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動畫片《麥兜的故事》裡,麥兜跟隨黎根師傅學藝,講著一口潮汕音粵語的黎根把粵東海陸豐移民的傳統宗教競技——搶包山,傳授給了麥兜。用竹棚搭成的包山,高達十幾米,上面掛滿了上萬個包子,男子們爭相攀上包山,搶到越高的包子,在世俗層面意味著身手敏捷,在信仰意義上則象徵著福氣越高。
臺灣宜蘭頭城地區的搶孤。施食的最後是搶孤其實搶包山本來就是閩臺和粵東地區的中元節儀式的一部分,它在黎根的家鄉叫做「搶孤」。七月十五前後,鬼門大開,長期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從地獄釋放出來,遊蕩於天地間,這時候佛教道教都要舉行盂蘭盆焰口法會,旨在通過「普度」儀式使得天下的孤魂獲得拯救與超度。如果孤魂野鬼吃不好,就會企圖危害人間,因此普度儀式的重點環節是「施食」(潮汕稱為「施孤」),就是把各式供品施予那些飢魂餓鬼,解其饑渴,令其安飽。
施食儀式進行到最後一晚深夜,鬼門即將關閉之前,僧人/道士登上普施臺,向聚集在臺下的孤魂說法,誦念「變食咒」將供品一化十、十化百、百化千,將祭品一一向臺下四方撒擲。孤魂在享受完食物之後,就會乖乖回到陰間安頓下來,等待來年的施食。而由於施食的祭品經過了宗教的加持,具有吉祥的意味,引起臺下觀眾一擁而上的哄搶,這就是所謂的「搶孤」。
麥兜如果知道他努力學習的搶包山絕技搶的是本來屬於孤魂的包子,還能不能保持滿滿的熱情?在粵東潮汕地區的中元法會上,供品堆得如小山一樣,故有菜山、包山、飯山、肉山之稱。米飯糖果之類的易於拋灑食物,由僧道主持播撒,而餓鬼最為覬覦的包子、肉食卻多數懸掛在圓錐形的竹棚之上,這樣的供棚被稱為「孤棚」,孤魂領受供品之棚。臺灣的孤棚懸掛豬羊雞鴨等肉食,場景壯觀,光緒八年有一首《臺灣竹枝詞》說到:「中元殽果列層臺,夜夜燈花繞市闌。鴨作高山雞作塔,人人競說搶孤來。」 解放前,粵東地區有些財力雄厚的孤棚,棚上布滿「飯山、瓜、菜、薯、芋、衣服、犁耙、水車甚至女童者,自棚上擲下,任憑搶奪。不能拋下之人物,則寫一牌子擲下,搶得者則向棚上對取」。(張華雲《嶺海歲時記》,載《普寧文史》第一輯,1987年)普度施食,施捨者施了一個大活人,搶孤者搶了一個活女童,可真有點駭人聽聞。
相比之下,《麥兜的故事》反映的香港長洲島搶包山儀式比較「齋」,向來只有金黃蓮茸、白蓮茸、豆沙與麻茸的素餡包子。這是因為搶包山是道教儀式太平清醮的一個環節,18世紀長洲島的潮汕移民為了答謝北帝的庇佑,每年四月於北帝誕辰舉辦太平清醮,儀式期間全島人保持齋戒,不得吃肉,不得殺生,最後施食給孤魂的供品也只能是素包子。
廣東潮州盂蘭盆會的包山。武力哄搶的戰場搶孤是中元節最為熱鬧(暴力)的部分,肉少鬼多,包少人多,為了有效分配供品,孤棚越搭越高,讓搶孤者付出體力才能搶到勝利品。清末在臺灣傳教的馬偕(George L. MacKay)曾在宜蘭目睹高達15-18米的五十座孤棚,普度的食物高懸於上,道士主持儀式,「讓亡魂有充裕的時間可從『黑暗和陰間』來好好的飽享食物的『靈性』部分,這部分,正合於他們陰間的需要。而在同時,卻有數千個非常不靈性的飢餓群眾,包括乞丐、流浪漢、無賴漢等等,從附近各鄉鎮、市區貧民窟,或躲藏的暗處漸漸擁擠靠近祭祀場,而且人數愈來愈多,都迫不及待的等著輪到他們牙祭的時刻。當亡魂享用完靈性的部分,剩下的肉體部分就是屬於這群人的。」(《「福爾摩沙」紀事》)
