業獲得長足發展。一是兒童健康狀況得以改善,建成杭州市兒童醫院並投入使用,為兒童提供優質專業醫療服務;實施出生缺陷防治工程,建立新生兒篩查救治網絡,兒童生命質量不斷優化,新生兒疾病篩查率位居全國前列,嬰兒死亡率從2010年的3.37‰下降到2.01‰,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從4.36‰下降到2.76‰。二是教育投入不斷加大,學前教育經費依法納入當地財政年度預算,各區學前教育事業經費達到同級教育事業經費的8%以上,各縣(市)達到5%以上,市本級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重點向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四縣(市)傾斜;出臺《杭州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學前三年和義務教育高標準、高質量普及,農村幼兒入園率大幅度提高,至2015年,全市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8.7%,等級幼兒園在園人數覆蓋率達到95.6%;優質教育覆蓋面擴大,教育公平落到實處,全市推進「名校集團化」和「城鄉學校互助共同體」建設行動,完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服務平臺,擴大特殊教育範圍,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目前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鞏固率以及「三類」殘疾適齡兒童入學率均保持全省領先水平,初中畢業生升入各類高中的比例達到99.5%,優質高中教育覆蓋率達到86.36%,六城區達到90%。三是保障兒童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力度加大,預防犯罪網絡更加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明顯,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控制,刑釋未成年人在五年內不重新犯罪率達到90%以上。四是推進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探索流動留守兒童服務機制,提高兒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提高孤殘兒童救助標準。五是深入開展雛鷹爭章、「第二課堂」行動計劃,豐富兒童文化生活,加大文化市場執法力度,辦好少兒頻道,開展「陽光少年評選」活動,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實施杭州市兒童運動圈健身工程,為兒童身心健康創造優良的外部條件。六是重視兒童食品用品安全問題和兒童意外傷害,實施杭州市「安康計劃兒童安全教育工程」項目,兒童的發展環境更加優化,全面形成了全社會共同關心、愛護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促進了兒童事業全面可持續發展。
「十二五」期間,我市兒童事業得到了較快發展,但由於受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約,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仍面臨諸多問題。兒童體育活動場所不能夠滿足需要,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仍需提高;流動、留守兒童保健相對薄弱,兒童心理健康面臨新挑戰;城鄉教育發展仍然不均衡,優質教育資源尚不能滿足需求;兒童食品安全問題和兒童意外傷害仍然需要進一步重視,兒童健康成長的文化活動環境需進一步提升,兒童的主體地位和參與權需要進一步得到尊重。促進兒童的全面發展和權利保護,仍然是今後一個時期兒童工作的重點任務。
「十三五」時期是我市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兒童事業發展是我市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和「美麗杭州」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促進「十三五」時期兒童事業的發展,提高我市兒童整體素質,遵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宗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浙江省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市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用「四個全面」戰略統領兒童發展全局,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求,強化政府職能,落實兒童優先原則,依法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提升兒童福利水平,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促進兒童事業繁榮發展,推動兒童事業與杭州經濟社會同步發展。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兒童優先。尊重兒童意願,遵循兒童發展規律,在制定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資源配置等方面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需求。
2. 堅持依法保護,保障最大利益。在兒童身心發展的全過程,依法保障兒童合法權利,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從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利益出發處理與兒童相關的具體事務,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
3. 堅持科學統籌,保障平等發展。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確保兒童不因性別、民族、信仰、戶籍、地域、受教育狀況、身體狀況和家庭財產狀況受到任何歧視,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4. 堅持創新發展,保障兒童參與。創造有利於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鼓勵並支持兒童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發揮兒童潛能,暢通兒童表達渠道,重視吸收採納兒童的意見,讓兒童學會獨立與自主。
(三)總體目標。
以促進杭州市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為總目標,大力實施兒童優先發展戰略,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優化兒童生存、發展、保護和參與的社會環境。保障兒童平等享有健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兒童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保障兒童平等獲得教育資源的權利,滿足兒童多樣化高質量教育需求;保障兒童平等享受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提升兒童福利水平;保障兒童的法律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兒童合法權益得以切實保護;保障兒童平等享有參與社會事務的權利,培養兒童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社會可持續發展培養未來的接班人。到2020年,兒童發展主要指標在全國居於前列。
二、優先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主要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1. 主要目標。
(1)減少嚴重多發致殘致畸出生缺陷的發生。
(2)嬰兒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3)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4)降低流動人口中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5)減少兒童受傷害所致的死亡和殘疾。
(6)控制兒童常見疾病和愛滋病、梅毒、結核病、B肝等重大傳染性疾病。
