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廣東法院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805份,反家暴司法保護力度逐漸加大,今年1—8月發出178份,同比增長31%。
2017年10月起,廣東高院聯合省婦聯率先在全國推行家事調查員制度,解決家暴案件舉證難、調查取證難、家暴認定難等問題。目前,全省共有79家法院聘任865名家事調查員。家事調查員出具「家事調查報告」,為法院掌握案情、及時發出保護令提供協助。此外,各地法院主動延伸司法職能,與專業心理諮詢機構合作,為家暴受害人提供精神疏導,對施暴者給予心理幹預。
早在2010年,廣東法院已啟動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明確提出了「反對家庭暴力、推行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改革重點,並制定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適用指引》。廣東法院先後發出全國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以及遷出令、遠離令、男性保護令等,初步構建以人身安全保護令為重點的家暴預防體系,提供了家事審判和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樣本經驗。
南方日報記者 尚黎陽
通訊員 陳虹伶 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