以前香港人把包山上的包子叫做「幽包」,這是因為施食救度的主體是幽魂餓鬼,施捨給他們的包子自然也是幽包。然而孤魂只是享受食物的「靈性」部分,真正享受食物的是乞丐遊民等遊民弱勢群體。搶孤儀式同時也是救濟孤貧的社會慈善活動,中國大部分地方的七月十五日普度法會都有將祭拜的用品分發給孤寡貧困的賑濟行為,不過在分發祭品的時候常發生搶奪受傷情形,後來閩臺潮汕地區就衍生出搶孤這樣強調「自力更生、勝者多食」的比賽方法。
搶孤本來出自悲天憫人的宗教精神,在實際操作中,又往往蛻變成武力哄搶的戰場。乾隆三十七年,朱景英在記錄臺灣為官見聞的《海東札記》書中提到:「七月中元,累臺延僧道施食其上,至於更闌,擁觀者爭所施食,名曰『搶孤』,有亂毆至死者。
傳教士馬偕直接把搶孤稱為「野蠻的遊戲」,他描述道:「最後,亡魂像是飽足了,而銅鑼聲再度被敲響,表示輪到這群人的時刻了。但在第一聲還沒完全響完,全場看到的就是一大堆的手、腳和舌頭。此時,吼叫聲、咒罵聲、哀號聲四起,像是地獄的鬼叫。」
所有人都拼命向前搶奪,一時打殺喊叫之聲沖天,亂毆至死、孤棚倒塌壓死人的事件在歷史上搶孤活動中常常出現。施食,本來為了讓餓鬼得以安飽,現實場面倒像是人類在COS-PLAY餓鬼搶食,人間頓成地獄。
2011年漳州龍海大社的孤棚。禁搶孤與禁淫戲搶孤經常驚動官方派兵到孤棚周圍持械守護,維護社會秩序,地方志稱之為「壓孤」。《淡水廳志》卷十一記:「持械守護謂之『壓孤』。鑼聲鳴則群起而奪,謂之『搶孤』。文武官弁必赴所彈壓。」
搶孤活動對於社會治安的潛在威脅,不止在於暴力哄搶。整個七月,閩臺粵東的街頭巷尾既有梵音縈繞的普度儀式,也有夜夜笙歌的戲曲演劇,歷來官府最為忌憚的「結黨滋擾」,在這個時間段表現尤為突出。清代道鹹年間,施鴻保在《閩雜記》中記曰:「吾鄉於七月祀孤,謂之『蘭盆會』,承盂蘭盆之稱也。閩俗謂之『普度』,各郡皆然。泉州等處,則分社輪日,沿街演戲,晝夜相繼。人家皆具餚饌,延親友,彼此往來,互相饋遺,彌月方止。」
中元節上演的戲曲,自然是以「目連戲」為主,可是目連戲並非只有「目連救母」一種主題,《僧尼思凡》、《下山》、《追妓》、《男吊》、《女吊》這些屢被明清官府列入「禁戲」名單的折子戲,就是出自明代鄭之珍《目連救母勸善記》戲文。此戲文在明清兩代可謂「中元國民戲」,在孝道與宗教救度主題之中穿插男女調笑與驚悚鬼怪,冷熱調劑的演劇,更將中元節推向耳目之賞的極致。
在地方官員和儒生看來,中元演戲實為「淫戲」。鬧熱的演劇吸引了群眾圍觀,到了晚上,戲班往往加演一些小生花旦專工的粉戲,「小伶流睞所及,名曰『目箭』,人必爭之,揮拳斃命,亦所時有」。(《海東札記》)小旦拋出挑逗的媚眼,猶如利箭,橫掃臺下觀眾,故稱此等媚眼為「目箭」。臺下觀眾為了爭得美人一顧,不惜揮拳打鬥,有人為此而送命。