(7)低出生體重兒發生率控制在4%以下。巨大兒發生率控制在7%以下。
(8)6個月內嬰兒母乳餵養率達到90%以上。
(9)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貧血患病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10)幼兒體質抽樣檢測合格率達到90%以上。
(11)提高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超重/肥胖、營養不良發生率。
(12)提高適齡兒童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
(13)降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4)託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率達到98%以上。
(15)每個區、縣(市)須有一個婦幼保健院,婦幼保健人員合理配備。
2. 主要措施。
(1)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制定和完善兒童健康和保護的政策。建立兒童健康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體系,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增強縣鄉兩級婦幼保健力量,區、縣(市)每1—1.5萬人口配備1名婦幼保健人員,鄉鎮(街道)按照0.29人/千人標準落實婦幼保健人員。
(2)健全兒童醫療網絡。加強杭州市兒童醫院重點學科建設,發揮業務指導和技術引領作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設置兒科,大力引進兒童醫療專業人才,推進城鄉醫院人才交流,鼓勵優秀兒童醫療專業人才定期進社區,加強對社區婦幼衛生服務工作的培訓、指導和考核,上線兒童信息系統,優化整合產時信息系統、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以及HIS系統部分數據模塊,實現全市聯網、無縫對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水平,方便就診。
(3)完善出生缺陷三級防治體系。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體系,加強新生兒遺傳代謝疾病篩查和聽力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甲狀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篩查率達到95%,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95%,將殘疾預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完善新生兒疑似殘疾篩查網絡,完善衛生計生與殘聯繫統的轉介制度,新生兒疑似殘疾監測覆蓋率達到98%以上。新增唐氏綜合症免費篩查項目。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識宣傳力度,提高目標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知曉率。
(4)加強兒童疾病防治。規範預防接種行為,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納入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達到98%以上。以村(社區)為重點,普及兒童健康基本知識,開展「名醫進社區」活動,提高流動兒童家長的疾病防治意識。降低新生兒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的死亡率。做好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傳播預防工作。
(5)改善兒童營養狀況。積極倡導母乳餵養,加大《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實施力度,提倡在用人單位、人流量大的公共場所設置哺乳室,廣泛傳播母乳餵養知識和技能,開展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提高嬰幼兒家長科學餵養水平。0—6個月嬰兒母乳餵養率達到90%以上,純母乳餵養率達到60%以上,嬰幼兒家長科學餵養知識普及率達到85%以上。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改善中小學學生營養狀況。提高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貧血、肥胖等營養疾病的能力。
(6)提高兒童身體素質。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理安排學生學習、休息和娛樂時間,保證學生睡眠時間和體育活動時間,確保中小學生校內每天一小時體育鍛鍊時間。完善兒童體質健康評價、監測和公布制度。全面實施學生健康促進行動,開展「學校陽光體育運動」,鞏固兒童運動圈特色教學基地,加強村(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培養兒童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7)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推進兒童醫療保健科室標準化建設,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和餵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規範我市婦幼衛生服務項目,逐步擴大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兒童保健內容。開展中小學生口腔保健和窩溝封閉等免費兒童保健項目,幼兒園兒童齲齒發病率控制在30%以下。通過「市縣合、鄉增強、村共享」的方式優化整合兒童保健服務資源,以區、縣(市)為單位,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達到95%以上。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提高流動人口中兒童保健管理率。
(8)加強兒童的健康指導和幹預。加強託幼機構和中小學校衛生保健管理,對兒童開展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導,提高兒童身心健康水平。幫助兒童養成健康的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嚴禁向兒童出售菸酒和違禁品,預防和減少兒童吸菸、酗酒,防控兒童吸毒,做好涉毒兒童戒毒工作以及社區康復。
(9)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制定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綜合幹預行動計劃,預防溺水、高空墜落、交通事故、火災、性侵害等傷害發生。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提高兒童的自護自救、防災避險和逃生的意識和能力。深化開展各類「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和報告制度,完善學校、幼兒園傷害事件應急管理機制,降低兒童傷害死亡率和致殘率。減少各種災害對兒童的影響,為受災兒童提供及時有效的救助服務。
(10)完善兒童心理健康輔導和服務體系。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繼續完善心理健康輔導體系,健全心理危機預警幹預機制,100%的中小學校設置心理健康教育輔導站(室)並配備合格的專兼職教師。推進心理輔導活動課程建設,增強學生珍愛生命意識和抗挫折能力,中小學每班每月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不少於2課時。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設兒童心理科(門診),配備專科醫師。
(11)加強兒童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務。建立生殖健康教育基地,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普及生命教育。將性和生殖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將愛滋病綜合防治知識納入學校專題教育。健全性與生殖健康公共服務網絡建設,滿足諮詢和治療需求。
(二)兒童與教育。
1. 主要目標。
(1)促進0—3歲兒童早期發展。
(2)學前三年到高中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8%。
