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郭春雨
近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跟蹤報導了「因為不滿兒子班主任向自己再三地暗示』索賄』,河北滄州的家長汪文月向教育局實名舉報」的新聞。」新聞報導後,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紀檢科工作人員向舉報人汪文月口頭傳達了對於索賄老師的處分結果,稱涉事的曹老師相關問題已經調查核實,給予曹老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然而,更多的疑問未解:曾有媒體報導,被指「索賄」的曹老師曾表示,是家長汪文月主動「行賄」。那調查結果究竟是「行賄」,還是「索賄」?;汪女士舉報後,個人信息被洩露從而引發一系列和其他家長的次生矛盾。究竟是誰洩露了舉報人的信息?
帶著這些疑問,12月2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撥通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紀檢科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表示對曹老師收受禮品禮金已經查實。記者追問,對於曹老師收受禮金的行為認定為「受賄,還是索賄」,是否有調查結果,對方表示現在還在調查取證,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隨後,記者撥通了滄州市教育局的電話。工作人員卻表示具體調查結果已經有了,通報在教育局網站上。如果網站上找不到,那這個事情就是「內部處理」。具體的處理結果,「不知道,不清楚。」「最終的結果應該問石油分局,我們有紀律,我不太清楚,你還是聯繫石油分局吧。」說罷,對方掛斷了電話。
記者再次撥打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電話,已經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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