對於中元節的搶孤與演劇,清代的閩臺粵東官府多次出臺禁令。乾隆十六年(1751)《重修臺灣縣誌》記載,「十五日,作蘭盂會,供畢,縱貧民上臺爭相奪取,每釀事端。比年官為禁止搭臺,始於各家門首設供,風俗為之一靖。」然而搶孤在各地仍是屢禁不止,光緒十年(1884),臺灣巡撫劉銘傳再次以「安全」為由下令全臺灣禁止搶孤。香港長洲的搶包山活動,因為 1978年包山塌下導致24人被壓斷手腳,被香港政府叫停,直至2005年方獲解禁。
危險的外來人在宗教學的意義上,施食搶孤其實是一種驅禳(Exocism)儀式——來自地獄鬼界的孤魂野鬼象徵著「危險的他者」,他們趁著中元節鬼門開,侵入到村社共同體,於是人們以施食的方式打點這些孤魂野鬼,希望他們享受美食之後,自覺地退卻。也就是說,搶孤的儀式功能是驅逐外來的他者,讓共同體重回「潔淨」(Purification)的日常秩序。
在現實儀式中,代表這些外來的孤魂野鬼接受施食的,往往是流浪漢、乞丐、無賴等下層社會遊民。這些外來者、貧窮者和孤魂野鬼一樣,游離於社會秩序之外,天生帶著不可知、不可控的危險。吾家潮州至今有熟語「有閒來看戲,無食去搶孤」,意為有閒有錢的人去看演戲,無食無錢的人只能去搶孤。一樣的中元節,不同的社會階層有不同的過法。
有趣的是,舊時閩南潮汕地區的搶孤活動,儘管施捨的財物十分吸引,然而有一定社會身份的人以及祭祀團體內部的人是不被允許參加搶孤。為什麼施孤的肥水一定要流到外人田呢?此因參加搶孤,意味著自我身份認同便貶為低人一等的「外來人」。學者在田野調查中發現,原來定居在漳浦赤嶺的王姓,現實宗族勢力遠遜於後來此地的藍姓,然而在每年盂蘭盆會的搶孤儀式中,王姓負責搭孤棚和放置施孤的食物,而搶孤者都是藍姓,王姓絕無參與。這是因為地方祭祀的優先權掌握在先到本地的王姓手中,搶孤儀式中保留著「藍姓搶孤」的規定,實為王、藍兩姓最初關係的一種體現。(張宏明《村廟祭典與家族競爭》,鄭振滿、陳春聲主編《民間信仰與社會空間》,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藍姓族人作為「後來者」的歷史記憶,王姓族人「開荒者」的身份優越感,在年復一年的搶孤儀式中不斷被展演、被強調。
在傳統社會裡,族群對自身話語權進行儀式化,是保有這一權力的最好辦法。
福建龍海市隆教鄉大社村也有搶孤儀式,據稱起源於明朝初年朱姓族人來此拓墾,為了超度那些孤魂野鬼,每四年舉行一次道教的清醮,醮儀最後,在朱氏祠堂前進行搶孤。1984年恢復搶孤以來,所有的搶孤者都是由外村人自願報名,本村人不得參加。按照當地人的說法,這是遵循傳統古禮,近年又有媒體戴高帽說這樣做是為了合鄰睦族,把彩頭留給鄰村人和他姓人。如果把眼光放遠至搶孤的儀式功能,就會發現,龍海搶孤的所謂「古禮」,其實還是出於傳統社會對於「外來者=孤魂野鬼」的認同。
在1930年代的臺灣,隨著搶孤儀式日益競技化,搶孤者已由原本來自附近鄉鎮或城裡貧民區成千上萬的乞丐、遊民、賭徒及各種無賴、亡命之徒轉變為擅長攀爬的運動健將。學者把這種由運動健將組隊搶孤的方式稱作「選手搶孤」。由於這樣的轉變,使以往集體搶奪時的粗暴動作,或人群被踩死的可能性已經沒有了。(遊謙《頭城搶孤的歷史與演變》,《寺廟與民間文化研討會論文集》,臺北漢學研究中心,1995年)