(3)普惠性幼兒園覆蓋面達到85%以上。
(4)等級幼兒園覆蓋面達到95%以上。
(5)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100%。
(6)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覆蓋率達到96%。
(7)優質高中段教育覆蓋率達到90%以上。
(8)推進特殊教育向學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
(9)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公平教育,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
(10)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11)基本滿足兒童接受多樣化教育的需求,實現學生培養模式的多樣化。
(12)主城區中小學名校集團化覆蓋率達到85%。全市城鄉義務教育學校互助共同體參與面達到98.5%以上。
(13)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機制,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達到100%。
2. 主要措施。
(1)建設教育強市。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切實加強規劃引領,保障財政資金投入,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滿足教育需要。完善體制和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堅持「公平、適合、開放、可持續」原則,深化教育治理體系及服務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杭州教育品質。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
(2)促進教育公平。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深化實施陽光招生制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預登記制度,探索建立在流動人口居住證積分管理基礎上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邊遠地區兒童及特殊兒童等弱勢群體就學保障體系。完善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3)推進0—3歲兒童早期發展。積極發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兒童綜合發展指導機構,建立以幼兒園和社區為依託的早教服務網絡,為0—3歲兒童及其家長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快培養0—3歲兒童早期教育專業化人才,提高科學育兒水平。到2020年,全市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服務普遍開展。
(4)提升學前教育水平。全面落實《2011—2020年學前教育布局(布點)專項規劃》,重點抓好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農村幼兒園建設。均衡配置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等級幼兒園,推進學前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不斷健全覆蓋城鄉、布局合理、質量保證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就近入園、方便入園。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加大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力度。到2020年,3—5歲兒童入園率達到99%以上,每個鄉鎮在至少建成1所達到等級標準的公辦中心幼兒園的基礎上,根據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進一步規劃建設公辦幼兒園或公辦中心幼兒園分園教學點,著力解決農村偏遠地區幼兒的入園問題,基本滿足適齡幼兒就近(相對就近)入園需求。
(5)推進義務教育高質均衡發展。以「美麗校園」創建為抓手,優化教育布局結構,科學劃分學區,認真辦好每所學校。加強薄弱學校改造,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探索集約辦學模式,推進名校集團和城鄉互助共同體建設,鼓勵支持主城區優質中小學到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四縣(市)舉辦、領辦、承辦分校,讓更多學生在「家門口」享受優質的教育。加大對教育相對薄弱地區的對口幫扶,加快縮小地區教育差異。
(6)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努力構建學校特色鮮明、課程優質多樣、資源開放共享、體制充滿活力的普通高中教育體系。積極探索九區高中招生一體化改革,推進九區教育公共服務一體化。
(7)推進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發展。積極探索校企合作產教深度融合的體制機制,加強學校與企業、行業的密切合作。探索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等雙元制形式,實現學校和企業、招生和就業、畢業證書和技能證書的有機結合。深入推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建立多樣化的選擇性課程體系。
(8)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建設。以政府資助為主、社會資助為輔,以「獎、助、貸、免、補」五大資助形式為支撐,完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加強流動留守兒童和貧困學生的教育資助,確保不讓兒童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實現從保障型資助到發展型資助的跨越。
(9)推動特殊教育發展。按照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中度殘疾兒童集中教育,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的原則,完善特殊教育格局。擴大從學前到初中段的隨班就讀規模,開展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隨班就讀試點,提高特殊教育的質量和普及面,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同步接受教育的權利。繼續推進特殊教育標準化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舉辦面向自閉症兒童的學校和教學班。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和職業高中教育,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學前三年和高中段教育布局,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從學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5年免費教育。
(10)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推進文明校園創建,落實「減負」長效機制,倡導參與、探究和動手,提高學生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實施學生成長助推行動,探索網絡環境下德育工作新方法,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組織科技、藝術、社團三大主題活動,舉辦中小學生科技節和藝術節,開展校園陽光體育運動,培養學生藝術愛好和特長。加強社會實踐教育,推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建設,完善學校衛生及心理教育體系,豐富和拓展「第二課堂」形式和內涵,創設多種志願服務載體,提升學生綜合素質。
