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吧:如果是當三個月的朋友,挽回成功的概率特別大;但是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基本上是很難成功的。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因為「朋友」和「戀人」是有本質區別的,「朋友」或許可以作為成為「戀人」之前的一個很好的過渡,但是一旦過渡過長,我們就會出現關係的停滯,兩個人的關係就留在這裡,不動了。
當然,我們一點一點來看,就會知道這樣的問題出現在了哪裡。
為了方便解釋這個問題,我們用一下SWOT分析法,來看一下你現在的情況:
你和對方交往的優勢(strengths):你現在可以隨時聯繫到對方,你可以有機會約對方一起出來見面約會,而你的動態和消息對方可以隨時收到。
也就是說,相比較剛剛分手的時候,最起碼你們兩個人現在的交流已經沒有了障礙,可以隨時聯繫;
你和對方交往的機會(opportunities):在和那個人相處的時候時候,因為比較高的接觸頻率,你可以敏感的捕捉到對方情緒的變化,在適當的時候可以「趁虛而入」;而之前戀人的身份,以及現在朋友的身份,讓對方在情感上或多或少都對你形成了一種依賴。
你和對方交往的劣勢(weaknesses):這種關係過於穩定,他沒有承擔作為情侶的責任,卻可以輕而易舉的享受你陪伴他的感覺;並且在這樣的情況下,因為你隨叫隨到,所以他當然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需求,在這樣的感情當中他處在一個「舒適區」,沒有什麼改變的動力。
你和對方交往時候的威脅(threats):因為對方現在還是嚴格意義上的單身,所以你根本說不準這個人什麼時候會找下一任,這個人身邊隨時可能出現你的競爭對手;而你們之間的關係,很容易就讓你成為這個人的備胎,給你希望,但是卻總是不告訴你什麼時候是個頭。
分析完了之後,我們就會發現:現在破局的辦法,集中在了兩個問題上——
我們將在四個步驟之內,解決這兩個問題:
1.利用「近因效應」
近因效應是指當人們識記一系列事物時對末尾部分項目的記憶效果優於中間部分項目的現象。
1957年,心理學家A·盧琴斯根據實驗首次提出。實驗證明,在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意義不同的刺激物依次出現的場合,印象形成的決定因素是後來新出現的刺激物。有關的學者指出,認知者在與熟人交往時,近因效應起較大作用。
也就是說:當你在和前任做朋友之後,你要利用好你們還在聯繫,對方隨時能看到你動態的這個點,不停地展示你最新的變化,讓對方對你新的認識逐漸取代原有的舊認識。
你們現在是朋友,但是絕對不能僅僅滿足於只做一個他熟悉的朋友,你要不停地在朋友圈更新你全新的一面:你精心打扮後的樣子,你取得的成果,你自己的成長和變化......每次展示,對方對你的認識都會不停地改變。
我們的目的就是:藉助「做朋友」的渠道和機會,逐漸的完成新舊印象的更迭,最後讓你最新的,最具有吸引力的一面展現在那個人的面前。
完成這一步的時候,對方首先在吸引力層面上,就有了和你繼續交往的欲望和衝動:因為現在你對於他而言,已經不再是一個「前任」或者「朋友」,而是一個嶄新的,特別有吸引力的對象。
2.強化「間歇性反饋」
為什麼這個人對你沒有需求?為什麼這個人對你的需求總是戛然而止?原因很簡單:因為當他每次對你有需求的時候,你都是隨叫隨到。
一找你聊天你就回復,一約你出來你就見面......這和情侶有什麼區別?幹嘛還要和你複合,就這樣挺好的。
而我們在和前任做朋友的時候,給的反饋一定是「間歇性」的:我今天找你主動聊次天,但是接下來三天可能你主動找我,我都會隔上好幾個小時回覆你;我這次和你出來見面了,但是接下來你下次約我,我就會婉拒你。
這樣的目的有兩個:
1.通過你的行動,不停地在暗示對方——因為你和我只是朋友關係,所以你不能支配我,我隨時可以拒絕你