1949年之後,中元節的搶孤被視為陋習惡風,無論是內地還是臺灣,均遭禁絕。唯有在香港的長洲島,搶包山作為太平清醮儀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保留下來,直到1978年發生包山倒塌意外。
比餓鬼更快、更高、更強麥兜的媽媽寫給國際奧委會的那封請願信中說:「我認為搶那些包子十分重要,應該算是運動才對。」此話不假。香港的包山有13米高,幾百號人一齊搶爬,以前的時代採用真正的素包子,軟塌塌的,沒有高超的技巧絕對無法借力攀爬。近幾年搶包山活動雖然改用硬硬 的「膠包」(塑料包子),優勝者仍然是消防員、攀巖教練等專業人士。
早在清末民初,為了增加競技難度,臺灣宜蘭頭城的搶孤儀式,先是增設「凹頭棚」,頂棚平臺懸空,搶孤者必須使上「倒掛金鉤」的絕技才能翻上棚頂,1929年之後,主辦方又在孤柱上塗滿豬油,讓搶孤者邊爬邊滑,難度大增,同時也大大提高了儀式的可看性。通過一次次的儀式改良,搶孤的可看性與參與性已經搶了「普度施食」的風頭,成為中元節最具看點的嘉年華。1933年的中元節,從臺灣全島前往板橋參加和圍觀搶孤的人數達到三萬餘人之多。
孤棚越搭越高,搶孤者身手越來越矯健,爭搶場面越來越險象環生。如果讓餓鬼與生人同臺爭搶,餓鬼恐怕都得求饒。1932年《臺灣日日新報》引用宜蘭當地人的說法,「雖然餓鬼的動作敏捷得讓人害怕,可是如果當他們尚未動碗筷之前,或者正在吃飯當中,突然出現比餓鬼還要敏捷的暴徒來搶奪,餓鬼就會驚恐退避,不致於作祟危害吾等人類。」如此說來,宗教儀式向競技體育的進化過程中,人類的競技能力被認為是嚇退壓倒神鬼的有效手段。比餓鬼更快、更高、更強,搶孤越是暴力,達到驅鬼鎮壓的效果就會更顯著。
麥兜一直無法實現搶包山運動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的願望,不過搶包山所屬的宗教儀式長洲太平清醮,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同年入選國家非遺名錄的還有香港潮人盂蘭勝會,本來在潮汕本地的盂蘭盆會上均設有搶孤環節,但是潮汕移民到了香港島之後反而丟失了這一傳統。直到2015年,香港潮屬社團總會首次舉辦「盂蘭搶孤競賽」,主辦方希望盂蘭勝會可打造成像太平清醮搶包山、大坑舞火龍等活動一樣,吸引海內外遊客前來參觀。與香港相似,近幾年臺灣的屏東恆春、宜蘭頭城(停辦了42年,1991年才恢復),搶孤活動也成為當地節慶旅遊的重頭項目。一年一度的孤魂溫飽大會,演變成為男子一展靈長類動物身手的運動競技大會,近年再進一步發展為觀光旅遊的嘉年華,這樣的「去宗教化」過程,可謂中國宗教儀式的典型個案。
麥兜媽媽在那封請願信指出:「讓全世界的運動員搶了,世界就會和平。」如果把「運動員」置換成「孤魂野鬼」,這句話也道出了七月十五中元節的節日意義所在。普度施食,通過施捨救濟孤魂的儀式行為,讓餓鬼孤魂飽食一頓之後,各歸其所,安處陰間。古人相信,陰安陽樂,陰間安定了,陽間才有安樂,那才是真正的天地和諧、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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