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經驗在夏津】「老兵調解員」李連福的
調解故事
李連福現任夏津縣東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兼任東李法律服務所主任。自1984年部隊退役後,其先後在村、鎮人民解調委員會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第一線奮戰了36個春秋。在這36年裡他的足跡踏遍了東李鎮的每個村莊,圓滿地調解了1500餘起矛盾糾紛案件,在化解基層信訪工作中起到了積極作用。他常常走在調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工作不分晝夜,付出的是自己的辛勤和汗水,收穫的是地方黨委政府的肯定和信任,贏得的是當地老百姓的讚揚和信任。他先後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多次表彰,2015年被德州市司法局評為「最美人民調解員」,2017年被德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金牌調解員」,被山東省省司法廳授予「山東省優秀人民調解員」,2018年5月榮獲「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排水溝」的故事,排除了雙方三年的恩怨
三年前,張官屯村村民劉某為使自家佔有更大面積的耕地,把原有的排水溝填平,種上了莊稼。這一舉動引起鄰地主人張某極大的不滿。張某先前把土地租賃給他人種植地瓜,由於地勢低洼,沒了排水溝,下雨積存的水不能及時排出去,地瓜產量受到很大損失,張某之前與租戶約定好的土地續約計劃自然也泡了湯。好好的一塊土地成了無人問津的廢地。張某對劉某懷恨在心,多次找他理論,兩家關係鬧得非常緊張。村幹部曾經多次介入調解,可是雙方當事人誰也不讓步,村幹部夾在中間,兩頭受氣。村裡多次研究要解決此事,但是怎麼勸?如何能讓雙方信服?村幹部都感覺無從下手。
村支部書記張恆豐找到了李連福,把詳細情況向李連福做了介紹。李連福隨即來到張官屯村,召集當事雙方見面,聽取雙方的意見,並向雙方詳細解答了相關的法律條文:「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具有相鄰關係的雙方,應當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等問題。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剛開始調解時,劉某就是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固執地認為自己佔用排出溝是屬於「開荒」種地,且又不是每年都下大雨,利用率不高,自己的行為沒有過錯。針對劉某這種不正確的思想,李連福與村幹部一塊反覆做其思想教育工作,指出其行為有兩方面不正確的地方:一是「排水溝」屬村集體所有,其擅自佔用並改變其用途的行為是不對的;二是雖然不是年年都下大雨,但應做到防患於未然。並且因沒有排水溝已經影響到了鄰方的利益。經過反覆作工作,其思想上稍微轉了個彎,說話的語氣也有所改變。於是李連福趁熱打鐵,法理、情理並重,經過連續兩天的調解,終於使劉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可以恢復排水溝,但自己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承擔費用。
為儘快平息這一矛盾糾紛,李連福又與村幹部進行商議。後經村委會研究,決定由村集體籌資,村幹部組織,最終挖通了排水溝。
「多虧了李主任,幫我這麼大忙,排水溝的疏通不僅排除了他們兩家三年的恩怨,也去了我三年來最大的心病。」村支書張恆豐望著地頭上剛剛挖好的排水溝,頗有感慨地說道。雙方對調解結果也心服口服,握手言和。
「諒解書」的故事,化解了兩家潛在的風險
去年6月的一天,程莊村村民程某找到李連福說:「兒子小華出事了,酒後開車將同村的小超撞成重傷。現兒子關押在縣看守所,再過兩天就開庭宣判了。如果當事人不出諒解書,兒子就要被判實刑,現在兒媳婦快生孩子了,怎麼辦啊?」
望著程某焦急的面孔,李連福首先對其進行了安撫和引導,向他了解具體情況。程某心情平靜後,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小華酒後失去理智,將與其發生口角的小超撞了。事後程某一家主動與小超的家人見面,希望在賠償方面能夠和解,爭取諒解,但對方家人態度卻非常堅決,要求賠償不少於50萬元,否則免談。