(11)深化教育改革。深入開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化中小學培養模式多樣化實驗,拓展學校課程資源,大力推進差異化、個別化教育,實施選課走班、因材施教、分層教學,為學生個性發展營造更為廣闊的空間,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完善教育教學評價機制,提高教學效果。繼續弘揚「愛心、責任、奉獻」教師價值觀,健全師德教育、考核管理、獎懲監督制度。實施教師專業發展提升工程,執行教師準入標準,開展教師全員培訓,加大教育領軍人物和新生代學科帶頭人培養力度,推進教師定期流動,減少農村學校教師流失,穩定教師隊伍,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
(三)兒童與福利。
1. 主要目標。
(1)建立健全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不斷完善兒童福利保障體系。
(2)保障兒童享有基本醫療和保健服務,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和保障水平,為貧困和大病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3)基本滿足流動和留守兒童基本公共服務需求。
(4)滿足孤兒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和就業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兒的家庭寄養率和收養率。
(5)提高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顯效率。實現「發現一例、搶救一例、康復一例」目標,康復顯效率達到85%。
(6)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覆性流浪。
(7)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覆蓋率達到70%以上。
(8)增加孤殘兒童養護和殘疾兒童康復的專業服務機構數量。對困難、低保、孤殘兒童的康復全免政策實施率達到100%。
(9)保障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滿18歲子女公平享有生活、教育、醫療、就業等權利。
(10)殘疾兒童康複評估率達到95%。
(11)逐步完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一卡通」項目,兒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達到95%。
(12)對大齡殘疾兒童進行免費的職業技能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保障其獲得平等就業機會權利。
(13)孤兒較多的區、縣(市)各建立1所兒童福利機構和1所兒童救助保護機構。
(14)90%以上的區、縣(市)建立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每個村(社區)配備1—2名兒童福利督導員。
2. 主要措施。
(1)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斷加大公共財政對兒童福利事業的投入力度,實現兒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提高兒童的社會救助水平。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中優先考慮兒童需求。健全落實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防止代際貧困傳遞,促進低保家庭兒童健康成長。
(3)完善兒童醫療保障體系和醫療救助制度。在城鄉醫療保險框架內完善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實現兒童(學生)醫療保障全覆蓋,解決參保兒童異地就醫難問題,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互補聯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個人繳納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對貧困家庭重殘、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落實醫療救助工作。
(4)完善流動留守兒童的服務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16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健全以社區為依託,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保障流動兒童公平享受教育、醫療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保障留守兒童基本生活,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和行為的指導,提高留守兒童家長的監護責任和意識。
(5)健全孤兒保障制度,完善孤兒養育模式。落實孤兒社會保障政策,滿足孤兒生活、教育、醫療康復、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幫助有勞動能力的適齡孤兒就業,確保孤兒基本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對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實施過渡性撫養,保障其公平享有生活、教育、醫療、就業權利。增加兒童福利機構,完善福利機構孤兒、棄嬰接收、救治制度,探索適合孤兒的養育模式,規範國內收養,穩妥開展涉外收養,讓更多孤兒回歸家庭。
(6)完善病殘兒童的普惠型救助體系。建立病殘兒童家庭支持制度,發放重病、重殘、罕見病兒童護理補貼,實施殘疾兒童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補助政策,建設杭州市特殊康復中心,開展殘疾兒童康複評估,加大殘疾兒童救助普惠力度。
(7)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完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網絡體系,健全流浪兒童生活、教育、管理、返鄉和安置保障制度,開展流浪兒童教育、醫療服務、心理輔導、行為矯治和技能培訓。探索建立流浪兒童早期預防幹預機制,提高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實現流浪兒童救助站全覆蓋,滿足救助需求。
(8)實施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推進分類保障工作,優先將父母雙方無法或無能力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以及貧困家庭的重度殘疾、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納入兒童福利保障範圍,積極開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不斷擴大兒童福利保障對象範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9)建立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在區、縣(市)依託兒童福利院和綜合性社會福利院建立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在鄉鎮(街道)設立兒童福利服務工作站,在村(社區)普遍配備兒童福利督導員,形成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為轄區兒童,特別是孤兒、困境兒童、留守兒童提供臨時照料、教育輔導、心理輔導、家庭教育指導、政策諮詢等服務。
(10)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通過政策支持、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兒童生存、發展和保護相關服務,大力培育孤殘兒童康復、困境兒童心理輔導等服務類社會組織和企業,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服務的導向機制。
(四)兒童與法律保護。
1. 主要目標。
(1)保護兒童的法規政策更加完善,法律保護機制更加健全。
(2)貫徹落實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和兒童優先的基本原則。
(3)依法保障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登記。
(4)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合理,堅決禁止非醫學需要的性別鑑定。
