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女人是如何一步一步,被逼成齊明月「媽媽」的?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那這裡面「葬」的到底是誰?是女方,還是男方。
也有人說婚姻是避風港。
那誰是避風的那個,又是誰來當港。
就如《三十而已》裡鍾曉芹所說:都想避風,誰當港啊!
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的,因為這日子是兩個人過,不是男的或者女的單獨就能過好的。
如果經營得好,那家就是避風港。你有難時來避風我當港,我有難時你當港我來避風,都是彼此的避風港。
可是又有幾個夫妻能做到呢,很多都只想享受,把妻子逼成那個只會惹人厭的女人。是你把她變成那樣的,最後你卻嫌棄她,說受不了。
《以家人之名》第四十三集,讓我看到了真實的婚姻。齊明月的父母,因為給明月買房一事,最後鬧得夫妻倆必須以離婚收場。
齊大國(月亮的爸爸)指責金玉香:我跟你結婚這麼多年,你在家裡說一不二,我不能持有反對意見,月亮也不能有。你就是我們父女倆的總指揮,你指哪我們就得打哪兒,不能有一個地方不如你的意。
我在單位只是一個小科長,你總是嫌我不上進。
以前女兒在家火力均攤,我還好過一點。現在就像是坐牢一樣,一個獄警管一個犯人,連一點放風的機會都沒有。
拖過的地不能踩、吃飯不能吧唧嘴、不洗澡不能往床上躺,只要是你認為健康的東西我必須得吃,還得很開心的吃。都五十歲結婚二十多年了,吵個架還要告狀,兩邊父母打電話敲打我不要惹你生氣。
這估計是齊大國結婚二十多年來,唯一一次說出自己對妻子的不滿,也是第一次當著金玉香的面說這麼多話吧!
聽到齊大國的指控,我感覺自己都要窒息了,他竟然還能撐得住二十多年,厲害。別說當事人抱怨,換誰都受不了吧!
但是當月亮指出爸爸的罪責,從來不管家裡的事,什麼都是媽媽管。在家裡幾乎不進廚房就有熱騰騰的飯菜吃,不用洗一雙襪子一次衣服,就有人洗得乾乾淨淨疊好給他換。
甚至連女兒上學都不曾操心過,月亮上初中了,他還到小學去接女兒放學。
金玉香曾經也問過他的意見,曾經也是一個溫柔體貼的女人。但是由於老公的不管事,才讓她從那個會詢問別人意見的女人,一步步變成蠻橫專制的女人。
今天吃什麼?你想吃什麼?孩子上什麼幼兒園?孩子學什麼專業?等等換來的都是一句話「你決定就好」。
因為怕麻煩所以不想提意見,什麼都遷就,久而久之女人也就不想問了。每次點餐該吃什麼,自己決定就好了。到頭來卻變成男人眼中的蠻橫專制、總指揮,變成了他忍受不了的女人。
但這個女人變成這樣,不是你縱容的嗎?如果你有反對意見,大可以提出來啊,但因為麻煩你什麼都不說。把所有的怨氣都積攢到一起,到你無法忍受的時候,就毫不猶豫的離去。
沒哪個女人願意管這管那,討人嫌,都是被逼的。女人只有嫁了不管事的老公,才會變成這種控制欲強、蠻橫專制的女人。當然,也有個別是例外。
同樣是上班的人,女人回來給你做好飯菜,還洗衣服。而你回來只管吃喝,什麼都不管,你還有什麼可抱怨的。就像月亮說的金玉香離婚可以過得更好,齊大國離婚肯定會後悔。
如果齊大國真如他所說,在外面沒有女人,那他一開始離婚自由自在會過得很瀟灑。把之前想乾沒敢幹的,統統幹一遍,慢慢的他就會覺得很無趣。
哪天生病了也沒人管自己,每天下班還得自己做飯洗衣服。這個時候他就知道有老婆管著的好處,不後悔才怪。
他要是真的是因為外面有女人才離婚,那沒多久就會被騙得身無分文,更得後悔。不然都那麼大年紀了,誰會看上他,圖他什麼。難道圖他年紀大不洗澡,笑死人了。
電視劇看了也就過了,可悲的是月亮父母的婚姻狀況,才是中國多數夫妻的婚姻常態,這才是可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