在了解事情經過後,李連福立刻到村中找到小超的家人耐心做思想工作,他充分運用「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調解辦法,對小超的家人進行疏導和教育,受害方依然要求賠償巨額費用,程某不願意也無能力賠償,雙方意見分歧很大,當天未能達成和解。
由於小華是家中唯一的勞力,又值麥收時節,地裡農活無人去幹,家中養雞場亂成一攤,如果小華被判實刑,其家就「塌了天」。李連福感到事情如果再拖延下去,後果會更加嚴重,給雙方家人都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第二天一大早,李連福又諮詢了相關律師,了解到根據案情如賠償到位取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法律規定是可以被判處宣告緩刑的。於是李連福隨即又找到程某和受害人的家屬繼續進行溝通,一方面對程某闡明量刑規範化的有關規定,要求其積極承擔賠償責任,爭取獲得受害方諒解,另一方面對受害方進行心理關愛,解釋民事賠償有關法律規定,打消其不切實際的主張。並講解了民法通則及刑法的有關條款。李連福對小超的家人說:「你們雙方都在一個村裡住,抬頭不見低頭見,對方的刑事責任國家會依法予以追究的。如果對方家人按法律規定積極給予民事賠償,你詳解了他,他一家會很感激你的。如你不諒解,對方被判實刑的話,你們兩家的怨仇會越結越深」。「如小華被判緩刑,我領著他來給你一家賠禮道歉」。經過李連福長達3個小時的談話,使受害人家屬的心裡終於有了波動。經過耐心的勸導,終於解開了雙方的「疙瘩」,最後達成書面調解協議,調解圓滿成功。
開庭前一天李連福將調解協議書、諒解書送到縣法院刑庭交給李庭長,李庭長說:「老李你沒少費心,這樣小華在判刑上是否判緩刑有了依據。」最終,小華被判了緩刑,在社區接受社區矯正。一張「諒解書」化解了兩家存在的潛在風險。
「修院牆」的故事,修復了弟兄二人的親情關係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然而,在東李鎮韓莊村的兄弟二人卻是違背了這句古訓。為了爭搶其父親留下遺產,兄弟二人反目成仇,矛盾持續升級。
2019年3月27日,東李鎮韓莊村村民韓某來調委會申請調解:「我和弟弟是鄰居,我家的院牆倒了,想重新壘起來,但他過來百般阻撓,不讓我壘院牆,我和他發生了口角,一直爭執不下,請李主任給予調解」。李連福立即給村支書打電話了解情況,併到現場查看了糾紛的位置,進行調查取證,向當事人韓某國當面詢問。
原來,韓某的父親去世後留下了三萬元補償款,而韓某將父親死亡補償款佔為己有,兄弟二人在繼承問題上產生了矛盾。其弟才採取阻止其壘院牆的方式來獲取應得的繼承款。這是一起因遺產繼承引發的宅基地糾紛案。
李連福走訪了和本案有關的相關人員,通過走訪得知,韓某兄妹三人,其妹妹在外地,家境不錯,放棄了繼承父親的遺產,而韓某認為自己對父親的照顧多,補償款應是屬於自己的,而其弟卻認為在自己年輕的時候為家庭付出的多,父親留的補償款也應該有自己的一份。期間,兄弟二人找過居委會調解,但是二人分歧大,且互不相讓,導致調解無果。
第二天下午,李連福通知二人到鎮調委會進行調解。在調解室裡,雙方二人坐在了一起,首先李連福向韓某詳細講解了《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並告知韓某,其兄妹三人都是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都享有繼承權,自己不能霸佔父親的遺產。然後通過拉家常的方式,喚醒曾經兄弟二人的感情,讓彼此都知道手足情深的道理,不能因為補償款而使得兄弟情義斷絕。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調解,最後韓某鬆了口,願意將父親留下的遺產分給弟弟和妹妹各一份,其弟也對自己沒有及時盡孝留下了懺悔的淚水。一場親兄弟爭遺產的事件在李連福的調解下收場。最後雙方達成了協議:韓某兄妹三人均分其父留下的補償款,每人9366元,一併將韓某兄弟二人的宅基地也確定了界址,兄弟二人的感情重歸於好。
調解成功後,李連福又及時進行了回訪,確認調解協議已全部得到了履行。
一件件的調解故事,凝結著李連福的心血和汗水。李連福正以執著的毅力和擔當的勇氣繼續走在「東方之花」的人民調解工作之路上……。
供稿:基層科
原標題:《【楓橋經驗在夏津】「老兵調解員」李連福的調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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