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和我媽去逛超市,逛了一會就渴了然後我媽就讓我先喝一瓶礦泉水,一開始我也不敢,但是無奈口渴啊,最後拿著空瓶去結帳,收銀員也沒說啥,更別說罰錢之類的。也遇見過那種去超市買東西,實在是餓了就先吃點墊墊底,畢竟想多逛一會得吃東西補充體力啊,包裝放好去結帳完全沒問題,畢竟現在都不差那三十五十的,沒有必要為了點吃的喝的弄得大家都難堪。
然而最近被一則消息刷了屏,說的是一個媽媽帶著4歲的孩子逛超市,但是忘記帶水壺了,孩子一直鬧著要喝水。媽媽只好拿了一瓶水放到購物車裡,想要趕緊去結帳帶孩子出去喝水。可沒想到媽媽一個不留神,口渴至極的孩子已經拿起旁邊的飲料,直接打開喝了起來。等孩子媽媽反應過來的時候,孩子已經喝掉了大半瓶,無奈之下,孩子媽媽只好拿著空瓶子去收銀臺結帳。可沒想到,收銀員表示還沒付錢就喝了的飲料都算是偷,讓她支付10倍的費用作為賠償。孩子媽媽委屈極了,自己根本不是小偷,也沒有打算逃單,主動付錢錯在哪裡!
超市員工態度比較強硬,告訴孩子母親必須支付十倍賠償,否則不可以離開,這可讓孩子母親怒火中燒,被逼的氣急敗壞的孩子母親,哪裡還有耐心和店員好好解釋?所以她毫不猶豫地怒懟超市員工,直言不諱地說,你只是超市的服務人員,我們顧客才是上帝,你們服務人員就是下等人,要學會為顧客服務!此話一出,員工的人格顯然受到侮辱,雙方你一句我一句,誰也不肯讓步!
大家應該站在雙方不同的立場換位思考,假設你是孩子的母親,就算是孩子不懂事但是家長畢竟是成年人,應該知道超市的規則原本就是先購買後使用,沒管住孩子第一時間你該反思自己確實存在過失,沒付錢先使用確實違反了規定,超市制定措施又不是針對你一個人,也不能為你一個人開後門。作為超市收銀員那肯定是必須嚴格執行超市制定的規則,如果他們不遵守超市制定的規則,只能自掏腰包被罰款了。孩子母親剛開始也是溫聲細語解釋,奈何超市工作人員態度比較惡劣,沒偷沒搶的孩子母親面子上過不去也正常,誰對誰錯沒人能來評判,再說了爭論對錯沒啥意義,把孩子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才最重要。
記得之前有個新聞,6歲孫子打碎超市一盒雞蛋,被要求10倍賠償,爺爺說,我孫子打破了你們的雞蛋就要賠償,我們也願意將這盒雞蛋買下來,彌補你們的損失。但如果要求我們賠償10倍的價錢,是不是有點訛人了呢?要我說啊,超市和顧客的態度都有錯。大部分人去超市買水喝,要是遇到沒喝完結帳的情況,無論國內國外從沒出現過文中說的情況,都是按一瓶價格收費,這家超市還真不能代表所有哦!
而且說實話,沒素質的人就算用再多的條條框框依然限制不了他們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就算以後法律規定了在超市付款之前不允許私自享用物品,那些該逃單的人依然會逃單,對他們根本沒啥影響!但咱們家長朋友要以身作則,孩子要是養成隨意在超市未付款就吃東西的習慣可真的不好了哦,這公共場所不是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