(5)完善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6)中小學生普法教育率達到100%,兒童的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7)鄉鎮中心校以上中小學法制副校長配備率達到100%,警校共建率達到99%。
(8)預防和打擊侵害兒童人身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一切形式的暴力。家庭暴力投訴受理率達到100%。
(9)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財產權益。
(10)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的管理和監督,禁止使用童工和違規使用未成年工。
(11)保障兒童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對符合條件的兒童法律援助申請受理率達到100%。
(12)未成年人犯罪人數控制在犯罪總人數的6%以下,刑釋未成年人在五年內不重新犯罪率達到90%以上。
(13)建設與完善適合兒童的司法體系。
2. 主要措施。
(1)完善兒童法律保護機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框架下,探索推進兒童福利、家庭教育等內容的立法。清理、修改、廢止與保護兒童權利不相適應的法規政策,增強保護兒童相關法規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強執法監督,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法律責任,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促進司法公正。加強對執法人員兒童權益保護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2)加強法治宣傳和教育。將保護兒童權益相關法律法規列入「七五」普法重點內容,定期開展社會宣傳,提高家庭、學校、社會各界保護兒童權利的法治觀念和能力。在小學開設法治常識課程、在中學開設法治知識課程,保證法制副校長到校工作時間,提高兒童的維權意識和能力。
(3)完善兒童出生登記制度,消除對女童的歧視。確保無論何種原因出生的嬰兒,都有依法獲得出生登記的權利。加強部門協調和信息共享,簡化規範登記程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建立有利於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機制,加大「兩非」行為打擊力度。
(4)完善兒童監護制度。提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督促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貫徹落實《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支持遭受監護人侵害的未成年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及撤銷監護人資格,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健全以家庭監護為主體,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護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
(5)保護兒童人身權利。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強姦、拐賣、拐騙、綁架、虐待、遺棄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和組織、脅迫、誘騙兒童實施犯罪的刑事犯罪。嚴厲打擊利用兒童進行扒竊、乞討、賣藝、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害,提高兒童及其家長「防拐」意識和能力,建立受暴力傷害兒童問題的預防、強制報告、反應、緊急救助和治療輔導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兒童庇護中心,保護受害兒童的隱私權。
(6)加強未成年人勞動保護。嚴格執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和《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兒童,禁止介紹未滿16周歲兒童就業。堅持開展非法使用童工專項檢查,杜絕使用童工,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童工。加強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禁止安排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
(7)保護兒童財產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財產收益權和獲贈權、智慧財產權、繼承權、一定權限內獨立的財產支配權。
(8)保護涉訴未成年人權益。健全完善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網絡,確保兒童在司法程序中獲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務。對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實行偵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一站式詢問」方式,儘可能減少詢問頻次,避免「二次傷害」。探索將家事法庭、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制度引入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機制。引入社會資源和專業力量,對因經濟困難或犯罪活動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開展經濟救助、心理幹預、就學安置等救助工作,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和社會保護的有效銜接。
(9)完善涉嫌違法犯罪未成年人處理制度。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落實「少捕慎訴少監禁」的基本要求,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處罰,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貫徹落實刑訴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訴訟程序,全面落實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法律援助、犯罪記錄封存、分案辦理、聽取律師意見等制度。對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建立新型未成年人觀護幫教基地和公益性社會觀護組織,探索對涉罪未成年人實行非羈押監管。保障解除羈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10)推動建立未成年人專門司法機構。探索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專業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普遍設立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工作機構或辦案組,由專人負責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貫徹《杭州市法律援助條例》及有關兒童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規定,健全各級法律援助機構,構建智能化法律援助服務體系。
(11)加強兒童合法權益社會綜合保護。構建家庭、學校、社區、司法機關一體化的兒童權益保護網絡,積極開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創建工作。違法犯罪預警站設立率達到100%。完善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矯治制度,探索專門學校教育和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保障專門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加強歸正青少年的安置幫教工作,對適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附條件不起訴、緩刑的未成年人做好幫教工作,對因犯罪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做好幫扶工作。
