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滅—不再被錯覺迷惑。親密關係中遇到的痛苦來源並非事件本身,而是孩童時期的舊痛重現,是曾經的歸屬感和確認自己的重要性需求未被滿足導致的的創傷,覺得自己不值得,不被愛,不重要,是失敗的等,甚至這種痛苦會嚴重到心碎的程度。
那麼,在親密關係中,期望得不到滿足而憤恨,會重新感受小時候同樣情況下所感受到的沮喪,同樣的,也會採取和小時候相同的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的目的是為了操縱和控制另一半。常見的四種偏差行為有:引起注意,權力鬥爭,報復心理,自我放逐。
在親密關係和其它關係中,我們遇到的沮喪讓我們浮現兒時的舊痛,曾經的痛苦令小時候的自己感覺無法承受,為了把自己從痛苦中拯救出來,我們必須遠離痛苦,並同時遠離造成痛苦的人。小時候我們會把父母推開,長大了我們會把愛人推開。這些痛苦的經歷和經驗讓我們產生對自己和世界的一些限制性信念。這些信念被藏在潛意識裡,在我們長大成人之後,相遇到有衝突有沮喪的事件,這些信念將被限制在過去的情緒和感受裡決定著眼下我們的情緒和感受。如果走積極的方向,那麼親密關係就是讓我們有機會重新面對並治好舊傷,從而改變衍生自傷痛的錯誤信念。
如果我們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我們本來應該用負責的態度來面對和處理傷痛,但是事實上我們卻往往怪罪伴侶傷害我們。然後我們會嘗試控制他們,確保他們不再「傷害」我們。
偏差行為之引起注意,我們會裝作可愛,親切,聰慧,勇敢,或者尖叫,脆弱,哭鬧來吸引伴侶注意。讓伴侶來關注我們,這樣我們就覺得自己很重要,被愛,被重視,有價值。但是伴侶遲早會厭煩,對這些行為習以為常就不再注意,你的舊痛又再次浮現,進入第二種偏差行為—權力鬥爭
權力鬥爭是一場爭奪主控權的戰鬥,雙方都努力地想要改變對方的想法,話語和行動。
1.用蠻力或恐嚇強迫對方改變生活習慣,話說方式,頭髮長度等
2.憤怒。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憤怒的兩大好處一是可以麻痺我們的痛,二是可以讓對方有罪惡感。三種方式為1攻擊(明顯表示憤怒比如批評,指責,肢體攻擊,言語中傷等),2情緒抽離(比較沉默的方式,不管對方多生氣,都可以一言不發,冷冰冰地表情),3被動攻擊(假裝不太在意,言語卻隱約帶著批評等,裝作無辜的受害者讓對方覺得自己像個壞人)。
3.立場堅定—我永遠是對的。
為了逃避痛苦,努力地讓別人看起來是錯的就行了。別人是錯的,那我就是對的。這樣能抵消痛苦的感覺。
如果能用和諧的方式來解決權力鬥爭,我們的親密關係將幫助我們療愈舊痛,讓我們的關係通往靈魂深處的親密。但是,如果我們繼續鬥爭下去,就有可能進入偏差行為第三階段—報復
刻意地傷害對方,從而減輕自己的痛苦。用行為或語言傷害對方的感情,讓他受到刺激,背叛或侮辱。而報復沒有辦法讓人體驗真愛,最後一定會走上自我放逐的死路。要改變這樣的格局和局面,我們有必要用全新的心態來面對親密關係中浮現的痛苦。
愛意是心靈的呼喚,是我們內心渴望解決問題的欲望。痛苦其實是一種轉機,能讓我們成長並擺脫目前所受的限制。親密關係是治療舊有的傷痛的最佳環境。經過痛苦,才能成長。正反方的進化,平靜地體驗痛苦,用愛來支持彼此,一起度過。有效溝通,意向是關鍵。讓兩人心中舊痛浮在臺面,然後用健康的方式來處理它。放下立場,直面問題,比逃避問題要簡單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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