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林紅 統籌/劉姝蓉】7月14日,包頭王永明案原辯護律師徐昕、襲祥棟告訴大白新聞,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已經受理了律師們對檢察官索賄等問題的舉報,並封存了相關證據。
律師們在自治區監察委留影
兩位律師說,14日下午,包頭王永明案的十多名原辯護律師趕到了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向該委三個部室的辦案人當面遞交了相關證據,對方當場予以封存,然後讓他們在證據袋上簽了字。該委第三監察室一名姜姓負責人告訴他們,自治區監察委領導對此事非常重視,他們將儘快將相關證據提交,將來是異地處理還是自治區監委直接處理,尚不確定。
律師們告訴大白新聞,在當天上午的庭審中,王永明也當庭指認李某耀索賄30萬,律師們要求李某耀迴避,但公訴方稀土高新區檢察院及法院合議庭均予以駁回。在休庭時,該案的14名辯護律師經與自己的當事人及家屬協商同意,解除了委託。
律師們表示,在向自治區監察委舉報後,下一步他們還將就此案中存在的問題到自治區檢察院、自治區高級法院等機構進行控告。
15日上午,大白新聞致電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欲了解詳情,對方拒絕透露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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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區分局此前披露的信息顯示:2019年4月4日,當地警方將王永明等4人抓捕歸案,4月10日,包頭市稀土高新區人民檢察院對王永明等8人決定逮捕。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13個罪名,對王永明等12人移送起訴。警方通報稱,該組織主要通過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虛假訴訟等手段,在包頭市範圍內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但王永明的女兒稱自己的父親是被別人陷害,一直在通過多個渠道為父「喊冤」,十多名辯護人全案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