(五)兒童與社會環境。
1. 主要目標。
(1)營造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氛圍,消除對兒童的歧視和傷害。
(2)減少環境汙染對兒童的傷害。
(3)提高兒童食品和用品的產品合格率。
(4)提高公眾對兒童安全的認識,為兒童創設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
(5)區、縣(市)家庭教育指導體系全覆蓋。
(6)為兒童提供豐富、健康向上的文化產品。
(7)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遊戲、廣告和影視中不良信息的影響。
(8)培養兒童閱讀習慣,增加閱讀時間和閱讀量。
(9)增加縣、鄉兩級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設施和場所,堅持公益性,逐步增加免費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10)每個區、縣(市)建立1個兒童活動中心。
(11)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12)保障兒童享有閒暇和娛樂的權利。
(13)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兒童社會工作者。
(14)90%以上的村(社區)建設1所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務的兒童之家。
(15)建立30個雛鷹爭章體驗基地。少先隊員參加雛鷹爭章活動率達到100%。
(16)全面開展「美麗學校(幼兒園)」創建達標活動,兒童環境教育普及率達到100%。
(17)城市和農村學生參與科技活動的比例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
(18)社區青少年俱樂部覆蓋率達到60%,「春泥計劃」實施村覆蓋率達到85%。
2. 主要措施。
(1)保障兒童的參與和表達權利。廣泛開展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形成全社會關心兒童成長的良好氛圍。在兒童事務和兒童服務決策過程中,吸收兒童代表參加,聽取兒童意見。增加兒童社會實踐機會,鼓勵兒童參與社會事務和社會公益活動,提高兒童的社會參與能力。
(2)堅持兒童公共服務的公平性和公益性,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為兒童發展優先配置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優質全面地提供公共服務和福利保障,實現兒童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和規範化。以兒童的動機、興趣和潛能發展為導向,營造安全型、便利性、公益性、趣味性的公共空間、文化產品和服務指導。
(3)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增強兒童環保意識。治理大氣、水、土地等環境汙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環境汙染,加強飲用水的保護。加強監管,確保主要持久性有機汙染物和主要重金屬(鉛、鎘等)暴露水平符合國家標準。積極倡導低碳生活和綠色消費,鼓勵兒童參與「五氣共治」「五水共治」、垃圾分類等活動。
(4)為兒童提供安全的產品和服務。進一步整頓規範兒童產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強化對違法生產兒童食品、玩具、用品等企業的執法力度。健全嬰幼兒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機制,加強農村地區食品市場監管。健全兒童玩具、兒童用品等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強化對兒童遊樂設施運營的監管,對中小學電梯等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定檢率達到100%。加強對網絡渠道銷售產品的監管和檢查。
(5)加強兒童活動設施建設。將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爭取彩票公益金對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的投入。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設施和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規範兒童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的管理,各類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開闢專門供兒童活動的區域。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第二課堂」建設,實施學生社團建設和青少年社會實踐能力培養計劃,全面提升社會實踐活動的功能和質量。
(6)提高兒童科學技術素養。開展多形式的科普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兒童對科學技術的興趣和愛好,培養兒童科學探究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利用科技場館、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等場所,為兒童提供科學實踐機會。加強校內外結合的科普網絡建設,加強科普志願者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建設。通過科技文化下鄉、流動科技館等形式,增加農村兒童參加科普活動的機會。
(7)為兒童閱讀圖書創造條件。為不同年齡段兒童提供適合其年齡特點的圖書,為兒童家長選擇圖書提供建議和指導。公共圖書館設兒童閱覽室,有條件的區、縣(市)建兒童圖書館,推進公共圖書館總分館制,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圖書分館建設,規範提升學校圖書館的建設和管理水平,鼓勵和引導兒童主動讀書。
(8)創造有益於兒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環境。深化「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實施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六大行動」,推動核心價值觀進學校、社區、家庭。引導各類媒體製作和傳播有益於兒童健康成長的信息。鼓勵和支持優秀兒童圖書、影視、歌曲、童謠、舞蹈、戲劇、動漫、遊戲等創作、生產和發行。辦好兒童廣播電視專題節目,嚴格控制不適合兒童觀看的廣播影視節目在少兒廣播電視頻道的播出。積極組織適合兒童的文化活動,大力培育兒童文化品牌,辦好中國國際動漫節。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加大查處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出版物及兒童玩具、飾品的力度。完善「12318」文化市場投訴受理平臺、杭州市文化市場誠信查詢系統。
(9)規範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兒童作為廣告代言人。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菸草、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園裡作商業性廣告和商業性活動,校園周邊100米距離內禁設性商品、酒類、菸草廣告牌。規範和限制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出和活動。指導和督促新聞媒體和廣告機構保護兒童的個人隱私。
(10)引導兒童綠色上網。堅持開展以「讓網絡空間清朗起來」為主題的網絡、手機、螢屏、聲頻淨化活動。在公益性文化場所、兒童活動場所和社區設置公共電子閱覽室,為兒童提供公益性上網服務。加強對網絡不良信息的打擊和治理,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嚴格實行消費者實名登記制,並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誌,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加大對「黑網吧」的打擊力度。學校要加強對未成年學生上網的引導,家長要對被監護人參與網路遊戲等行為進行監護。