2.因為對方吃不準你的態度,對方不知道你什麼時候反饋好,所以為了能讓自己的需求穩定的得到滿足,他一定會多做嘗試
說直白一點「人性本賤」:你對這個人一直都特別熱,只有他需要溫暖的時候才會來找你;而你對這個人忽冷忽熱,他為了能從你這裡獲取更多的溫暖,會不停地想要表現自己來討好你。
3.進入「競爭性嫉妒」
他之所以無動於衷,之所以覺得大家做朋友就好,是因為這個人從來都沒有顧慮過你會被別人搶走——因為在一起的時候你是另一半,分手了之後又是一個賊心不死的朋友。
而我們必須在這個時候,通過引入一些嫉妒心,來讓這個人注意到:你是有可能離開的,你是有潛在追求者的。
如果有一些關係比較好的異性朋友,可以一起約出來吃個飯,然後拍美食的時候無意間露出來異性朋友的手,或者是一些有鮮明性別特徵的配飾;如果有一些別人送你的禮物,可以發在朋友圈,就是不點破是誰送的,讓這個人去猜;如果沒有這些條件,那麼下次和你聊天的時候你可以半天都不回復,然後解釋說:我和別人出去玩了。
記住用詞:別人。
因為你說「朋友」,大部分人本能的反應都是同性,給他們帶不來好奇心和嫉妒心;而「別人」則有些掩飾的意味在,對方會忍不住多想:男的還是女的?
如果問起來,風輕雲淡的告訴對方是異性,這個時候,前兩步走完開始對你上心的前任,一定會妒火中燒卻拿你一點辦法都沒有:當初可是你說要做的朋友,我和別的異性出去玩,合情合理。
4.利用「厭惡損失」
卡尼曼把心理學運用到現代經濟學最成功的方面是「預期理論」。
卡尼曼認為,在可以計算的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對「所損失的東西的價值」估計要高出「得到相同東西的價值」的兩倍。
比如賭客去賭場賭博,隨身帶了3000美元,賭客贏了100元,這時要求他離開賭場可能沒什麼;但如果是輸了100元,這時同樣要求他離開賭場可能就很難。
我們舉一反三一下:我們回想一下最讓你痛苦的事情,是不是那些「我本來可以」的事情?
現在你對於他而言,就是一個稍微一努力,就可以挽回的前任。你屬於他嗎?客觀上不屬於,但是之前的感情,以及現在朋友般的聯繫,已經讓這個人越來越相信:你已經是他的了。
而在這個時候,如果你開始讓他意識到他即將失去你,他的恐慌感不亞於再經歷一次分手:客觀事實是什麼不重要,當他主觀判斷你屬於他的時候,他是沒辦法接受失去你這件事的——即使你們現在的關係,本來你也不是他的另一半。
什麼時候用?當對方開始對你的「間歇性反饋」和「進入競爭性嫉妒」不滿三次以上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對這個人說這句話了:
我知道你可能很不開心,但是你要知道,我們現在是朋友,不是嗎?說句實話,我們實際上是沒辦法做朋友的。
你看,你會因為我不在的時候不滿,我也會因為不能在你身邊而傷心,我們現在當朋友其實是在互相折磨。
你現在給我一個回復,我不要你權衡利弊之後的結果,我就要聽聽你內心最真實的聲音:我們能不能複合,如果我現在回來,我們可不可以重新開始?
如果可以,那麼一切都成為過去,我們開始新的感情;如果不可以,我這就從你的生活當中消失,再也不會聯繫你一次。
絕對不能讓這個人想,就要這個人感性不理智的時候下決策,他會特別害怕失去你,他會直接告訴你說我們複合吧。
因為在那個時候,他意識到:如果他再不接受你,原來做朋友的那種安慰,他也會失去。
而失去本身是特別痛苦的,作為一個分手之後的人,往往他們都不會願意經歷第二次。
以上,「做朋友」是挽回對方的一個很好的基礎,但是一定要加入後期的引導,你才能夠把這個基礎用起來。
如果沒有引導,只是寄希望於「日久生情」,那麼「做朋友」根本無法挽回對方,甚至還會成為對方的一個長期備胎。
記住開頭我們說的話:如果是當三個月的朋友,挽回成功的概率特別大;但是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基本上是很難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