(11)淨化校園周邊環境。落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校園安全的相關措施。開展各類「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完善校園警務室建設,確保學校、幼兒園保安人員按規定配備到位。合理設置學校及周邊視頻監控探頭布點。嚴厲打擊幹擾學校正常教學和侵害兒童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整體推進學校意外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校園附近嚴格按規定設置交通警示標誌和安全設施,派民警或協管員維護地處交通複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強對校園周邊商業網點和經營場所的監管。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禁設網吧、遊藝娛樂場所。
(12)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制定實施本市「十三五」家庭教育工作規劃,加大家庭教育指導網絡和家庭教育師資隊伍的投入與建設力度,積極開展省級示範家長學校爭創活動,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持續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提升市級媒體家庭教育欄目,有條件的縣級電臺、電視臺要開設家庭教育欄目,確保兒童家長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參加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貫徹實施《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綱要》,開展家庭教育研究,促進研究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貫徹「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要求,開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創建和弘揚「好家風、好家訓」主題教育活動,弘揚孝文化,倡導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係,提倡父母與子女加強交流與溝通,預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視和暴力等事件的發生。
(13)強化村(社區)兒童服務功能。建立以村(社區)為基礎的兒童保護工作運行機制,建好兒童之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區資源,動員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機構和社會團體、志願者參與兒童保護。充分發揮兒童之家服務功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公益性崗位、轉介服務等形式,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遊戲、娛樂、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和轉介等一體化活動和服務。整合村(社區)資源建設兒童活動場所和兒童之家,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提高運行能力,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相應服務。強化對兒童工作人員的社會工作能力培訓,積極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在為兒童提供服務、維護兒童權益方面的作用。
三、重點實事項目
(一)建立青春健康教育基地。
完善已建的21個市級、近100個區縣(市)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通過「專家授課」「親青服務」隊伍及青少年網絡,成立高校社團組織,全面開展小學規劃未來、拒絕性暴力,初中性病防治、意外妊娠預防,大學生性健康、避孕等培訓。校外以社區為單位,進行留守兒童培訓。開展聯合國「家長—溝通之道」培訓及大型活動,利用「生殖健康公益大講堂」,發揮「杭州市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務中心」功能及基層宣傳培訓志願者講師團作用,接聽好諮詢救助熱線,推出青春期諮詢門診,開展面對面指導服務,提供緊急避孕和少女意外妊娠援助。開展青春關愛項目,深化青春期健康指導和宣傳教育,重點突出青少年的生育觀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培養,開設青春健康家長大講堂,促進家庭、學校、社會聯動,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保護意識,減少意外懷孕和非意願妊娠發生,預防並控制性病、愛滋病的傳播。
(二)實施杭州市學前教育第二輪三年行動計劃。
通過加快幼兒園建設、健全學前教育保教隊伍建設保障機制、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完善幼兒園評估獎勵機制、健全以公共財政為支撐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等五大舉措,力爭經過三年努力,優化和完善以政府為主導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各級各類幼兒園保教隊伍素質和辦園水平大幅提升,較好滿足杭州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近(相對就近)享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需求。
(三)特殊教育提升計劃。
實施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特殊教育學校儀器設備配置標準化建設等九大項目,推進特殊教育體系建設、特殊教育經費保障體系建設、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深化特殊教育改革等四項舉措,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個殘疾兒童都能接受合適的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
(四)村(社區)青少年俱樂部建設項目。
全市每年建成50個村(社區)青少年俱樂部,用5年時間,主城區實現社區青少年俱樂部建成數佔全部社區數70%以上,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和四縣(市)實現社區青少年俱樂部建成數佔全部城鎮社區數45%以上的工作目標。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新策劃內容豐富、未成年人樂於參與的實踐體驗活動,增強俱樂部活動吸引力。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尤其是青少年宮的專業力量,通過配送、指導、結對等方式將「流動少年宮、流動電影院、少兒藝術團」等項目送到社區,著力提升社區青少年俱樂部活動內涵,滿足兒童對享受假日活動公共服務的客觀需求。
(五)建設杭州市特殊康復中心項目。
按照功能齊全、特色突出、布局合理、適當超前的發展理念,推動杭州市特殊康復中心建設,合理設置兒童聽力語言康復設施、兒童智力康復設施、孤獨症兒童康復設施、腦癱兒童康復設施、兒童康復訓練中心、融合幼兒園等,著力打造集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和社會康復等於一體的綜合性、專業性康復機構,努力建成全市殘疾人康復服務示範中心,使殘疾人得到更規範、更專業、更優質的康復服務。
(六)建立未成年人社會觀護項目。
建立由各級黨委領導,各級未保辦、司法部門、平安辦負責,各高校、街道、社區、相關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積極參與的相對固定且長期的社會志願者幫教隊伍工作體系,形成社會各界各盡其職,互相合作、監管的工作局面。觀護或幫教對象由司法機關在案件處理或判決之前確定,觀護工作期限一般半年至一年,對被宣告緩刑、被假釋的,應在刑罰期滿後增加半年考察期。觀護工作按照每名社工幫教5—15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指導3—5名志願者開展專業服務的標準開展,爭取到2017年,在首批試點社區初步建立科學、規範、易行的社區青少年工作委員會管理運作模式,把涉罪未成年人融入到社區活動中來。
(七)實施《杭州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規劃》。
制定實施《杭州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規劃》,通過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機制,完善家庭教育指導網絡,紮實推進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鞏固發展各級各類家長學校,創新拓展家庭教育知識傳播渠道,創新家庭教育工作指導品牌,開展特色化、個性化和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為不同年齡階段兒童和不同層次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協調發展。
(八)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
堅持「以人為本、兒童優先,分類保障、適度普惠,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城鄉統籌、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積極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將具有杭州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符合條件的下列未成年人納入兒童福利保障範圍:孤兒(包括福利機構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貧困家庭重殘、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低保家庭兒童,困難家庭兒童。對上述困境兒童發放生活補貼。
(九)杭州市兒童醫院提升計劃。
實施兒童醫院提升計劃,力爭五年內達到「三級甲等兒童醫院」標準,進一步提升醫院總體水平。完成新醫療綜合樓建設。2016年完成大樓的樁基工程,2017年完成地下室工程,2018年完成大樓的結頂,2019年完成新大樓的內部裝修工程,2020年調試完成新大樓的各項功能,正式啟用新醫療綜合樓,整體提升醫院硬體條件。提升學科建設,按照條件成熟一個建設一個的原則,不斷完善兒童各專科建設,在此基礎上發展特色專科、特色治療室建設。重點扶植感染科、新生兒科、消化內鏡、纖支氣管鏡、微創外科等;開設兒童ICU,加強相關人員、設備配備。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本規劃是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體系的組成部分。杭州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本規劃實施。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承擔落實規劃中相應目標任務。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政策法規、實施方案,加強對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針對重點、難點目標設計和實施相應項目,以保證目標如期實現。杭州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實施規劃目標任務。
(二)制定地方兒童發展規劃。
各區、縣(市)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兒童發展規劃,形成全市兒童發展規劃體系;要把規劃的實施作為政府管理兒童事務的重要手段,把兒童發展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並作為本地區和職能部門目標管理和政績考核內容之一,以確保規劃各項目標如期完成。
(三)健全規劃實施的工作機制。
完善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與各區、縣(市)政府要加強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目標考核、督辦督導、統計監測、檢查評估、會議、調研、報告、培訓等制度,注重信息收集、整理、反饋和交流;要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部門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與各區、縣(市)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婦兒工委報告實施規劃的工作情況。
(四)加大規劃實施的保障力度。
各區、縣(市)政府要為規劃的實施提供組織、人力、經費保障,將實施規劃、監測評估以及開展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確保重大實事項目資金落實到位;要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兒童發展。各區、縣(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要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機構、編制單設,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五)堅持分類指導、示範先行。
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實施項目、重點示範工作等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要加強對示範工作的管理指導,深入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動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策略措施,提高兒童發展水平;要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新一輪的示範單位,及時總結推廣示範先進經驗。
五、統計監測和評估督導
(一)各級政府要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
通過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收集、整理、分析、反饋相關信息,動態把握實施進度,全面評價實施效果,客觀分析發展狀況,有效預測發展趨勢,制定和調整促進兒童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
市政府婦兒工委負責規劃監測評估的組織領導工作。其職責是:負責審議兒童規劃的監測評估方案;定期審議監測統計報告,發布監測統計成果;根據監測評估結果,考核實施規劃的績效,提出相應對策。
市政府婦兒工委下設統計監測組和評估督導組。
統計監測組由市統計局牽頭,負責制定統計監測工作方案和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提出監測的重點領域和重點指標,逐步完善層級綜合評價體系;健全完善杭州市兒童資料庫,定期報送統計監測信息,撰寫統計監測分析報告;指導區、縣(市)的統計監測工作。
評估督導組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牽頭,負責制定評估督導工作方案;審評年度統計監測報告,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定期進行階段性評估,審核監測評估報告;指導各地開展評估督導工作。
(三)完善兒童發展統計指標體系。
各級統計部門和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相關部門要將兒童發展統計納入常規統計工作,在年報及調查中統一布置、收集、檢查和發布,使兒童統計工作更加規範科學。
(四)實行定期報送和審評制度。
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和各區、縣(市)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和市統計局報送監測數據及目標實施進展情況,並對報送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實施效果。在規劃實施的中期和終期組織力量開展監測評估工作,由市政府婦兒工委向省政府婦兒工委遞交中期和終期監測評估報告,各區、縣(市)政府婦兒工委向市政府婦兒工委遞交中期和終期監測評估報告。
(五)市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與各區、縣(市)政府要建立相應的監測評估機構和制度,確保監測評估工作順利開展。
各區、縣(市)政府要對本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及時、準確、全面反映規劃的實施情況,為當地兒童科學發展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